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經國務院同意下發的《關於開展清理整頓外派勞務市場秩序專項行動的通知》和商務部、外交部、公安部、監察部、交通運輸部、國資委、工商總局等7部門聯合召開的全國清理整頓外派勞務市場秩序專項行動電視電話會的部署和要求,各部門、各地區積極動員、認真組織,迅速開展清理整頓工作。
商務部向各地通報了近期境外勞務事件典型案例和無資質外派勞務仲介情況,要求各地對違法違規企業進行調查處理;商務部、外交部制定了《防範和處置境外勞務事件的規定》,並要求駐外使領館積極提供違規違法外派勞務活動線索;公安部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機關把打擊外派勞務領域違法犯罪行為作為當前工作的重要內容,迅速查獲一批大案要案,同時對境外勞務事件頻發的重點地區的重點人群辦理護照從嚴審查;交通運輸部成立了清理整頓外派海員市場秩序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組織全國直屬海事局開展清理整頓外派海員市場秩序專項行動;工商總局要求各地將查處外派勞務領域的無證無照經營、超範圍經營、違法發佈廣告三類行為作為工作重點,進行集中整治。
各省(區、市)成立由政府領導任組長的清理整頓外派勞務市場秩序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了工作方案,認真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分階段進行部署、排查、整改和驗收。北京市、上海市通過要求企業填報自查申報表的方式,對企業的守規經營情況調查摸底,並進行監督檢查;吉林省、浙江省、江蘇省確定了專項行動的重點地區及重點市場;江蘇省整理了2008年以來在境外勞務糾紛中帶頭違法鬧事的外派勞務人員名單,對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福建省在對外勞務合作企業自查自糾和清理整頓工作基礎上,根據對外勞務合作管理規定,對違規企業進行了嚴肅處理,對違規企業分別採取限期整改、不予通過2009年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年審並收回《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以及報請商務部撤銷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的處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