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創國有文藝演出院團體制改革新局面
——文化部負責人答記者問
近日,中宣部、文化部發佈了《關於深化國有文藝演出院團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使社會各界深入了解《意見》的出臺背景和文件精神,文化部負責人就有關問題接受了記者採訪。
問:如何評價國有文藝演出院團體制改革近年來所取得的成果?國有院團體制改革目前面臨哪些問題?
答:黨的十六大特別是2003年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會議以來,一大批國有文藝演出院團解放思想、大膽實踐,著力推進體制機制創新,在市場競爭中謀發展,在服務群眾中求效益,贏得了市場,贏得了觀眾,為進一步深化改革積累了寶貴經驗。
國有院團體制改革雖然在過去的6年裏取得了重大進展,但總體而言,還處於“盆景”和“試驗田”階段,沒有形成大面積的“百花園”和“豐收田”。目前,絕大多數國有院團仍保留事業體制,沒有成為合格市場主體,難以實現與市場機制的有效對接,與日趨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相當多的劇(節)目以參評獲獎為主要生産目的,忽視觀眾需求和市場變化,難以打造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統一的精品力作,與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不相適應;按照行政區劃和級次層層辦團的做法,導致“軟、小、散、弱”問題突出,難以打造骨幹演藝企業和具有影響力的文化品牌,嚴重制約了演藝産品和服務“走出去”,與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的戰略目標不相適應。切實加大力度,加快進度,開創國有文藝演出院團體制改革工作的新局面,已成為當前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重大課題,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突出任務。
問:《意見》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答:改革開放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國有院團的改革與發展,先後出臺了多個有關國有院團改革的文件。這些文件對不同時期的國有院團發展發揮了重要的歷史作用。隨著演藝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經濟基礎、體制條件和社會環境的深刻變化,國有院團舊有體制的弊端日益顯露,藝術生産力的發展受到嚴重制約,社會各界對深化國有院團體制改革的呼聲日益強烈。
中央領導同志對國有文藝演出院團改革發展十分關心。去年12月,李長春同志視察文化部時,要求我們要加大力度、加快進度,大力推進國有文藝演出院團體制改革。李長春同志強調指出,要把轉企改製作為國有文藝演出院團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著力培育合格的市場主體;要把轉企改制與資源整合結合起來,優質文化資源要向轉企改制院團傾斜。劉雲山同志在今年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明確要求,要積極推進國有文藝演出院團轉企改制,抓緊制定指導性意見,進一步明確推進改革的目標任務、政策措施。劉延東同志在今年全國文化廳局長會議上強調,要把國有文藝演出院團的改革作為今年文化系統改革的重點工作,切實抓緊抓好。
在對北京、天津、河北、甘肅等多個地區及中國東方歌舞團、江蘇演藝集團公司等改革創新成績突出的中央和地方院團進行深入調研的基礎上,中宣部、文化部聯合起草了《意見》。在中央文化體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經過廣泛徵求意見和反復修改,歷時數月形成定稿。
問:與以往的院團改革文件相比,《意見》有何突出特點?
答:《意見》的主要特點表現在四個方面:一是通篇貫穿新的文化發展理念,充分體現了理論創新對實踐創新的指導作用。《意見》起草小組將符合科學發展觀要求的新的文化發展理念內化為起草工作的指導思想,具體化為各項改革舉措,使《意見》起草過程成為貫徹落實新的文化發展理念的一次自覺實踐。
二是系統總結了改革開放特別是黨的十六大以來國有文藝演出院團的改革實踐經驗,提出了深化改革的新思路、新舉措。《意見》明確指出要發揮市場在演藝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強調不論是轉制院團還是暫時保留事業體制的院團,都要面向市場、面向群眾;明確指出轉企改制是國有院團體制改革的中心環節,強調必須積極塑造新型市場競爭主體,顯著增強國有資本在演藝領域的主導作用。
三是把完善和落實政策作為深化改革的有力保障。《意見》明確指出對率先改革特別是帶頭轉企改制的院團實行傾斜政策,務求實現“早改早受益、早改早發展”。《意見》在資源配置、資金籌集、人員安置方面,為轉企改制院團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
四是妥善處理了原則性和靈活性的關係。《意見》明確了改革總體目標和基本要求,同時,給各地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實施方案和更加優惠的政策措施預留了較大空間。
問:眾所週知,國有文藝演出院團大多底子薄、包袱重、體量小,院團轉企改制後,“資金缺乏”將成為最大的發展難題,《意見》有哪些解決辦法?
