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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臺實施意見落實國務院支持海西建設意見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04日   來源:福建省人民政府網站

福建省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的實施意見

(2009年7月29日中國共産黨福建省第八屆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

    為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全面實施《國務院關於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若干意見》(國發〔2009〕24號,以下簡稱《意見》),抓住難得歷史機遇,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推動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全面把握《意見》的重大意義和總體部署

    (一) 深刻認識重大意義。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是黨中央、國務院把握兩岸關係出現積極變化、審時度勢、著眼全局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是進一步發揮福建省比較優勢,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迫切需要;是完善沿海地區經濟佈局,推動海峽西岸其他地區和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發展的重大舉措;也是加強兩岸交流合作,推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的戰略部署。《意見》的出臺,表明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戰略已從區域戰略上升為國家戰略,標誌著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站在一個新的起點上,海峽西岸經濟區在全國發展大局中的戰略地位更加突出,在促進祖國統一大業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凸顯,對於把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成為科學發展的先行區、兩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先行區必將起到極大的推動作用。

    (二) 全面遵循總體要求。《意見》提出的總體要求,是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必須始終堅持的重要指導思想。我們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維護中華民族核心利益、促進祖國統一的大局出發,牢牢把握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按照“六個著力”要求,靠改革、靠開放、靠創新,堅持“四個重在”和“四求先行”,提升思路求作為,精心謀劃求作為,突破重點求作為,艱苦奮鬥求作為,實施“十大舉措”,構建“十大支撐體系”,高起點、高標準、高層次、高水平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全面落實《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努力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成為經濟持續發展、文化更加繁榮、綜合競爭力不斷增強、人民安居樂業的和諧區域,為全局作出更大貢獻。

    (三) 準確把握戰略定位。《意見》賦予海峽西岸經濟區“兩岸人民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區域、服務周邊地區發展新的對外開放綜合通道、東部沿海地區先進製造業的重要基地、我國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遊中心”四大戰略定位,進一步明確了海峽西岸經濟區在全國大局中的戰略地位和重要作用,體現了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優勢所在,拓展了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的廣闊前景和空間。按照這一戰略定位,要持續“準確定位、主動融入,整合優勢、合理佈局,外延拓展、內涵深化,互動聯動、統籌協調”的基本格局,拓展“延伸兩翼、對接兩洲,拓展一線、兩岸四地,縱深推進、連片發展,和諧平安、服務全局”的基本態勢。要突破兩點,進一步強化福州省會中心城市重心輻射作用和廈門經濟特區龍頭示範作用,發揮泉州創業型城市的支撐帶動作用,漳州、莆田、寧德的骨幹作用,三明、南平、龍岩的前鋒作用,山海聯動,東西貫通,加強與周邊地區、中西部地區交流合作,形成海西整體輻射效應,加快建設對外開放、協調發展、全面繁榮的海峽西岸經濟區。

    (四) 明晰細化發展目標。按照《意見》提出的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總體要求、戰略定位和發展目標,有步驟、分階段地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經過十年左右的艱苦努力,把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成為科學發展之區、改革開放之區、文明祥和之區、生態優美之區。

    到2012年,《意見》提出的第一階段目標基本實現,人均地區生産總值接近或達到東部地區平均水平,地方財政收入突破千億大關。發展方式轉變取得重大進展,節能降耗和生態環境等繼續保持全國領先水平;城鄉居民收入顯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務水平明顯改善;服務兩岸直接“三通”的主要通道基本形成並不斷完善,兩岸人民交流合作的前沿平臺功能更加凸顯。

    到2020年,《意見》提出的發展目標全面實現。其中,到2017年,人均地區生産總值比2000年翻兩番,比全國提前三年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在此基礎上,到2020年,地區生産總值接近或達到4萬億元。閩臺經濟融合不斷加強,海峽區域合作取得突破性進展,兩岸共同發展的新格局基本形成。綜合經濟實力顯著增強,海峽西岸産業群、城市群、港口群發展壯大,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創新型省份基本建成。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於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率先建立。統籌協調能力明顯提高,社會就業更加充分,社會保障體系健全,人民生活更加富足,社會更加和諧,科學發展達到新的水平。

    實現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目標任務,必須堅持科學發展。以人為本,按照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要求,加快轉變發展方式,切實加強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必須堅持解放思想。進一步轉變觀念,拓展戰略思維,樹立寬廣的世界眼光,在更高的起點上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努力走出一條符合福建實際、具有海西特色的發展路子。必須堅持改革開放。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科學發展的突出問題,努力提高對外開放層次和水平,引導和推動科技創新、制度創新、管理創新,增強發展的動力和活力。必須堅持先行先試。充分發揮獨特優勢,採取更加靈活開放的政策措施,積極探索、先行試驗,在推動科學發展、促進兩岸交流合作上率先取得突破。必須堅持持續運作。實施項目帶動、品牌帶動、創新帶動、服務帶動,持續思路、持續舉措,鍥而不捨、持之以恒,以科學有效的運作完成目標任務。必須堅持統籌協調。總攬全局,兼顧各方,妥善處理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中的重大關係,統籌城鄉發展、區域發展、經濟社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對內合作與對外開放。

    二、構築兩岸交流合作的前沿平臺

    (一)建設兩岸經貿合作的緊密區域

    推進産業深度對接。推動放寬臺商投資項目的股比限制,落實增加對臺合作的用地指標等政策措施,加快臺商投資項目審批,吸引國家禁止之外、不涉及國家安全的各類臺商投資項目落地,加快廈門灣、閩江口、湄洲灣等沿海一線的産業對接集中區建設,培育發展閩臺産業對接專業園區,促進兩岸産業對接進一步集聚、提升。推動與台灣縣市、行業協會、科技園區、企業等建立緊密合作機制,促進來閩建設産業園區。推進廈門、福州臺商投資區擴區和新設立泉州、漳州等臺商投資區,促進臺商投資區、各類開發區、海關特殊監管區功能整合,提高産業承載能力。加快對接台灣自由貿易港區,鼓勵企業和産品進入台灣自由貿易港區。以電子信息、石化、機械、船舶、冶金、新能源、生物醫藥、食品、創意、新材料等産業為重點,促進閩臺産業融合。提升産業合作關聯度,加快建立與台灣産業相配套的以及大陸台資企業所需的零部件、原輔材料中心。積極推動台灣海峽油氣資源聯合勘探與開發。

