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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門合作為高校畢業生就業提供政策保障和支持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5月18日   來源: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2009屆高校畢業生即將畢業,學生離校前的這段時間既是畢業生求職擇業的關鍵時期,也是各部門密切配合,全力以赴促進畢業生就業的攻堅階段。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各有關部門按照國辦發〔2009〕3號文件部署,部門聯動,通力合作,統籌安排,切實發揮職能,落實工作責任,全力以赴為大學生創造良好的就業環境,提供貼心的就業服務。

    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

    大力開發城鄉基層就業崗位。5至6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教育部大力開展基層就業崗位推薦,計劃在全國城鄉基層開發20萬就業崗位。指導各地在城鄉基層開發一批從事基層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崗位,在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中開發一批從事社會管理、社會公益和社會救助的崗位,通過多種渠道及時送進校園,送到畢業生手中。

    出臺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實施辦法。財政部、教育部共同下發了《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決定自2009年起,對中央部門所屬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自願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達到3年以上(含3年)的學生,實施相應的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

    統籌實施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5至6月,中組部、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團中央、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辦組織各地開展“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專門項目的選拔招募工作。

    為更好地統籌實施各面向基層就業的專門項目,有關部門聯合下發了一系列政策文件。

    中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部、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扶貧辦、團中央、全國婦聯等部門聯合下發了《關於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要求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既注重對大學生“村官”的激勵保障,又要強化競爭擇優,確保大學生“村官”下得去、待得住、幹得好、流得動,真正成長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骨幹力量和黨政幹部後備人才。

    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央編辦下發《關於繼續組織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要求深入實施“特崗計劃”,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學校任教;提前做好服務期滿特崗教師的工作安排。

    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農業部、衛生部、國務院扶貧辦、團中央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共同下發《關於做好2009年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年度新參加“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扶貧)計劃人員的組織招募與培訓派遣工作,特別是把招募完成時間提前到6月30日;做好在崗人員的管理與培養工作;做好服務期滿大學生的就業服務工作。

    全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印發了《2009年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實施方案》,提出2009年由中央財政支持的全國項目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選派萬名左右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到基層鄉鎮一級從事為期1-3年的志願服務工作。繼續實施支教、支醫、支農、全國農村黨員幹部現代遠程教育、西部基層檢察院、西部基層法律援助、西部基層人民法院、開發性金融和西部農村平安建設、災後重建(原抗震救災)等專項行動,新增加基層青年工作專項行動(原“農村區域化”專項行動不再單獨實施),完善2009年延長為2年期、3年期志願者和2009年新招募志願者的管理服務工作。努力做好2007年2年期和2008年1年期志願者的就業服務工作。

    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團中央共同下發《關於統籌實施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部門協調機制,統籌協調各項目的組織實施和相關待遇政策銜接。

    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

    國資委、商務部、科技部、財政部、教育部等部門聯合推出舉措,鼓勵國有大中型企業、服務外包企業更多地吸納畢業生;鼓勵高新技術開發區、經濟開發區和高科技企業集中吸納畢業生。

    科技部、教育部、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共同下發了《關於鼓勵科研項目單位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的若干意見》。進一步細化國辦發〔2009〕3號文件要求,規定項目承擔單位聘用高校畢業生參與研究,其勞務性費用和有關社會保險費補助按規定從項目經費中的“勞務費”科目列支。高校畢業生參與項目研究期間,其戶口、檔案可存放在項目單位所在地或入學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可以續聘或到其他崗位就業,就業後工齡與參與項目研究期間的工作時間合併計算,社會保險繳費年限連續計算。

    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商總局、人民銀行、稅務總局、全國婦聯、全國工商聯、教育部等部門攜手助力大學生自主創業。落實國家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的相關政策,加快建設一批大學生創業園和産業孵化基地。指導各地舉辦高校畢業生創業報告會和大學生創業計劃大賽;組織對有創業意願的高校學生參加SIYB(創辦你的企業)和KAB(創業教育)等創業培訓和創業實訓。傳播創業經驗,宣傳創業政策,激發更多的高校畢業生走創業之路。使有創業意願的畢業生能夠了解創業政策,積極參加創業培訓。已創業畢業生能夠得到創業服務,享受扶持政策。強化高校畢業生創業指導服務,提供政策諮詢、項目開發、創業培訓、創業孵化、小額貸款、開業指導、跟蹤輔導的“一條龍”服務。

    國家工商總局、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在全國高校開展了“自主創業我先行”大學畢業生創業報告會系列活動。全國婦聯等單位開展了“全國女大學生創業導師行動”,推動女企業家及用人單位與高校結對,幫助女大學生創業。對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小額擔保貸款等創業扶持政策。

    組織高校畢業生入伍預徵工作

    有關部門積極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為國防建設作貢獻。總參謀部、總政治部、教育部、財政部出臺了《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徵集工作的通知》。5至6月份,高校所在地縣級兵役機關會同教育、公安、衛生等部門,適時到高校組織進行身體初檢和政治初審;針對高校畢業生應徵入伍服義務兵役推出一系列優惠政策,包括優先選拔使用、考學升學優惠、補償學費和代償國家助學貸款等。財政部、總參謀部、教育部積極研究制定應徵入伍學費和助學貸款代償的實施辦法。同時,各級兵役機構與高校合作,向高校畢業生宣傳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退役士兵升學考學等政策。