答:為保障院團轉企改制後適應市場競爭,實現快速健康發展,《意見》對轉制院團在資金籌集渠道上給予諸多政策傾斜。
比如,《意見》提出,要用足用好支持文化體制改革和文化産業發展的有關經濟政策,推動各項政策性資金及時足額到位。積極爭取有關部門支持,確保院團轉企改制後原有正常事業費繼續撥付,並通過文化産業發展資金等予以支持。推進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文化藝術發展基金,採取項目補貼、定向資助、貸款貼息和以獎代補等辦法,加大對轉制院團的資金支持力度,重點扶持精品創作生産和人才培養。鼓勵各地採取多種方式為轉制院團搭建投融資平臺,完善演藝産業投融資體系。
同時,《意見》提出,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鼓勵企業、個人捐贈文藝演出院團的稅收減免政策,有效調動社會力量資助文藝演出院團的積極性。
問:《意見》提出,推動歌舞、雜技、曲藝、話劇、地方戲曲等方面的國有院團率先進行整體轉企改制。為什麼地方戲曲院團也要轉企改制?
答:將部分市場相對成熟的地方戲曲院團實施轉企改制,是《意見》的一個創新舉措。加大此類院團的轉企改制工作力度,是在總結院團改革特別是戲曲類國有院團的改革經驗,並充分考慮地方戲曲的藝術特點、市場特點的基礎上提出的。
第一,從地方戲曲的自身特性來看,市場化有利於地方戲曲的傳承與發展。地方戲曲大多起源於民間,成長于市場。把這些久經市場考驗的、本身就是通過市場成長壯大的劇種,重新放回到適宜它們生存和發展的市場環境中去,放回到喜愛它們的廣大人民群眾中去,是地方戲曲激發活力、壯大實力、增強藝術創造力的有效途徑。
第二,從民營院團的發展實踐來看,市場是地方戲曲生存的最佳土壤。當前全國民營文藝院團已超過6800家,年演出200萬場以上,其中地方戲曲院團佔有相當大的比例。民營院團在繁榮基層演出市場、豐富基層文化生活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也用自身發展的鮮活事實表明,只有面向市場,才能激發出地方戲曲的生機和活力。
第三,從2003年以來國有院團轉制試點的經驗來看,地方戲曲不僅可以通過轉企改製成功進入市場,而且還能通過市場競爭做優做強。比如,江蘇省昆劇院與江蘇省京劇院等單位資源整合、整體轉制為江蘇演藝集團公司後,優秀作品不斷推出,其中新版昆劇《1699?桃花扇》和京劇《西施歸越》通過成功的市場運作,實現了社會效益、經濟效益、藝術效益和人才效益的多贏局面。陜西西安秦腔劇院有限公司打造的大型秦腔交響詩畫《夢回長安》,已連續上演260多場,觀眾達20萬人次以上,收入達2000余萬元。
問:轉企改制後,院團的演職員工將從“單位人”轉變為“社會人”,很多人因此擔心改革是政府在“甩包袱”。如何消除這些擔心?
答:首先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推動國有院團轉企改制,決不是政府“甩包袱、推責任”,而是要讓轉制院團在政府的扶持下,通過進入市場獲得更多的資源,實現可持續發展。
為切實解決演職員工的後顧之憂,本著以人為本的精神,在維護演職員工權益方面,《意見》提出,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大膽探索,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的原則,採取靈活多樣的辦法,妥善解決轉制院團人員安置等問題。同時,《意見》提出,積極爭取有關部門支持,通過包括企業年金在內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解決轉企改制後的養老待遇水平銜接問題。對於年齡偏大、確有困難的演藝人員,可安排到博物館、圖書館、文化館、社區文化活動中心等文化單位,充實基層文化工作隊伍。
對有特殊貢獻的演職員工,《意見》要求探索實行期股期權等激勵機制和辦法,支持轉企改制院團股份制改造時按照規範的辦法吸收職工參股購股。
問:中宣部、文化部將採取哪些措施,來保障新一輪國有院團體制改革的順利推進?
答:為保證國有文藝演出院團體制改革的順利進行,《意見》在建立健全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推動建立目標責任制等方面都做了具體的規定,明確提出要按照“黨委統一領導、政府組織實施、宣傳部門協調指導、文化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落實、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的要求,建立工作機構,完善工作制度。《意見》強調,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西藏除外),要抓緊制定具體的改革工作方案,明確工作進度,細化目標任務,精心組織實施。中宣部、文化部將開展督促檢查,表彰獎勵改革力度大、效果好的地區和單位,對動作遲緩的地區和單位提出限期改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