    提升農業合作水平。進一步加強海峽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現代林業合作實驗區建設,充分發揮窗口、示範和輻射作用。積極引進台灣農業資金、技術、良種、設備等生産要素,促進閩臺農業深度對接。加快建設農産品出口加工基地和台灣農業技術、新品種推廣中心,加快閩臺良種引進繁育中心和示範推廣基地建設,加快建立一批閩臺現代農業合作示範區和加工區。大力推進台灣農民創業園建設,鼓勵台灣同胞來閩投資創業。提升廈門、漳州、南安、東山、霞浦等海峽兩岸農(水)産品集散中心和市場功能,加強兩岸農民合作組織交流,推動兩岸共創品牌農業,促進生産、銷售、管理、服務多方位合作。

    加快現代服務業對接。建立兩岸區域性金融服務中心,推動兩岸金融合作邁出實質性步伐。積極推動開辦對臺離岸金融業務,逐步建立兩岸資金清算中心,擴大兩岸貨幣雙向兌換範圍,促進開展兩岸跨境貿易以人民幣計價結算試點,推動兩岸銀行卡通用和結算。加快海峽産權市場建設,探索引入台灣上櫃和興櫃交易機制,推動設立兩岸股權櫃臺交易市場,打造閩臺企業對接的直通平臺。推動閩臺銀行業機構、保險業機構、證券業機構雙向互設、相互參股,支持在閩台資企業上市融資,引進台灣金融服務仲介來閩設立機構,推動設立兩岸合資的海峽投資基金。積極促進閩臺物流企業、項目對接,合作建設物流配送或專業配送中心,推動兩岸物流信息網絡相互銜接,設立對臺保稅物流園區和對臺農産品物流加工保稅區。完善閩臺旅遊合作機制,加強與台灣旅遊機構的交流合作,深化閩臺旅遊景區對接,共推海峽旅遊精品線路,做大“海峽旅遊”品牌。提升“小三通”黃金通道,增強中轉銜接服務功能,擴大大陸居民從我省口岸赴臺旅遊。積極開拓台灣旅遊市場,加強入臺旅遊推介,擴大台灣同胞來閩旅遊。積極發展面向台灣及海外的會展業、服務外包業。健全涉臺法律法規,依法保護臺胞的正當權益,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推動台灣企業來我省設立地區總部、配套基地、採購中心、營運中心和研發中心。

    探索兩岸經貿關係制度化。積極開展兩岸區域合作試點,推進在促進兩岸貿易投資便利化、台灣服務業市場準入等方面的先行先試,率先探索兩岸避免雙重徵稅安排、建立兩岸稅務糾紛處理機制,為兩岸建立更緊密的經濟合作機制積累經驗。促進閩臺雙向投資,推動建立閩臺産業優勢互補的合作機制。簡化赴臺投資審批程序,加快審批和核準節奏,支持有條件的我省企業到台灣投資興業。實行更加開放的對台貿易政策,研究制定有利於進一步推進小額貿易發展的政策,擴大對台貿易。在充分發揮現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政策優勢的基礎上,探索推動平潭等沿海有條件的島嶼設立兩岸合作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實施更加優惠的政策。發揮廈門經濟特區在對臺方面的先行先試作用,推進福州(平潭)綜合實驗區建設,使之成為兩岸交流合作先行先試和海峽西岸經濟區科學發展先行先試的綜合實驗區。

    (二)建設兩岸文化交流的重要基地。擴大閩臺文化交流合作。放寬臺商投資文化産業政策,促進動漫、網絡遊戲等文化創意産業的對接,建設海峽兩岸文化産業園和文化産業合作中心,形成一批對臺文化交流與合作基地,共同打造文化産業鏈。吸引台灣科研機構和科技人員共同創建科技創新平臺,聯合開展台灣海峽地質構造研究,建立兩岸防災減災資訊共享和會商機制,深化防災減災、地震、氣象、海洋、建築、水利、環保、標準、計量、認證等領域的交流合作。探索建立兩岸文化交流合作機制,進一步拓展閩臺教育合作,加快建設海峽兩岸職業教育交流合作中心,探索建立兩岸教育合作園區,開展兩岸高校合作辦學試點,積極推動閩臺院校學生互招、學歷學分互認、師資互聘。進一步推動公共衛生、醫學科研、醫療技術、中醫藥等方面交流合作,支持臺商投資建設醫院和相關設施。推動兩岸新聞媒體互設常駐機構,推進兩岸出版交流試驗區建設,深化閩臺文學藝術、廣播影視、體育等領域的交流合作。推動兩岸青少年交流交往。加強台灣文獻信息積累與研究,加快建設福建省台灣文獻信息中心。加快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推進建立客家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加大涉臺文物保護力度,積極推動媽祖文化、泉州南音申報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産,提升閩臺緣博物館對臺交流功能與作用,挖掘和拓展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等兩岸共同文化內涵,進一步增強連接兩岸同胞感情的文化紐帶作用。

    (三)建設兩岸直接往來的綜合樞紐。加快建設兩岸航運中心,鼓勵台灣企業投資參與我省港口碼頭建設,促進閩臺港口聯盟發展。做好福州、廈門兩岸直接通郵的郵件封發局相關工作,加強對臺通郵基礎設施建設,加快開通郵政專船和郵件航空運輸通道,推動建立對臺郵件總包交換中心。適時推進向金門、馬祖等地供水、供電和鋪設海底通信纜線工程建設。著眼于建設兩岸直接“三通”首選地的要求,推進廈門、福州機場成為兩岸貨運包機新增航點,推動福州、廈門直航航點增加定期航班配額,促進其他機場列入對臺空中直航航點、沿海主要口岸開放為對臺海上貨運直航航點;拓展兩岸集裝箱班輪航線、散雜貨不定期航線、客運航線,加快發展對臺客貨運滾裝業務;促進“小三通”雙向行李直挂,提高兩岸海空聯運便捷度;加強兩岸大通關合作機制建設,進一步簡化通關手續,健全人流、物流往來的便捷有效管理機制;試行便利兩岸人員往來的管理辦法,儘快啟動我省為台灣本島居民辦理來往大陸通行證和簽注,推動授權辦理大陸居民赴臺旅遊證件,啟動武夷山航空口岸對臺直航入境人員落地簽注,推進台灣民眾和大陸居民循我省口岸往返兩岸。 

