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積極參與和深入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
工商個字 [2009]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今年以來,黨中央、國務院對進一步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深入開展平安建設做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部署。前不久召開的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2009年第一次全體會議,下發了《2009年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以下簡稱《工作要點》)和《貫徹落實〈2009年全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的任務分工》(以下簡稱《任務分工》)。為貫徹落實《工作要點》精神和《任務分工》要求,現就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積極參與和深入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一項重要工作,是維護社會穩定、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保障,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重要職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認真學習和領會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2009年第一次全體會議精神,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站在“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高度,立足職能,認真落實《任務分工》的各項要求。要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有機融入到工商行政管理職能工作的每個領域、每個環節中,切實做到“四個統一”。要緊緊依靠地方黨委政府的組織領導,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結合實際,認真研究,明確重點,採取更加有效、更有針對性的措施,確保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二、嚴厲打擊各種制假售假、坑農害農違法犯罪行為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緊密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和農時特點,圍繞開展強農惠農行動,查處坑農害農行為。要認真研究制定不同階段的工作目標和工作內容,做到提前部署,週密安排,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制售假劣、坑農害農行為。
一是深入開展紅盾護農行動,切實保護農民利益。突出重點地區,把農資主産區、農資主銷區、農資案件高發區作為檢查重點;突出重點品種,把種子、化肥、農藥、農機具、農膜等農業生産必需的農資作為檢查重點;突出重大案件,把影響面大、對農業生産危害嚴重的案件作為重點;突出重點農時,認真組織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嚴厲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農資坑農害農行為,確保農資消費安全:
1)嚴把市場準入關,加大對農資經營主體的監管力度。嚴格依照現行法律法規,認真清理規範農資經營主體資格。對不具備經營資質的,堅決停止其經營活動,並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告;對無照經營的,堅決予以取締。構成非法經營罪或者生産、銷售偽劣商品罪等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突出工作重點,確保農資消費安全。突出重點季節,結合春耕、夏播和秋種等重要農時,組織開展“保春耕、保夏播、保秋種”三次專項執法行動。依法查處超範圍經營、缺乏有效管理的挂靠經營等違法行為;重點檢查農資市場、農資經營者中的索證索票和進貨臺賬制度;依法查處生産、銷售國家禁用産品的違法行為,重點是嚴厲查處經營甲胺磷、對硫磷、甲基對硫磷、久效磷、磷胺等五種高毒農藥的違法行為。
3)嚴厲查處“傍名牌”行為。嚴厲查處利用境外登記的企業名稱並以委託加工、授權使用、監製等名義加工生産“傍名牌”産品的行為;嚴厲查處利用對産地、質量、商標虛假表示等手段,冒充進口化肥,欺騙廣大農民的違法行為;進一步加大農資商品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嚴厲查處商標侵權假冒行為。
4)加大對虛假廣告的查處力度。以種子、化肥、農藥和農機具等農資廣告為重點,嚴厲查處製作、發佈虛假農資廣告行為。強化對農資廣告發佈環節的監管,防止虛假廣告通過大眾傳播媒體向農村傳播。
5)強化日常規範管理。加大對農資經營者的經濟戶口管理和信用分類監管工作力度,進一步完善工商所經濟戶口檔案,實施動態監管。依據經營者的誠信守法情況,客觀評定農資經營主體信用等級,有針對性地加強對失信、嚴重失信農資經營者的重點監管。加大農資市場巡查力度,提高市場巡查的執法效能。
二是加大農村市場建材專項打假力度。要以農村建築用鋼材、水泥、裝飾裝修材料等關係人身健康和建設工程安全的産品為重點,重點查處生産和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産品和不合格産品的違法行為,特別要加強對地震災區重建所需材料等商品的監管,切實服務災區重建。
三是加強對農村家電市場的監管力度。要深入開展家電市場專項執法檢查,針對農村配送、送貨下鄉和農村集市等特點,切實加大電視機、電冰箱(冰櫃)、洗衣機、手機等“家電下鄉”商品的檢查和監管力度,重點檢查其來源是否合法、標識是否齊全、質量是否合格、經營行為是否規範、售後服務是否到位,確保農村家電市場規範有序。
三、加大打擊傳銷力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把打擊傳銷作為維護社會穩定的硬任務,切實做到加強領導、週密部署、紮實工作、群防群控。
一是以“組織領導傳銷罪”和兩個條例為重點內容,加大宣傳教育力度,組織開展防止傳銷進社區、進校園、進鄉村、進工廠、進市場宣傳活動,有效防止和遏制傳銷向農村、社區、校園和西部滲透蔓延。
