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介紹閔行“6.27”事故調查處理情況
7月28日,上海市安全監管局局長謝黎明(中)正在介紹事故處理結果。當日,上海市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蓮花河畔景苑”在建樓房倒覆事故的責任認定及處理結果。閔行區副區長連正華和梅隴鎮鎮長施寶其等分別被給予行政警告、行政記大過等處分。發生在建樓倒覆事故的“蓮花河畔景苑”開發商梅都房地産公司、總包單位眾欣建築公司和監理單位光啟監理公司均被吊銷資質。新華社記者 裴鑫 攝
在今天(7月28日)舉行的市政府新聞發佈會上,市政府“6.27”事故調查組組長、市安全監管局局長謝黎明介紹了“6.27”蓮花河畔景苑7號樓傾倒事故調查處理情況。
6月27日“蓮花河畔景苑”7號樓房傾倒事故發生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上海市委書記俞正聲和市長韓正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徹底查清事故原因,嚴肅追究事故責任,並以此為鑒,舉一反三,落實責任。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這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多次聽取事故調查進展情況彙報,明確工作要求。事故調查組依據《安全生産法》、《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相關規定,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認真貫徹“四不放過”原則,按照“全過程、全方位、全環節”調查的工作定位,對涉及工程程序及工程行為的21個重要環節,通過現場勘查、技術鑒定、調查取證,認真研究分析。調查組在閔行區20多天,調查詢問了293人次,共作了近300份筆錄。通過調查分析,查明了事故直接原因、間接原因,認定了事故的性質和責任,提出了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以及事故防範與整改措施建議。
一、關於事故性質及原因
這起事故在本市實屬罕見,社會影響惡劣,性質非常嚴重,是一起重大責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緊貼7號樓北側,在短時間內堆土過高,最高處達10米左右;與此同時,緊鄰7號樓南側的地下車庫基坑正在開挖,開挖深度4.6米,大樓兩側的壓力差使土體産生水平位移,過大的水平力超過了樁基的抗側能力,導致房屋傾倒。
間接原因主要有6個方面:一是土方堆放不當。在未對天然地基進行承載力計算的情況下,建設單位隨意指定將開挖土方短時間內集中堆放于7號樓北側。二是開挖基坑違反相關規定。土方開挖單位,在未經監理方同意、未進行有效監測,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情況下,也沒有按照相關技術要求開挖基坑。三是監理不到位。監理方對建設方、施工方的違法、違規行為未進行有效處置,對施工現場的事故隱患未及時報告。四是管理不到位。建設單位管理混亂,違章指揮,違法指定施工單位,壓縮施工工期;總包單位未予以及時制止。五是安全措施不到位。施工方對基坑開挖及土方處置未採取專項防護措施。六是圍護樁施工不規範。施工方未嚴格按照相關要求組織施工,施工速度快於規定的技術標準要求。
二、關於事故責任認定及處理
(一)對相關單位的責任認定與處罰。
通過調查和責任認定,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共對6家單位進行處罰。
建設單位梅都房地産公司、總包單位眾欣建築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責任;土方開挖單位索途清運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基坑圍護及樁基工程施工單位勝騰基礎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對上述單位分別給予經濟罰款,其中對梅都房地産公司和眾欣建築公司,均處以法定最高限額罰款。對眾欣建築公司建築施工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産許可證予以吊銷。待事故善後處理工作完成後,吊銷梅都房地産公司房地産開發企業資質證書。
監理單位光啟監理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重要責任,吊銷其工程監理資質證書。工程監測單位協力勘察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一定責任,予以通報批評處理。
(二)對相關人員的責任認定和處理
通過調查和責任認定,依據相關法律法規,下列有關責任人員被追究責任。其中有6人被刑事拘留,7人被取保候審。
梅都房地産公司法定代表人張志琴、眾欣建築公司法定代表人張耀傑等7名責任人員,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光啟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王金泉、索途清運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永福等8名責任人員,對事故發生負有相關責任,被處以吊銷執業證書、罰款、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閔行區副區長連正華和梅隴鎮鎮長施寶其、副鎮長周亮等公職人員,對轄區內建設工程安全生産工作負有領導責任,分別被給予行政警告、行政記過、行政記大過處分。