    (四)建設兩岸交流合作活動特色平臺。充分發揮“省部合作、兩岸共辦”的優勢,不斷提升海峽論壇的兩岸民間交流、經貿合作、合作交流研討、合作交流樞紐四大平臺功能。著力提升各領域、各界別交流平臺功能,持續辦好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海峽兩岸經貿交易會、中國·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等交流合作品牌活動,促進各類産業交流專題活動向專業化方向發展;持續辦好中國·湄洲媽祖文化旅遊節等各類民俗文化節慶活動;持續推動閩臺縣市對口交流活動向機制化、經常化發展;持續深化閩臺産業行業協會、民間社團和仲介組織開展對口交流合作。持續推動閩臺警務和司法交流合作。推動國家有關部委在我省舉行涉臺事務性商談,把我省建設成為兩岸事務重要協商地。

    (五)建設兩岸人才交流合作區域中心。實施台灣專業人才參加資格考試和認證、職稱評定等試點政策,促進閩臺共同開展人才培養和項目合作。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互設分支機構,定期舉辦兩岸人才交流會,加強兩岸人才信息交流,建立台灣人才及其研究成果數據庫。完善台灣人才來閩創業優惠政策,建立台灣人才引進快速通道,支持省內企事業單位聘用台灣人才,鼓勵在大陸高校畢業的台灣學生來閩就業,開展兩岸大學生創業項目對接等活動,促進台灣人才來閩創業就業。探索台灣地區居民報考我省行政機關公務員以及參與基層社會公共事務管理。

    三、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

    (一)加快形成海峽西岸港口群。圍繞發展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積極整合港灣資源,加快建設海峽西岸北部、中部、南部三大港口群。北部以福州港為主體,加強福州港和寧德港等的整合,覆蓋三都澳、羅源灣、福清灣、興化灣北岸等主要港灣,推動成為集裝箱和大宗散雜貨運輸相協調的國際航運樞紐港。中部以湄洲灣港為主體,覆蓋湄洲灣、興化灣南岸、泉州灣等主要港灣,發展成為大宗散貨和集裝箱運輸相協調的主樞紐港。南部以廈門港為主體,覆蓋廈門灣、東山灣,加快形成以集裝箱運輸為主、散雜貨為輔的國際航運樞紐港。加強深水航道、疏港通道和公共配套設施建設,重點發展大型集裝箱和大型散貨港區,加快建設石油、煤炭、礦石等大宗貨物儲運中轉基地。積極吸引中西部企業到沿海建設“飛地港”,鼓勵本省企業在內陸地市和中西部省份建立“無水港”,著力推進河海聯運、海陸聯運和多式聯運,拓展縱深腹地,加快建成福州港、湄洲灣港、廈門港三個億噸以上大港,形成面向世界、服務中西部發展的現代化、規模化、集約化港口群。

    (二)構築以“三縱八橫”為主骨架的高速公路網。按照建設便捷交通走廊的要求,加快縱深推進、南北拓展的高速公路建設,形成海西高速公路網。加快建成和完善京臺線、福銀線、廈成線、泉南線、長深線、寧上線等國家高速公路福建段,加快沈海線福建段擴建及新建復線,積極推進興化灣經尤溪至重慶省際間的高速公路通道建設。加快建設中心城市繞城高速公路和跨設區市高速公路聯絡線,以及連接縣城、重要旅遊區、沿海港口的高速公路支線、連接線,逐步實現縣縣通高速公路。

    (三) 建設大運力快捷鐵路運輸通道。加快實施納入國家中長期鐵路網調整規劃的海西鐵路發展項目,推進形成“三縱六橫九環”海峽鐵路網。儘快建成連接兩個三角洲的溫福、福廈、廈深鐵路和連接中西部地區的向莆鐵路;抓緊建設京福、昆廈高速鐵路;推進杭州至廣州(經南平、三明、龍岩)、浦城至梅州、衢州至寧德、泉州至長汀等鐵路項目;規劃建設海峽西岸城際軌道交通系統,推動省內鐵路網功能整合和擴能提速,加快建設一批連接全省主要港口、重要工業基地的鐵路支線,強化與國家幹線鐵路的聯絡,使海峽西岸鐵路成為國家路網的重要通道和交通樞紐。

    (四)完善干支結合的空港佈局。加快現有機場更新改造,完善福州、廈門國際機場兩岸空中直航的設施條件,推進泉州晉江、武夷山、連城冠豸山機場擴能升級,增加開闢國內外新航線,擴大服務領域;合理佈局支線機場,推進三明機場建設,開展寧德、莆田、漳州等新建、遷建機場的前期工作,形成以福州、廈門國際機場為主的干支線機場相結合的空港佈局。

    (五)打造沿海重要能源基地。以清潔、低碳為發展方向,優化能源結構,強化能源保障。建立規範的能源資源開發秩序,合理利用本省煤炭、水電等資源。充分發揮良好的深水港優勢,引進煤炭、石油、液化天然氣等省外、國外能源資源,適時推進超超臨界火電建設,加快建成一批燃氣電廠。加快寧德、福清核電站建設,抓緊開展核電後備廠址建設的前期工作。加強500千伏主幹輸電網架和特高壓網架建設,構築沿海雙通道、南北雙環網的500千伏超高壓電網,強化與華東電網的聯網,推進與南方電網、華中電網聯網。鼓勵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推進風能的規模化開發,加快生物質能、太陽能開發利用項目建設,推進地熱能、潮汐能等開發利用。推動液化天然氣向內陸地市延伸,提高民用燃氣覆蓋率。推進煤炭中轉儲備基地、大型石油儲備基地建設,建立長期穩定的能源供應渠道和生産供應基地。

