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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門發佈做好新形勢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6月05日   來源:環境保護部網站

環境保護部文件
  環發〔2009〕60號
 

關於做好新形勢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環境保護局(廳)、宣傳部、教育廳(教委、局):

    近年來,各地區環保、宣傳、教育部門以原國家環保總局、中宣部、教育部聯合下發的《關於做好“十一五”時期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為指導,在推動本系統環境宣傳教育工作的同時,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 取得了明顯成效,在增強各級領導和公眾的環境意識、建設生態文明、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中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我國環境污染嚴重,環境保護工作任務十分艱巨。為切實做好新形勢下的環境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在全社會形成自覺保護環境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強大合力,為推進生態文明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全面完成“十一五”環境保護目標營造濃厚的輿論氛圍,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環境宣傳教育面臨的新形勢和新任務

    (一)充分認識環境宣傳教育工作面臨的新形勢。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要建設生態文明,環境保護作為基本國策進入了國家經濟與社會生活的主幹線、主戰場和大舞臺。加強環境宣傳教育,是推動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國家環境保護意志的重要手段。通過宣傳教育,引導幹部群眾真正理解和掌握科學發展觀的重大意義、科學內涵、精神實質和根本要求,充分認識環境保護在科學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強環境宣傳教育,是推動全社會樹立生態文明理念的必然要求。通過宣傳教育,提升全民環境道德水平,在全社會牢固樹立生態文明理念,養成文明的生産、消費及生活方式;加強環境宣傳教育,是完成“十一五”污染減排目標的重要舉措。

    (二)新形勢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面臨的新任務。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繼續貫徹《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精神,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服務大眾的方針,圍繞建設生態文明、推進歷史性轉變和探索環保新道路,積極宣傳黨和國家環保政策方針,開展以弘揚生態文明為主題的環境宣傳教育,引導公眾積極參與支持環境保護。

    二、大力加強環境新聞宣傳工作

    (三)環境新聞宣傳要堅持正面宣傳為主,把提高輿論引導能力放在突出位置。宣傳部門組織環境新聞報道要切實樹立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充分發揮環境宣傳的主渠道作用。要組織采編人員深入基層、深入實際,積極配合環境保護部門編發、播報環保稿件;實事求是地引導公眾用發展的、辯證的、建設性的眼光客觀看待環境問題;主動開設專題專欄,組織策劃優秀選題,對環境問題進行深入報道;精心組織對外宣傳報道,及時宣傳我國政府對加強環境保護做出的決策部署、採取的正確措施、工作的進展和成效。

    (四)環境新聞宣傳內容要圍繞國家環保中心工作,服務大局。要針對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主要污染物減排、讓江河湖海休養生息、環境經濟政策等內容,加大新聞報道力度。積極報道建設生態文明、探索環保新道路的熱點、焦點和難點問題,報道推動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區域典型,堅持環保理念、克服經濟困難、加強污染治理的典型經驗;批評曝光環境違法行為和“兩高一資”項目盲目發展等有違科學發展的問題。

    三、積極推進面向公眾的環境宣傳教育

    (五)推動環境信息公開,切實保障公眾的環境知情權、監督權。積極探索公眾參與環境保護的有效機制,引導公眾依法、理性、有序參與環境保護。

    (六)積極開展各類宣傳活動。環保、宣傳、教育、廣電、新聞出版和文化等部門要積極配合,以“六·五”世界環境日等重要紀念日為契機,設立統一的宣傳主題,開展創意新、影響大、形式多樣的環境宣傳教育活動;繼續推動綠色創建活動,並結合全國和各地環保工作實際,策劃一批主題鮮明、可長期開展的活動,創建公眾參與宣傳教育活動品牌;積極探索農村環境保護宣傳的有效方式,組織開展群眾聽得懂、易接受、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活動。

    (七)實施全民環境宣傳教育行動計劃。環保部門要在總結以往試點經驗的基礎上,研究制訂開展全民環境宣傳教育的指導性文件。各地環保、宣傳和教育部門要加強合作,篩選一批有條件、有代表性的城市、農村、學校、企業開展全民環境宣傳教育試點,擴大全民環境宣傳教育覆蓋範圍。

    (八)加強青少年環境教育,進一步加大基礎教育、高等教育階段的環境教育力度。教育部門要積極推進環境科學專業教育,增加高等院校公共選修課中環境教育課程比重,普及中小學環境教育。環保、宣傳、教育部門要積極配合,為各類學校開展環境教育和可持續發展教育相關的綜合實踐活動提供支持與幫助。支持開展與環保相關的研究性學習、專題講座、繪畫、徵文比賽和科技創新大賽等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積極培養和發展青少年環保宣傳志願者隊伍。

    (九)深入開展面向社會的環境教育培訓。環保和教育部門要將環境教育培訓列入議事日程,制定年度計劃,依託有條件的大專院校承擔面向社會的培訓任務,分級分類、有針對性地開展環境教育培訓,尤其要加大對黨政領導幹部和企業領導幹部的環境教育培訓力度,增強他們的環境保護意識。

    (十)面向社會推出一批優秀環保宣傳品。環保、宣傳、教育、新聞出版、文化部門要積極引導、推動環保宣傳品的健康發展,鼓勵推出一批反映環保成就,倡導生態文明,高質量、有影響的優秀劇目、優秀圖書、優秀影視片、優秀音樂作品以及環保公益廣告,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社會環境。為各類學校開展環境教育提供相應的讀本、手冊等。

    四、重視環境宣傳教育理論研究工作

    (十一)進一步加強對生態文明的理論研究,豐富環境宣傳教育內涵。要廣泛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大力開展生態文明內涵和實踐研究,主動聯絡和協調有關院校、研究機構以及文化單位,設立生態文明研究課題,形成研究成果,為生態文明的傳播提供理論支持。

    (十二)開展環境教育立法研究。環保、教育部門要共同推動環境教育的制度化和法制化進程,積極推進環境教育立法的理論研究和創新,並借鑒國外有益做法和經驗,推動環境教育立法工作。

    五、加強環境宣傳教育能力建設和組織保障

    (十三)重視環境宣傳教育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建設一支政治素質高、思想作風正、業務能力強、工作有激情的環境宣傳教育隊伍。加強各級環境宣教部門領導班子能力建設,切實提高組織協調、宣傳教育和策劃活動的能力。加大對環境宣傳教育人員的培訓力度,開展經常性的、多種形式的學習交流活動,提升宣教隊伍的思想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

    (十四)完善環境宣傳教育經費的多元化投入機制。各地要加大環境宣傳教育經費投入,同時積極引導社會資金用於環境宣傳教育。尤其要加強對西部地區環境宣傳教育的扶持力度,積極創造必要工作條件,保障環境宣傳教育擁有相應的設備、設施,包括網絡運轉能力、音像製作能力、信息處理能力、通訊傳遞能力、培訓的電化教育能力。

    (十五)建立健全環境宣傳教育組織協調機制。由環境保護部、中宣部、教育部負責牽頭,建立健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統一規劃、指導、協調、規範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儘快形成政府主導、各方配合、運轉順暢、充滿活力、富有成效的工作格局。重視發揮非政府組織在開展環境宣傳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為建設生態文明和環境友好型社會貢獻力量。

環境保護部

中宣部

教育部

二○○九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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