二是與公安部門一起在全國範圍內聯合開展打擊傳銷聯合執法專項整治行動,嚴密防範、嚴厲打擊傳銷行為,摧毀傳銷網絡。嚴厲查處一批涉及地區廣、參與人員多、涉案金額巨大、社會危害嚴重、群眾反映強烈的大要案件。在準確打擊傳銷組織者和骨幹分子的同時,深入排查和化解矛盾,做好對參與傳銷人員的疏導、教育等善後處置工作。
三是抓緊完善以傳銷違法人員、案件信息庫為重點的禁止傳銷規範直銷信息系統,儘快實現全國工商系統信息共享,加大對傳銷組織者和骨幹分子的監控力度,加強流入地和流出地監管,實施精確打擊。
四是促進完善地方黨委政府領導下的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協調機制、工商和公安等部門執法協作機制等長效機制建設。繼續大力推進創建無傳銷社區(村)工作,進一步發揮基層組織和綜治網絡的作用,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參與,群防群控,齊抓共管。
四、加大整治工作力度,嚴厲查處取締黑網吧
按照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凈化社會文化環境促進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若干意見》精神,進一步強化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整治工作力度,加大查處取締黑網吧執法力度。
一是要按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規定,把好市場主體準入關,堅持“先證後照”。凡申請設立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必須提交文化部門核發的《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並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記條件,方可核發營業執照。
二是對黑網吧和變相黑網吧要始終採取高壓態勢,堅持露頭就打、絕不姑息。要在全面整治的基礎上,把工作重點放在對城鄉結合部、農村、學校周邊黑網吧的查處取締上。要依法沒收黑網吧開辦者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專用工具、設備,不留後患,嚴禁以罰代管,確保取締工作有力、有效。
三是對已經查處的黑網吧要記錄在案,定期回查。對明知是黑網吧而為其提供接入服務或租賃場所等行為,應當依據《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第十五條等的規定,嚴厲處罰,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嚴格依法處罰。
四是要充分利用媒體大力宣傳黑網吧對未成年人造成的危害。針對黑網吧隱蔽性強、發現難的問題,要在中小學校、城市社區、農村商店等公眾聚集場所廣泛張貼查處取締黑網吧的舉報電話和舉報信箱,動員社會各界監督、舉報,形成群防群治群管的綜治氛圍。對黑網吧的典型案件,要公開曝光,震懾違法,教育群眾。
五是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長效工作機制。查處取締黑網吧工作,必須緊緊依靠各級地方黨委、政府的組織領導。要推動建立地方黨委、政府組織領導,工商與公安牽頭,文明辦、文化、通信管理、關工委等部門協作配合,社會監督與輿論監督並舉,城市社區和農村村委會積極參與的長效工作機制。
五、依法打擊網上非法“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進一步凈化網絡環境
一是把凈化網絡環境,查處網上非法“性藥品”和性病治療廣告作為近期整治虛假違法廣告的重要工作內容,在已經取得階段性明顯成效的基礎上,繼續深入開展對網上“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的專項整治,凈化網絡環境,加大對網站的監測力度,對發佈“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的網站加強跟蹤監測。
二是按照國務院七部門下發的《全國整治互聯網低俗之風專項行動工作方案》以及《整治互聯網低俗之風專項行動工作會議確定任務的分工方案》要求,切實抓好部署落實。要堅持協作辦案,綜合治理等工作制度,採取“刪、關、查”等多種措施,進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繼續保持打擊網上非法“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的高壓態勢。
三是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及時關閉違法網站。各地工商部門要充分發揮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的作用,積極協調衛生、醫藥、通信、公安網監等部門,形成整治合力。工商部門及時查處由公安、衛生、醫藥等部門轉交的非法涉性廣告,對拒不改正、繼續發佈含有低俗內容的非法“性藥品”廣告和性病治療廣告的網站,及時轉請有關部門予以刪除或關閉。同時,提請衛生、藥監、中醫藥行政部門對發佈非法涉性廣告的廣告主採取行政強制措施,依法暫停相關産品的銷售或核減診療科目。
六、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繼續保持對刑事犯罪活動的高壓態勢
一是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對在查處黑惡勢力過程中,需要核查有關企業註冊信息的,工商機關要積極予以核實;同時要按照打黑除惡工作的總體部署,加強對運輸、物流、批發、建築、休閒娛樂等行業經營行為的監管,對發現的涉黑案件線索,及時向有關職能部門反映。
二是認真履行職責,繼續深入開展禁毒人民戰爭。各級工商機關要依法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生産經營企業、娛樂場所經營者的主體資格管理;貫徹執行《禁毒法》的規定,依法查處對戒毒治療藥品、醫療器械、治療方法進行廣告宣傳的行為;發揮各級個體勞動者協會的作用,在個體工商戶和私營企業中開展禁毒防艾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對農民工開展禁毒防艾宣傳,使其充分認識毒品危害,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同時與有關部門配合,共同加強對娛樂場所經營活動的監管。