    (六)提升城鄉公共設施保障能力。加快城市交通基礎設施建設,提高城市道路標準和路網密度,完善城區路網結構,促進城市內外交通銜接,強化公共停車場等設施配套。實施公交優先發展戰略,推進福州、廈門、泉州等城市軌道交通發展。加強城市供水設施和防洪排澇系統建設,促進制水工藝和管網改造,提高供水水質,加快推進污水集中處理和垃圾無害化處理,發展管道供氣,健全市政基礎設施功能,提高人口承載能力。進一步完善農村公路路網建設改造。推進農村水、電、通信等設施建設,改善農村生産生活條件。建成一批具有防洪、灌溉、供水等功能的綜合水利樞紐,提高防災減災能力。加強水源與供水工程建設,合理規劃、適時推進跨區域跨流域水資源配置工程,確保城鄉供水安全。

    四、建設特色鮮明的現代産業體系

    (一)加強海峽西岸區域創新體系建設

    完善科技發展機制。加強科技宏觀管理體系建設,集聚整合創新力量,加強統籌協調,優化配置科技資源,推動跨區域、跨部門的科技合作,密切産學研結合。營造有利於社會資金投入科技的環境,建立穩定的各級財政科技投入增長機制,建立健全多渠道、多元化的科技投入體系,加大對海峽西岸區域創新體系建設的科技投入,著力打造特色鮮明的區域創新體系。切實發揮科技支撐引領作用,加強高技術和産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應用,推廣一批有效促進産業升級、技術改造和節能減排的先進技術和創新産品,打造一批特色産業基地,促進形成高新技術産業集群。實施知識産權戰略,造就一批競爭力強的優勢企業。加大與擴大內需、改善民生相關的重點技術與産品的産業化、商業化和規模化應用力度。大力普及科學知識,提高全社會科學文化素質。

    加快建設創新轉化服務平臺。努力構築能夠引領産業技術升級和發展方式轉變的海峽西岸研發高地。支持信息、醫藥、生物、新材料、新能源、海洋等領域應用基礎研究,加快電子信息、光電、石化、裝備製造、生物、醫藥、現代農業和物流等産業領域重點學科發展,組建學科群,加強國家級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産品檢測中心、博士後站點等平臺建設,鼓勵外商在閩投資設立研究開發機構。進一步提升中國·海峽項目成果交易會的影響力,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及産業化機制,大力發展科技經紀服務,加強中試基地建設,鼓勵國內外高校與設區市聯合設立培訓與研發中心,構建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加強科技資源共享平臺建設,推進高校和科研機構科技資源共用,推動科研平臺和大型儀器設備向企業開放共享、延伸服務,打造服務全省發展的科技公共服務平臺。創建國家級海峽兩岸科技産業合作基地,促進兩岸科技項目對接、機構與人才對接、知識産權對接和科技情報(信息)對接,推進兩岸科技人員交流往來,構築閩臺科技交流合作平臺。

    積極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綜合運用政策、投入、金融、服務等多種方式和手段,促進技術、資金、人才、管理等各類創新要素流向企業,引導企業加大技術創新和成果應用的投入力度,推動企業成為技術創新的主體。深入實施技術創新工程,培育創新型企業,建設産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完善産業技術創新鏈,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綜合實力。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加強企業技術創新人才隊伍建設,鼓勵引導與國外企業、研發機構合作研發,注重引進關鍵技術、知識産權和關鍵零部件,開展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加快技術創新、産品創新和管理創新,強化自主品牌建設。扶持建立一批行業技術開發基地和技術轉移中心,加快先進技術向中小企業輻射和轉移。鼓勵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員進入企業從事技術開發活動,引導高校和研究機構緊密圍繞企業需求開展聯合創新。

    推進海峽西岸高新技術産業帶建設。將高新技術産業發展納入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充分發揮福州、廈門國家級高新區的作用,加快推進省級高新區二次創業和整合升級。積極推動區內産業集聚和特色産業基地發展,提高高新技術産業在區域經濟中的比重。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高新區、技術開發區申報升級為國家級高新區。推進閩臺高科技園區交流合作,鼓勵和支持台灣科技界、企業界參與高新技術園區建設。加快建成海峽西岸高新技術産業帶,使之成為承接台灣高新技術産業與技術轉移的載體。

    (二)大力發展現代農業。按照高産、優質、高效、生態、安全的要求,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促進農業結構優化升級,構建現代農業産業體系。加快農業科技創新,推廣應用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肥料、新農藥、新機具。完善扶持糧食生産的政策措施,穩定播種面積,推進規模經營,努力保持糧食自給能力不降低。促進農業特色産業升級,發展壯大畜牧業、園藝業、林竹業、水産業等優勢産業,積極發展水産品、畜禽、茶葉、筍竹、蔬菜、水果、食用菌、花卉苗木、煙葉、中藥材等十個重點特色産品。實施農業標準化,發展品牌農業,推進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積極實施國家地理標誌産品保護,推行農産品質量認證和産地等標識認證制度。加快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扶持壯大一批帶動力強的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完善龍頭企業與農戶的利益聯結機制,支持培育一批農産品加工示範園區、示範企業和示範項目。推進農産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設,擴大特色優勢農産品出口。加強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改善農業生産條件,提高土地産出率和資源利用率。加快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建設,完善農産品質量安全監測網絡,實行種植、養殖基地備案,加強與國際接軌的農産品標準化建設。健全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加快信息服務平臺建設,建立農業技術推廣、動植物疫病防控、農産品質量安全監管等公共服務體系,健全農村市場網絡,發展農村現代流通業。

