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入推進“五整頓”“三加強”工作措施,繼續保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總體平穩的態勢,公安部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
《意見》要求,各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要充分發揮作用,積極爭取黨委、政府的重視,力爭省級人民政府制定並實施道路交通安全規劃,出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有條件的地方要建立政府領導負責的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有效整合各部門、各單位及社會力量,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協調聯動的工作格局。各地要深化“平安暢通縣區”創建活動,公安、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機)、安全監管、工信等部門要積極爭取將“平安暢通縣區”創建活動納入各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各級政府開展的“平安創建”活動,不斷修改完善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和評價辦法,建立健全績效考評和獎勵機制,2009年,力爭全國有70%以上的縣區建成“平安暢通縣區”。加強農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今年要普遍建立農村鄉鎮道路交通安全委員會或聯席會議制度,並積極爭取地方人民政府加大對農村道路安全設施的投入,改善農村道路通行條件。要加強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工作,今年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要力爭同比下降1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建設並推出一些全程動態監控的高速公路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