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1日淩晨3時17分,安徽省滁州市鳳陽縣大廟鎮晶鑫礦業公司辦公樓發生炸藥爆炸,爆炸造成16人死亡、43人受傷(其中重傷3人)。
遵照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局長駱琳的批示,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孫華山帶領監管四司、應急指揮中心、監管二司等相關負責人及有關人員于當日晚7時15分左右抵達現場,在安徽省副省長黃海嵩的陪同下,與公安部相關部門負責人一起詳細查看了晶鑫礦業公司辦公樓爆炸地點,並於晚9點召開會議,聽取了地方政府關於“6·21”爆炸事件應急救援、傷員救治、善後處理以及下步採取措施情況的彙報。
聽取彙報後,孫華山首先傳達了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對安徽省委、省政府採取的一系列搶救等工作給予了肯定,對下一步工作提出五點要求:一是全力以赴搶救受傷人員。一方面要準確核清傷亡人數,工作進一步做細做實,不能有遺漏和差錯;另一方面要不惜一切代價救治傷員,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二是做好善後和穩定工作。積極安撫遇難者家屬,妥善處理好賠償等問題,及時準確發佈相關信息,保證事件處置的公開透明,確保社會穩定。三是徹底查清爆炸原因,嚴肅處理有關責任者。要儘快查明爆炸的直接原因,弄清非法儲存炸藥的來源和去向,明確有關責任人,嚴肅追究責任。四是舉一反三,嚴厲打擊非法買賣爆炸物品的現象,堅決整治礦産資源開發秩序,加強對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杜絕民用爆炸物品的非法流通。五是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的重要批示和6月1日全國安全生産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紮實開展好安全生産“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嚴厲打擊非法生産經營活動,排查事故隱患,確保當地安全生産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據悉,鳳陽縣晶鑫礦業公司是2004年4月18日成立的一傢俬營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300萬元,業務範圍是加工、銷售石英砂,實際為選礦廠,無礦山開採,加工過程不使用炸藥。年加工石英砂4萬噸,年銷售額400萬元左右。
爆炸發生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立即組織搶救工作。及時成立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部,組織公安、消防、衛生、安全監管、民政等部門緊急調集挖掘機械和相關救援人員,開展現場搜救、救治傷員和善後等工作。公安警力、武警戰士現場警戒,協助救援。出動4輛消防車協助現場搜救,防止發生次生爆炸。出動10多輛救護車,現場待命,及時轉送受傷人員。調動4台挖掘機現場施救。
截止19時,經兩輪使用生命探測儀探測,現場已無生命跡象,現場搜救失蹤人員工作已經結束。
事件發生後,省政府發出了緊急通知,省公安廳和省安全監管局也聯合發出了緊急通知,部署全省立即開展對涉及炸藥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排查非法違法收藏炸藥,排查安全隱患。滁州市委、市政府決定,全市所有礦山企業和涉及使用炸藥的單位一律停産整頓。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副局長孫華山率總局工作組于21日晚7時15分左右抵達晶鑫礦業公司爆炸現場,在安徽省副省長黃海嵩的陪同下,與公安部相關部門負責人一起詳細查看了晶鑫礦業公司辦公樓爆炸地點。
安徽省滁州市鳳陽縣大廟鎮晶鑫礦業公司辦公樓炸藥爆炸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