    (三)建設海峽西岸先進製造業基地

    提升産業發展水平。堅持新型工業化道路,促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著力總量提升和技術提升。落實重點産業調整和振興實施方案,突出項目帶動和品牌帶動,促進産業鏈向上下游延伸,價值鏈向中高端攀升,不斷壯大産業規模,加快産業轉型升級。著力發展先進製造業,圍繞龍頭企業、骨幹項目和品牌産品,提高産業集中度和綜合配套能力,壯大電子信息、裝備製造、石油化工等主導産業。促進電子信息産業由加工製造為主向集研發、生産、服務、應用為一體轉變,加大力度發展集成電路、液晶面板等基礎産品,延伸計算機及網絡、數字視聽、移動通信三大産業鏈,加快發展軟體、半導體照明及光電、新型元器件等新興産業。著力壯大交通運輸設備、工程機械、電工電器、飛機維修等産業,推動基礎裝備、基礎部件及基礎工藝發展,發展港口機械、建材裝備、輕紡裝備等産業裝備,積極引進國內外大型裝備製造業企業。引導石化産業按照基地化、大型化、集約化的原則合理佈局和配置資源,延伸和完善石化産業鏈,帶動合成樹脂、合成橡膠、合成纖維以及新型化工材料、新型紡織原料等産業發展。以國家級和省級高新技術開發區為載體,加快建設廈門半導體照明産業基地、泉州微波通信産業基地、福廈泉軟體園,福州、龍岩環保産業基地以及三明、南平、永春生物醫藥産業基地等一批高新技術産業基地,組織實施高新技術産業化示範工程,完善公共服務平臺,促進集成電路設計和軟體、光電、消費電子、生物醫藥、精密儀器、環保、新能源、新材料等高新技術産業集聚式發展。著力應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建材、冶金、紡織、輕工、林産等傳統優勢産業,以質量品種、節能降耗、環境保護、工藝優化、更新裝備、安全生産為重點推進技術改造,鼓勵企業開展品牌創新、研發設計,開發應用新型材料,促進産品升級換代,提升産業競爭力和市場佔有率。

    培育大企業大集團。積極打造區域品牌、企業品牌和産品品牌,支持企業爭創中國名牌、馳名商標,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爭創世界名牌。支持重點骨幹企業品牌創新、品牌經營,鼓勵有實力的企業以資産、資源、品牌和市場為紐帶實施兼併重組聯合。加快重點骨幹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進步,推動有條件的企業建立技術研發、産品標準、質量檢測、財務結算等中心,鼓勵企業參與制修訂國際、國家、行業標準。引導企業與國內外大企業合作、嫁接央企、改制上市或發行債券等方式實現快速擴張,培育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産權、主業突出、競爭力強的大企業大集團。支持有條件企業開發境外資源和市場,收購或參股國際品牌、營銷網絡、研發機構。

    培育發展産業集群、産業基地。發揮工業園區的載體作用,完善園區基礎設施,提升工業園區、産業集聚區的功能。發揮龍頭企業的帶動作用,發展配套協作企業,優化生産協作流程,積極支持中小企業進入龍頭企業的供應網絡。發揮公共服務平臺的支撐作用,加強金融擔保、技術研發、産品檢測、專業市場、現代物流、營銷聯盟、人才培訓、行業協會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升産業集聚能力。電子信息産業要以福廈沿海國家級信息産業基地及國家級信息産業園區建設為重點,推進廈門火炬高新區建設國家“光電顯示産業集群試點”,加快建設國家級海峽軟體産業基地,提高國家級動漫産業基地建設水平。石化産業形成以煉化一體化為龍頭,上中下游配套合理、競爭力強的湄洲灣、漳州古雷石化産業基地,加快推進三都澳溪南半島工業園區、福州江陰石化專區、泉港“台灣石化專區”建設。裝備製造業要建設好福廈汽車産業集中區等汽車及零部件生産基地,加快形成廈門灣、湄洲灣、閩江口、三都澳、東山灣等修造船集中區,做大廈門、泉州飛機維修基地,推動龍岩、泉州、三明、南平、福安、福清裝備製造業基地建設,促進輸配電及控制設備、精密鑄鍛件、電工器材、中小型電機生産,形成在全國具有競爭力的特色裝備製造基地。冶金産業要建設福州、廈門、漳州、龍岩有色金屬及深加工産業集群、三明金屬材料及深加工産業集群、南平鋁精深加工産業集群,加快形成上杭銅加工、長汀稀土産業基地。紡織服裝業要進一步做大做強泉州紡織服裝、長樂紡織産業集群,培育發展三明、南平、長汀等紡織産業集群。輕工業要培育發展食品、製鞋、塑料、工藝美術等一批在國內外有一定知名度的産業集群。建材産業要發展南安石材和水暖器材、泉州建築陶瓷等産業集群,加快培育特種玻璃産業基地。林産工業要推進林漿紙和林板一體化,建設一批資源綜合利用的木竹藤加工骨幹項目,加快莆田秀嶼木材加工區建設,形成林産品深加工基地。

    (四)大力發展現代服務業

    建設連接海峽兩岸的現代物流中心。積極承接台灣現代服務業轉移,依託中心城市、産業集聚區、貨物集散地、交通樞紐和港口資源,完善公共物流信息平臺和物流技術標準化體系,建設福州、廈門、泉州等物流節點城市和一批現代物流園區、大中型綜合性現代物流中心。引導傳統運輸、倉儲企業向第三方物流企業轉型,發展一批集運輸、倉儲、配送、信息為一體的物流企業。依託臨港工業、産業集群和台資企業集中區,圍繞原料供應、半成品和成品倉儲配送,建設物流配送或專業配送中心。加快保稅港區、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物流中心建設,完善保稅物流體系,推進閩臺兩地港區對接,發展保稅倉儲、貿易採購、配送中轉等業務。推進流通業現代化步伐,加快專業市場升級改造,發展電子商務、連鎖經營、物流配送等新型流通方式和經營業態,合理佈局社區服務業。

    加快發展信息服務業和外包服務業。加強網絡資源整合,提高信息網絡綜合服務能力,完善信息通信網應用體系,加快信息技術服務推廣應用,重點發展數字內容服務業、軟體設計業。依託福廈泉軟體園和有條件的軟體開發基地,發展軟體服務外包、業務流程外包、動漫遊戲産業,培育承接服務外包業務的專業企業,支持服務外包類企業發展離岸外包和在線外包業務,吸引台灣企業乃至世界跨國公司服務外包轉移,努力打造國家服務外包基地城市、對臺服務外包示範城市和國家軟體出口基地。