三是積極參與打擊盜竊破壞“三電”違法犯罪專項鬥爭,確保“三電”暢通。嚴格按照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等八個部門聯合下發的《全國打擊盜竊破壞電力電信廣播電視設施違法犯罪專項鬥爭工作方案》的有關要求和國家工商總局、公安部聯合下發的《關於開展廢舊金屬收購站點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進一步規範廢舊金屬收購站點經營秩序,堵塞違法犯罪分子銷贓渠道。今年將在全國繼續開展廢舊金屬收購站點專項整治,專項整治以解決廢舊金屬收購站點經營秩序混亂、備案制度不落實、收臟銷贓問題嚴重等突出問題為重點內容,以廢舊金屬收購站點數量多、違法違規經營問題突出的地區為重點區域。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嚴把市場準入關,對在鐵路沿線、礦區、油田、港口、機場、施工工地、軍事禁區和金屬冶煉加工企業附近設立廢舊金屬收購站點以及個體工商戶收購生産性廢舊金屬的申請,一律不批。要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堅決取締無證照廢舊金屬收購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對已經取締的無證照廢舊金屬收購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要做到“回頭看”,防止死灰復燃。對無證照收購生産性廢舊金屬,特別是油氣田設施、電力電信設施、廣播電視設施及各類公共設施的,要從嚴查處,涉嫌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要加強與商務、電信、電力等有關部門和企業的協調配合,進一步形成合力,確保廢舊金屬收購業健康發展。
四是全面落實2009年“掃黃打非”工作重點,努力開創“掃黃打非”工作新局面。各級工商機關要進一步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和大局意識,充分認識到“掃黃打非”工作關係社會和諧穩定和文化市場有序繁榮。把“掃黃打非”工作納入工商工作的總體部署中,以自身職能為出發點,以查繳非法出版物為重點,以查辦大案要案為突破口,統籌兼顧,積極配合,在各地“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協調下,全面落實《2009年全國“掃黃打非”行動方案》明確的各項任務和分工要求。
七、加強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一是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和《2009年全國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點》的各項部署和責任分工,積極履行職責。要堅持預防為主,積極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要加強巡查,按照“發現要早、化解要快、處置妥當、防止蔓延”的要求,深入排查化解矛盾;要加強組織領導和健全責任體系,不斷增強齊抓共管的工作合力,為創建“平安校園”、“和諧校園”做出新的貢獻。
二是嚴把市場準入關。嚴格依照《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娛樂場所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禁止在中小學校周圍200米內開辦網吧和設立彩票投注站點,禁止在中小學校周圍600米以內設立彩票專營場所,禁止在學校周圍設立電子遊藝室、歌舞廳等娛樂場所。
三是加強市場執法,堅決收繳傳播淫穢色情、兇殺暴力、封建迷信等不良文化信息的“惡搞證件”、“口袋本”、不良遊戲軟體、圖書、“少兒版人民幣”等違法商品。同時,充分發揮行政指導作用,加強宣傳和教育,積極引導經營者在生産經營中防範和減少因不恰當使用有關文字圖案等引發社會問題。
四是加強學校周邊商業網點的管理,防止其從事擾亂學校教學、生活、治安秩序的經營活動。對經營兒童玩具、餐飲、文化用品等商戶要進行重點檢查,堅決取締無照經營,切實保障師生消費安全。
八、做好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等專項工作
一是深入開展流動人口服務與管理工作。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按照《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工作的意見》的要求,堅持公平對待、搞好服務、合力引導、完善管理的方針,積極主動、滿腔熱情地為流動人口經商辦企業在市場準入、政策支持、收費減免、就業信息服務等方面地提供快捷、便利服務。配合公安部門加大對流動人口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打擊力度,消除流動人口利用出租房屋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隱患。配合人口與計劃生育部門做好流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協助落實計劃生育相關政策;積極配合勞動部門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要嚴把職業介紹機構準入關;嚴厲打擊職業介紹機構發佈虛假勞務信息騙取錢財等違法行為,依法查處取締“黑職介”,切實保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出租汽車市場的清理整頓和規範工作。
二是積極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要鼓勵、引導私營企業吸納安置刑釋解教人員,支持刑釋解教人員自謀職業、自主創業。要鼓勵、支持和引導刑釋解教人員投資辦企業和從事個體經營,併為申辦個體工商戶或私營企業的刑釋解教人員開闢“綠色通道”,最大限度地提供便捷服務。各級個私協會也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服刑在教、回歸人員積極開展幫教活動,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加強對從事個體經營釋教人員中的重點人物的幫扶教育,預防和減少重新犯罪。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是一項複雜、艱巨的系統工程,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按照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2009年第一次全體會議的要求,認真履行職責,深入紮實地開展各項工作;要積極創新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式,完善體制和機制,不斷推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工作取得新成效,為維護社會穩定,迎接建國六十週年做出新的貢獻!
二00九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