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各地造林綠化工作出現的新形勢、新變化,全國綠化委員會辦公室、國家林業局辦公室日前聯合發出通知,決定開展全國可用於造林綠化土地資源的摸底調查。
此次調查成果將為科學編制“十二五”全國造林綠化規劃綱要,合理制定造林綠化年度計劃,實現造林綠化科學管理、統籌協調、持續發展,推動我國造林綠化工作進一步走向規範化、制度化提供依據。
《通知》要求,調查要涵蓋全部可用於造林綠化的土地資源。各省(區、市)既要摸清林業用地中適宜造林(更新)的各地類面積,還要摸清通道綠化、河渠湖庫周邊綠化、城市綠化、村鎮綠化、礦區植被恢復、坡耕地還林,以及校園、營區綠化等可用於造林綠化的土地面積和發展潛力。要搞好與已經完成造林綠化面積的銜接。對於已經完成的造林綠化面積,成活率或保存率未達標,造林失敗、需要重新造林的地類,也要納入此次調查規劃的範圍。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搞好與現有各種林業、土地規劃成果的銜接。各級綠化委員會辦公室要加強協調,重點搞好校園、營區綠化土地資源摸底調查,統一納入當地造林綠化規劃。要在調查摸清可用於造林綠化土地資源底數的基礎上,以省為單位,提出未來10年人工造林、人工更新、封山育林、飛播造林的規劃任務,為編制全國造林綠化規劃綱要提供依據。(記者 蘇曉娟 通訊員 蔣三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