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6日15時,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副局長李江平做客公安部網站,就自2009年7月1日實施的《交通管理服務群眾十項措施》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據介紹,近年來,公安部通過修訂部令等形式,出臺了一系列交通管理便民利民措施。
2003年8月,公安部推出30項便民利民措施,涉及交通管理17項。2004年5月,配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實施,通過制定《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登記規定》4個部門規章,推出簡化辦證程序等30多項便民措施。2007年5月,出臺交通管理服務群眾十六項措施。2008年10月1日實施的修訂後的《機動車登記規定》,推出了簡化辦事流程、取消部分審批程序、延伸服務窗口、改進車輛號牌選取方式等22項便民措施。2009年1月1日實施的修訂後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推出了公開證據、事故快處快賠等12項便民利民措施。2009年4月1日實施的修訂後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推出7項便民措施。
近期,根據公安部黨委的工作部署,公安部交管局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總體要求,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在充分調研和科學論證的基礎上,選取了十項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比較強的措施,5月15日正式面向公眾推出,自2009年7月1日起實施。其中涉及交通管理綜合方面的措施有1項,車輛和駕駛人管理方面有6項,交通事故處理方面2項,秩序管理方面1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