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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大常委會委員建議垃圾分類可採取強制措施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02日   來源:福建日報

    “設區的市應當在城市規劃區內逐步實行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與分類收集、運輸。”“鼓勵縣所在地鎮及其他鎮的建成區推行生活垃圾分類收集、運輸和處理”。這是提交本次福建省省人大常委會二審的《福建省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若干規定(草案修改稿)》中的新增內容。在昨天(1日)的審議中,有的委員建議,垃圾分類處理可採取強制措施。

    有的委員認為,很多地方的垃圾分類進展緩慢,收效不大。草案修改稿中使用“逐步”、“鼓勵”等,對垃圾分類處理不能起到加大推進的力度。為此,建議對垃圾分類採取類似“限塑令”一樣的強制措施,可先在福建省選取幾個城市作為試點,待條件成熟再逐步全省推廣。  (記者 鄭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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