    打造國際知名的旅遊目的地。以濱海旅遊、生態旅遊、紅色旅遊和文化旅遊為重點,進一步整合旅遊資源,促進風景名勝資源保護和永續利用。打造濱海藍色生態、山地綠色生態兩大旅遊帶,構築閩東北、閩西南、閩西北三大旅遊協作區,提升福州、廈門、泉州、漳州、三明、武夷山、永安等中國優秀旅遊城市品牌。加快構建大武夷、福建土樓旅遊區。支持泰寧申報“中國丹霞地貌”世界自然遺産和寧德白水洋、太姥山、白雲山申報世界地質公園,推動泉州“海上絲綢之路”、廈門鼓浪嶼和福州“三坊七巷”等申報世界文化遺産,豐富我省世界級旅遊品牌。強化海西旅遊目的地整體形象宣傳,健全旅遊營銷體系,深度開發國內外重點客源市場。做大做強旅遊産業,培育旅遊品牌企業,完善旅遊配套設施。辦好海峽旅遊博覽會、中國武夷山旅遊節、中國·湄洲媽祖文化旅遊節等重點旅遊節慶會展,推進旅遊標準化,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響、有效益的旅遊精品,加快建設我國重要的自然和文化旅遊中心。

    (五)建設現代化海洋産業開發基地。堅持陸海開發聯動,積極發展海洋科技,有效利用海洋資源和保護海洋環境,優化海洋開發佈局,推進臨港工業、海洋漁業、海洋新興産業等加快發展。圍繞三都澳、羅源灣、興化灣、湄洲灣、泉州灣、廈門灣、東山灣等港灣的開放開發,合理佈局發展臨港工業,建設以石化、船舶、冶金、電力等為重點的臨港工業集中區,形成區域經濟發展新增長點。提升海洋漁業,推廣名優新品種和生態養殖模式,建立大型抗風浪深水網箱養殖産業化基地、立體生態養殖示範基地和水産品加工基地,建立一批國家級水産品加工示範基地。加快漁港建設,建設現代化遠洋捕撈船隊,積極拓展遠洋和深海漁業,鼓勵台灣企業在我省沿海設立漁業基地。發展海洋新興産業,建設海洋科技中試基地及研發平臺,推動建立國家南方海洋科研中心,加快培育海洋藥品和保健食品、海水綜合利用、海洋能源資源開發利用、海洋科技推廣與信息服務等新興産業,形成若干以港灣為依託具有較強競爭力的臨港經濟密集區。

    五、提高城鄉統籌和區域協調發展水平

    (一)推進形成科學合理的主體功能區。積極推動具備條件地區列入全國主體功能區重點開發區域。加快編制和實施我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積極推進優化開發、重點開發區域新型工業化和城鎮化,提高人口和經濟聚集程度。加強對限制開發、禁止開發區域的環境保護,最大限度地保護山川秀美的生態環境。嚴格規範空間開發秩序,加強區域建設佈局協調,強化山海聯動,優化基礎設施和産業佈局,推進各設區市協調發展。完善區域發展政策,抓緊研究對不同主體功能區域實行不同的産業導向、投資鼓勵、人口轉移和財政轉移支付政策,通過多種途徑縮小地區間公共服務的差距。積極創新管理體制,實行科學的考核辦法,建立新的區域協調發展引導機制。

    (二)推進城鄉協調發展

    加快海峽西岸城市群建設。堅持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水平管理,實施海峽西岸城市群協調發展規劃,不斷提高城市建設與管理水平。統籌區域內各項建設安排,適時調整行政區劃,做大做強中心城市,推動城市聯盟,促進城際協作,逐步形成以區域中心城市為骨幹、中小城市和小城鎮為基礎的城鎮體系。加快福州、廈門、泉州沿海中心城市金融、物流、會展等現代服務業和先進製造業發展,提升海港、空港、鐵路集疏運能力,發揮主要帶動作用。加強漳州、三明、莆田、南平、龍岩、寧德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發展實力。通過産業做強、規模做大、功能做優、環境做美,提高區域中心城市産業、人口承載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發展縣域經濟,探索完善省管縣(市)的體制,不斷提升縣域經濟的發展水平和帶動力。加快小城鎮建設。加強小城鎮規劃,擇優發展小城鎮,積極引導有條件的建制鎮發展成為中心鎮,促進農村人口與産業向中心鎮集聚,推動小城鎮建設規模化、特色化,成為連接城市和農村的重要節點。探索賦予經濟發展快、人口吸納能力強的小城鎮縣級行政管理權限。擴大實施鎮、村試點工程,繼續抓好各項科技富民工程,夯實小城鎮經濟基礎。

    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落實各項強農惠農政策,調整優化農業結構,積極發展特色農業、農産品加工業和農村服務業,完善農村市場體系,繁榮農村經濟。發展訂單農業,扶持農村非農産業發展,鼓勵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支持農民自主創業,促進農民收入穩定增長。發展農村教育,加強農村實用人才培訓,提高農民綜合素質。加強“六大員”、科技特派員和基層農技推廣隊伍建設,加快建設鄉鎮“三農”服務中心,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健全農村社會化、專業化服務體系。加強村鎮環境衛生治理,持續開展農村家園清潔行動,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研究建立政府補貼的農業保險體系,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以村黨組織建設為核心,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完善下派村支書制度,推進農村社會工作者隊伍建設,逐步完善新型農村工作機制。

    加快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進程。對城鄉發展要實行統一規劃、合理佈局,協調推進城鄉各項建設,縮短城鄉之間的空間距離和設施落差,促進農村與城市發展的協作配套。建立城鄉基礎設施共同發展機制,統籌推進城鄉交通、電力、電信、信息、郵政、供水、環保等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基礎設施向農村延伸。促進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推動城鄉科技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共同發展,促進公共服務向農村拓展。有序推進農村富餘勞動力向城鎮轉移,逐步實現進城務工農民與城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促進城鄉生産要素的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積極探索城鄉銜接的社會保障體系,逐步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發揮大中城市對農村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大城市人才、智力、資金等對農村的支持,推動城市化發展比較快的地區先行開展城鄉一體化試點。

