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日前發出通知,要求進一步推進林業安全生産執法、治理、宣傳教育“三項行動”,強化林業安全生産基層和基礎管理,構建林業安全生産長效機制,堅決遏制重特大林業生産安全事故發生,確保林業安全生産形勢的良好態勢,促進全國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實施“三項行動”的重點範圍是各林區和林業系統各生産經營單位。主要包括:林區煤礦、金屬和非金屬礦山、尾礦庫、化工、煙花爆竹、建築施工、加油站、電力等工礦企業單位;林區道路交通、水運、鐵路等交通運輸企業和林機、水利等企業單位;林區商(市)場、公共娛樂場所、旅遊景點、學校、醫院、等人員密集場所;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建設工程項目及設施;易受自然災害影響的企業、單位、居民區和場所;去年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林業企業、單位及近年來發生較大以上事故的單位。
開展“三項行動”的目標是:加強林業安全生産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管理,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行為,建立規範的林業安全生産法治秩序;深化林業安全生産專項治理,強化林業安全生産監管監察,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狠抓隱患排查治理,切實加強和解決林業安全生産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加強林業安全教育,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廣大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産技能素質。
“三項行動”的重點內容包括:林業安全生産執法行動,依法打擊或查處林區和林業企業無證或證照不全從事林業生産、經營、建設等行為;林業安全生産治理行動,對林區和林業企業安全生産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等行為嚴格治理;林業安全生産宣傳教育行動,在林業系統和林區著力開展安全生産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宣傳教育活動。(記者 劉娜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