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省長呂祖善21日主持召開省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浙江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實施方案》。
全面實施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是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浙江進一步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著力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根據國家有關要求和浙江實際,浙江省級統籌模式實行“統一政策、分級實施,統一預算、分級核算,統一調劑、分級平衡,統一考核、分級負責”的辦法。省裏主要負責制定全省統一的基本養老保險政策,包括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統籌項目、待遇調整等政策;統一編制全省基本養老保險基金預算並組織實施;統一對基金收支平衡確有困難的市、縣給予適當調劑補助;統一對各市、縣省級統籌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基金預算執行情況進行考核獎懲。各市、縣要對本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負總責,把養老保險事業納入本地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規劃,並負責本地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組織實施工作;進一步擴大保險覆蓋面,將符合條件的用人單位和人員納入參保範圍,做到應保盡保;著力夯實繳費基數,切實強化基金徵繳,做到應收盡收;多渠道籌措資金,加大政府投入,嚴格執行基金預算,做到基金收支平衡、支付能力穩定提高;確保離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並對退休人員提供社會化管理服務。在今年試運行基礎上,我省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真落實,穩步推進。
會議還審議通過了《浙江省安全生産委員會成員單位安全生産工作職責規定》和《浙江省加強縣級人民政府行政管理職能若干規定》。
副省長、省政府秘書長參加會議。 (記者 嵇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