    (三)推進欠發達地區發展。努力改善欠發達地區生産生活條件,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不斷增加財政對這些地區的教育、醫療、社會保障和基礎設施投入。主動銜接國家有關部委,落實好中央財政轉移支付、中央預算內專項資金和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及其他中央專項資金對海峽西岸經濟區加大扶持力度的政策,特別是對原中央蘇區縣、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海島、水庫庫區的扶持政策;落實好在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以及其他專項資金時對我省革命老區、少數民族地區和原中央蘇區縣參照執行中西部地區相關優惠政策。堅持開髮式扶貧、開放式扶貧和救濟式扶貧相結合,立足資源優勢和市場需求,扶持欠發達地區發展特色産業,提高農産品和特色資源深加工水平,增強欠發達地區自身發展能力。繼續組織實施造福工程。積極推進扶貧小額貸款,推進村級發展互助金試點。加強對欠發達地區勞動力就業技術培訓,合理有序推進當地農村勞動力轉移。加快設立産業轉移示範園區,推動包括台資企業在內的符合環保要求的沿海地區勞動密集型産業轉移,促進這些地區加快發展。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沿海對山區對口幫扶工作機制,抓好省、市、縣三級扶貧開發重點村建設,加強山海協作示範園區建設,扶持培育一批山海協作示範工程和重點骨幹項目。

    (四)推進跨省區域協作。積極推動與長三角、珠三角地區的經濟聯絡與合作,促進區域産業結構調整優化升級,探索建立産業、交通、環保、金融、信息、城鄉規劃、能源資源、區域通關等領域的協調機制,推動合作規範化、制度化、常態化。發揮閩浙贛、閩粵贛等跨省區協作組織作用,建立更加緊密的區域合作機制。加強市場開發,加快區域共同市場建設,促進區域間人員、資金、技術、産權等暢通流動。積極研究就業培訓、勞動力轉移、社保醫保對接、金融監管等方面的改革,消除區域間生産要素流動障礙。加強區域重大項目建設協調,推進跨省鐵路、公路、港口等重大基礎建設,暢通海峽西岸港口與內陸地區通道。探索建立跨區域合作産業園區、物流園區,實現電子、機械、旅遊、物流等産業對接,加快形成産業對接走廊。加強海峽西岸城鄉和區域合作,積極構建區域城市聯盟,促進産業協作配套、設施共建共享和生態協同保護,實現城市及區域資源要素優化配置。

    六、推動改革開放向縱深發展

    (一) 增創體制機制新優勢

    深化農村綜合改革。積極推進城鄉統籌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的長效機制。健全嚴格規範的農村土地管理制度,科學編制並嚴格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探索農村土地流轉和徵地補償相關政策機制,逐步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建立土地流轉市場和價格調節機制,促進海峽西岸産業發展、佈局優化和節約集約用地。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快建設永安國家林業改革與發展示範區。切實搞好海域使用權制度改革、糧食流通體制改革、農村金融體制和農村流通體制等方面改革。創新農村工作機制,完善農村社會化服務體系,增強農村公共服務能力。

    持續推進重點領域改革。進一步發揮廈門經濟特區在體制機制創新方面的試驗區作用,先行試驗一些重大改革措施。繼續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資産監督管理體系,加大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調整力度,更好地發揮引領、支撐和保障作用。落實金融支持政策,深化金融改革與創新。積極吸引更多的金融機構來我省設立分支機構、區域性業務總部和其他功能性區域中心;做大做強地方金融機構,支持省內銀行業機構開展綜合經營試點,加快推進農村信用社改制試點工作,有序推進小額貸款公司和村鎮銀行試點工作;鼓勵各類投資者在閩設立創業投資企業,推動省內企業組建産業投資、風險投資和其他各類投資基金;支持更多企業在境內和境外市場上市,支持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券、專項債券、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多種渠道融資,推動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代辦轉讓試點工作;支持發展融資、租賃、信託、擔保、典當、財務公司等金融、非金融以及金融仲介服務行業和機構。推進涉外經濟體制改革,健全外貿穩定增長促進機制。推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體制改革。深化港口管理體制和交通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穩步推進公共資源市場化配置,促進公用事業和公共服務領域開放和多元化發展,形成多元投資、公平競爭、規範經營的發展格局。

    優化發展環境。轉變政府職能,強化政府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法,推行行政指導,簡化和規範審批程序,推廣各種行之有效的便民服務方式,有效服務基層、服務企業,提高行政效能,構建服務型政府。加強法制建設,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穩步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執法體制。嚴格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構建規範透明的法制環境。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依法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鼓勵、支持和引導民營經濟發展,激發民營經濟發展活力。推動非公有制市場主體準入機制改革,凡法律、法規未禁止或限制的行業,均允許民間資本公平進入。支持民營企業創立品牌、創新技術、提升管理,提高對民營經濟的服務水平,增強民營企業競爭力。

    (二)提升對外開放層次和水平

    積極合理有效利用外資。創新招商引資方式,注重引進重要領域、關鍵環節的世界先進技術、管理經驗和智力資源,提高利用外資水平。創新外商投資管理方式,簡化審批程序,推動我省列入全國第一批外資項目表格式審批的試點省份,推進投資便利化。創新招商引資機制,充分利用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投洽會等招商載體平臺,合理把握吸引外資的方向和重點,積極引導外資投向主導産業、高新技術産業、現代服務業和節能環保等領域,優化利用外資結構。進一步完善利用外資政策,注重吸引跨國公司來閩建立生産基地、研發中心、營銷中心和地區總部,提升工業設計、技術開發、管理諮詢等行業整體水平。規範招商引資行為,依法保護外商正當權益,營造公平、開放的投資環境。

    加快轉變外貿增長方式。進一步優化進出口結構,不斷擴大具有自主知識産權、自主品牌商品、傳統優勢産品和機電産品、高新技術産品出口,鼓勵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産品、服務産品和農産品出口,嚴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産品出口。建立健全進出口預警、産業損害預警和反技術壁壘等工作機制,積極推動企業加入跨國採購鏈,支持企業開展國際認證,有效拓展國際市場。加大對出口企業應對危機的扶持力度,提高出口退稅速度,擴大出口信用保險覆蓋面,降低國際金融危機對我省實體經濟及外貿出口的影響。順應市場需求變化,積極開拓自由貿易區市場,鞏固歐美、日本、東盟等傳統市場,積極拓展拉美、非洲等新興市場。鼓勵經濟發展急需的先進技術、關鍵設備和重要資源進口。穩步推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促進從貿易到投資的轉化,引導加工貿易向産業鏈高端發展。依託出口加工區,積極發展台灣轉口加工貿易。鼓勵優勢企業參與海外資源開發,建立境外生産、營銷和服務網絡,帶動商品出口和勞務輸出。發展服務貿易,拓展外貿發展的新空間。發展國際中轉、配送、採購、轉口貿易和加工製造等業務,支持有實力企業開展跨國經營。