三、有關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的調查及處理情況
(一)關於梅都公司股東身份問題
經調查:2001年,梅都公司轉制時,工商登記股東共24名,均為梅隴徵地服務所和鎮屬迅豪置業有限公司員工。期間,先後有6名股東退股,現有實際股東18名,經查實,都不是國家機關公務員。其中鎮屬事業編制有8人,其餘10人分別為:1人為鎮徵地服務所所長(企業編制),6人在迅豪置業公司,1人在眾欣建築公司(民營),1人退休,1人為個體經營戶。
處理情況:一是8名鎮屬事業編制的股東與單位脫鉤,徵地服務所所長張錦樑與鎮徵地服務所工作脫鉤。二是6名在迅豪置業公司工作的員工採取退股或者與迅豪置業公司脫鉤兩者選一的辦法。三是對梅隴鎮徵地服務所予以撤銷建制,並進行審計和資産清理。
(二)關於闕敬德鎮長助理任命等問題
經調查,闕敬德不是國家機關公務員,其鎮長助理身份是梅隴鎮黨委書記蔡建忠超越權限、違規提名後被任命的,也未上報區委組織部。闕敬德還擔任梅隴資産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梅隴實業總公司總經理,梅隴迅豪置業有限公司黨總支書記、總經理等職務。
處理情況:閔行區委已認定闕敬德鎮長助理任命無效。對事故調查中發現的闕敬德涉嫌違法、違紀、違規線索,有關部門決定對其立案調查。同時,由梅隴鎮黨委、鎮政府撤銷其梅隴資産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梅隴實業總公司總經理,迅豪置業有限公司黨總支書記、總經理職務。梅隴鎮黨委書記蔡建忠超越權限、違規提名闕敬德擔任鎮長助理,嚴重違反《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根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關於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的暫行規定》,已被停職檢查,接受組織調查。
四、關於事故善後有關問題
事故發生後,閔行區委、區政府依法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有序推進後續處理工作。目前,死者的賠償工作已經結束,對傾倒的7號樓及其他10幢樓房業主的善後工作和初步賠償方案也已公佈。上海建工集團將擔負後續工程的再建和7號樓的清理工作。閔行區將本著對購房者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處理好善後相關事宜。一是做好房屋評估和市價的確認工作。二是敦促開發商落實特定擔保方和收購第三方,切實維護購房者的合法權益。三是督促開發商在承諾儘快公佈未傾倒樓房框架性處理方案的實施細則。四是按規範程序對傾倒樓房進行規劃調整,擬在原7號樓用地範圍增建公共配套設施或公共綠地,提升功能、改善環境、降低容積率,提升住宅小區的居住品質。
五、關於事故涉及的其他問題的查處
對6.27事故涉及的其他問題和相關線索,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已責成市有關部門和閔行區委、區政府進一步調查核實。查實處理後,將依法、及時公佈。
上海市建交委關於閔行"蓮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傾倒事故原因調查通報
2009年6月27日5時30分左右,本市閔行區蓮花南路、羅陽路在建的“蓮花河畔景苑”商品房小區工地內,發生一幢13層樓房向南整體傾倒事故,一名工人逃生不及被壓致死。市委、市政府要求:由市建設交通委會同有關部門,迅速開展應急搶險工作,立即組織專家進行原因調查,並將相關情況及時向中央有關部門彙報。目前,工程排險任務和事故原因調查已經基本完成。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後,在各有關單位的支持配合下,市建設交通委立即啟動事故搶險處置機制,迅速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會同市、區相關部門緊急組建了現場搶險指揮部,同時組成了由中國工程院院士江歡成先生擔任組長、14位勘察、設計、地質、水利、結構等相關專業專家參加的專家組。
二是針對傾倒樓房附近存在南面開挖基坑、北面堆土過高、部分防汛墻坍塌等重大隱患,為保持土壓平衡,根據專家組建議,加快卸載北面堆積最高約10米的土方,抓緊回填樓房南面深約4.6米的基坑,同時對多餘土方進行外運。經過搶險施工人員三天三夜的連續奮戰,累計卸載、外運和回填土方約6萬方。至6月30日,南面基坑全部填平,北面堆土下降至0.5米左右,臨時防汛設施基本修築完成,有效防止了次生災害的發生。 >>>詳細
上海"蓮花河畔景苑"住宅樓房倒塌事故是一例個案
2009年7月23日(星期四)15時,住房城鄉建設部工程質量安全監管司司長陳重和副司長吳慧娟接受中國政府網專訪,就“切實做好檢查工作 確保在建住宅工程質量”與網友在線交流。
[網友 雲天]上海"蓮花河畔景苑"住宅樓房倒塌事故不禁讓人擔心老百姓將住進怎樣質量的房屋,我想知道全國住宅工程質量到底怎樣?
[陳重]質量就是我們的産品或者工作的優劣程度。比如建築質量、工程質量、教學質量。優劣是相對來講的,我想從幾個方面來講,因為大家關心我們的工程質量到底是個什麼狀況。
首先,法規標準這麼多年來不斷健全。2000年我們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出臺。包括標準,從本世紀初形成了比較健全的標準體系,工程建設標準數以千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都有了。 >>>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