    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

    開展2009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中國殘聯、全國工商聯等單位於年初共同部署了2009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系列活動,針對高校畢業生的校企對接、公益性招聘、網絡聯盟、自主創業、工作見習、就業援助等活動全面展開。國家林業局積極配合,引導用人單位開展各種類型人才招聘活動,組織林業大中型企業走進校園。依託林業行業協會的橋梁紐帶作用,拓寬就業渠道。結合中國林業教育協會研究課題,摸清涉林專業畢業生就業現狀,為畢業生就業提供有針對性的服務。

    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網上諮詢周。4月,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網上諮詢周活動,分不同政策專題,組織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諮詢專家,通過網絡實時解答畢業生提問,爭取使這些政策在高校畢業生中人人知曉,並會同宣傳部門推出了一批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到企業就業和自主創業的典型。

    加強離校前就業服務。4至6月,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部門加強畢業生離校前就業服務,指導各地通過舉辦演講會、張貼海報、發放宣傳資料等方式,宣傳就業形勢和就業政策;組織用人單位進校園開展現場宣講和招聘活動;組織職業指導專家,採用現場諮詢或利用遠程網絡、視頻對話等手段,為畢業生提供人才測評、職業指導;關心和幫助家庭困難和就業困難畢業生,提供“一對一”幫扶,落實求職補貼政策。力爭把政策公告張貼到每一所普通高校,政策解讀手冊發放到每一個畢業班;為畢業生提供政策諮詢、職業指導和職業介紹等服務。

    組織民營企業招聘周。5月中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務院扶貧辦、全國總工會、全國工商聯、工業和信息化部、人民銀行、稅務總局聯合組織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全國將組織民營企業提供80萬個崗位信息,促進30萬名畢業生與企業達成就業意向,搭建民營企業與畢業生間的供需平臺。

    組織就業網絡聯盟聯合招聘周。6月20至26日,教育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將利用全國大學生公共就業服務立體化平臺、人才市場公共信息網、中國勞動力市場網、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以及地方相關網站開展網絡招聘,分行業、分專業收集、整理、發佈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崗位信息。計劃組織5萬個用人單位提供50萬個就業崗位。

    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

    實施“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國資委、工業信息化部、國家工商總局、全國工商聯、團中央共同下發了《關於印發三年百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計劃的通知》。計劃2009年至2011年,組織100萬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2009年將組織30萬高校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通知要求拓展和規範一批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進一步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通過努力,提高參加見習的高校畢業生的綜合素質和就業能力,豐富工作經驗,增強市場就業競爭力。

    為做好實施工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抓緊研究制定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實施辦法,指導各地儘快啟動就業見習工作,及時向畢業生發佈就業見習崗位信息,引導畢業生參加就業見習,落實參加見習畢業生的基本生活補貼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等經費。

    加強高等職業院校學生的技能培訓,實施“雙證書”制度。教育部出臺了《關於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促進高等職業院校畢業生就業的通知》,強化學生畢業前頂崗實習,提高就業能力;實施“雙證書”制度,要求各地、各部門和高職院校積極配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學校教學安排和畢業生需要,充分利用學校基礎條件,幫助、支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組織好針對高校畢業生的專場職業技能鑒定服務。

    加強服務外包人才培養工作。教育部、商務部共同下發了《關於加強服務外包人才培養,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要求各類高校在相關專業開展服務外包人才培養工作,在高職高專、本科、研究生等層次培養高質量的服務外包人才,力爭在5年內培養和培訓120萬服務外包人才,新增100萬高校畢業生就業,實現2013年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300億美元。

    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

    教育部要求高校強化對各類特殊困難群體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零就業家庭學生、民族地區學生等的就業援助,在切實摸清每一個學生具體情況的基礎上,開展個性化的就業幫扶,通過專人負責、“一對一”指導、優先推薦、專項培訓、給予補貼等方式,幫助他們儘快落實就業崗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要求各地在繼續做好對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日常就業服務和就業援助工作基礎上,要著力做好三件事:第一,完善高校畢業生失業登記辦法,對回原籍的高校畢業生,依託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臺摸清底數,並由縣級以上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失業登記服務,建立專門臺賬,動態管理。第二,強化對登記失業畢業生的就業服務,提供職業指導、有針對性的崗位信息和職業培訓或就業見習。第三,結合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加強對困難畢業生幫扶,將困難畢業生作為重點對象,優先向用人單位推薦錄用。

    5至7月,教育部、全國總工會開展“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陽光就業行動”。發揮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工會困難職工幫扶中心、職業培訓和職業介紹機構的作用,積極向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服務,通過網絡招聘、專場招聘和用人單位進校園等就業服務活動,優先向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提供就業信息和推薦崗位。努力使每一個困難職工家庭高校畢業生順利完成學業並實現就業。(任社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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