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日前印發《2009年林業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要點》,要求各地圍繞“發展現代林業、建設生態文明、促進科學發展”的方針,繼續推進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行政工作,促進林業又好又快發展。
《要點》強調,實踐科學發展觀,全面落實“五五”普法規劃,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深入開展憲法和重點法律法規宣傳,加強《野生動物保護法》、《森林防火條例》、《防沙治沙法》、《種子法》、《瀕危野生動植物進出口管理條例》、《植物檢疫條例》等林業專業法律的宣傳。
要堅持分類指導,加強重點對象的法制宣傳教育。繼續做好林業系統領導幹部、公務員、青少年和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學法用法工作,繼續加強對林農的法制宣傳教育,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成果為抓手,配合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國有林場改革和國有林區改革,充分利用電臺、電視臺、農村廣播網、宣傳圖冊等渠道,幫助和引導廣大林農了解和掌握維護自身合法權益、解決矛盾糾紛的法律常識和法律途徑。
要不斷創新方式,增強法制宣傳教育的實際效果。繼續深入推進“法律六進”活動,充分發揮網絡宣傳的陣地作用,切實加大大眾傳媒法制宣傳力度,豐富內容、創新形式;要利用“3.12”植樹節、“4.22”地球日等載體,開展各種專項法制宣傳,繼續組織全國林業系統的年度普法考試;繼續運用普法培訓證書和《林業法制建設“五五”普法叢書》開展工作;將法制宣傳教育與林業立法工作緊密結合起來,通過分析和研究促進林業立法工作。
要加強領導,確保法制宣傳教育深入開展。積極探索建立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互動機制,加強普法領導機構建設和林業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調研及理論研究,探索建立普法依法治理的評估體系,增加普法投入,保障普法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