    推動開發區和海關特殊監管區發展。發揮好現有海關特殊監管區的作用,加快國家級開發區擴區和區位調整步伐,推動有條件的省級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開發區,有條件的地方新設開發區。積極拓展開發區的功能,力爭在用地規劃、市場準入等方面先行先試。研究提出海關特殊監管區政策疊加和區域整合方案,擴大區港聯動政策覆蓋範圍,推動設立福州保稅港區和泉州保稅港區,推廣應用“屬地申報、口岸驗放”通關模式。加強閩臺特殊海關監管區和管理機構的合作,推動兩地通關作業管理信息化,互設辦事處和實現有關單證互換互認。

    深化與港澳僑合作。圍繞閩港合作“八大平臺”和閩澳“四項合作”,進一步推動與港澳各領域各層次的合作。充分利用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機制,加強與港澳投資貿易促進機構的合作,積極開展海外聯合招商活動。利用港澳的融資渠道和營銷網絡,推動企業到港澳設立營銷中心、運營中心,擴大對港、對澳貿易和轉口貿易。加強與港澳在服務業領域的合作,引入港澳資金、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吸引更多的港澳金融機構到我省設立分支機構或投資參股,支持符合條件的省內企業到香港上市融資。加強與港澳物流業合作,建立跨境物流網絡。加強閩港澳旅遊合作,推動旅遊線路對接延伸。充分發揮我省海外華僑華人眾多、愛國愛鄉的優勢,充分利用世界福建同鄉懇親大會、世界閩商大會等平臺作用,積極引進僑智僑力,切實維護僑胞合法權益,吸引海外僑胞來閩投資興業,引導更多的華僑華人支持和參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

    七、加強以民生改善為重點的社會建設

    (一) 大力推進人力資源建設。推進高端人才培養計劃,實施“海西學者”制度和專業技術人才海外研修工程,培養和造就學術技術帶頭人、科技領軍人才、一線創新人才和創新團隊。加強職業經理人隊伍建設,培養一批滿足市場需要、高水平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實施黨政人才培養工程,推動建立與國家部委幹部挂職交流機制,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公務員隊伍。加強人才培訓、儲備、科研、創業和引智示範等各類基地載體建設,著力培養高技能應用型人才,形成與産業結構相適應的初、中、高級技工、技師隊伍。完善人才培養、引進、評價與激勵政策,圍繞創新平臺建設、産業升級、重點建設和科技成果轉化集聚人才,努力建設海西人才高地。實施高端人才引進“百人計劃”,吸引海內外優秀人才特別是華僑華人、留學人員和台灣科技、教育等領域人才。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和各類人才到農村、企業基層和經濟欠發達地區創業或服務。健全專業化、信息化、産業化的人才市場服務體系,深化戶籍、人事檔案管理制度改革,加快推進企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打破人才流動的區域、行業、身份等限制,促進人才合理有序流動,努力構建海峽西岸人才資源支撐體系。

    (二)加強文化基礎設施建設和文化産業發展

    大力發展文化事業。完善公共文化服務投入機制,加強基層文化設施和城市綜合性大型文化、社區文化設施以及圖書館、博物館、文化館、檔案館、文化站等文化設施建設,繼續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社區和鄉鎮綜合文化站文化信息資源共享、農村電影放映、農家書屋等文化工程,建立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積極發展哲學社會科學、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學藝術事業,推進文化創新,辦好福建藝術節,實施文化精品工程,力爭主要藝術門類進入全國先進行列。重視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産的保護與傳承,實施福州“三坊七巷”等歷史文化古跡修復改造工程和涉臺文物保護工程,推進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和街區保護。打造海西特色文化品牌,重點保護髮展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紅土地文化、船政文化、畬族文化、朱子文化等特色文化。

    建設全國重要的文化産業基地。辦好海峽兩岸文化産業博覽會,推動文化與經濟融合,將更多文化資源優勢轉化為産品優勢、産業優勢和競爭優勢。鼓勵文化産業投資多元化,加快發展報刊服務、出版發行印刷、廣播影視、演藝娛樂、文化旅遊、文化創意、動漫遊戲、文化會展、廣告、工藝美術十大文化産業,建設文化産業園區和産業群,創建一批文化強市強縣,建成50個有影響的文化産業基地。著力扶持專、精、特、新文化企業,形成以大型文化企業集團為龍頭、各類中小文化企業互補的文化産業發展格局。

    (三)著力改善民生

    優先發展教育。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優化農村義務教育佈局結構,推進城鄉教育一體化改革試點,完善“以縣為主”教師管理體制,加強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加快推進中小學合格校建設,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推進素質教育,探索提高學生素質、培養創新人才的模式和機制。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發揮國家級和省級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的輻射帶動作用,加強縣級職教中心和實訓基地建設,推進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模式改革,擴大技能型人才培養規模。調整高等學校學科、專業結構,建立與兩岸産業對接相適應的人才培養體系,加快各類人才培養步伐,加強高校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提升高校服務海西建設的能力和成效。重視學前教育,普及高中階段教育,實施特殊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和質量提升工程,支持和規範民辦教育發展,開展全民學習型社會建設試點,加快構建終身教育體系。

    千方百計擴大就業。改革勞動和就業管理體制,健全就業援助體系,統籌抓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失業人員就業工作。加強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作,引導畢業生面向基層和生産一線就業。改善創業環境,強化政策支持、創業培訓和創業服務,推動以創業帶動就業。完善勞務派遣網絡,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加強仲介機構社會化管理,規範發展人力資源市場。全面落實進城務工人員有關政策,促進穩定就業。

    改革發展衛生事業。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提高公共衛生服務能力,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完善農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網絡,實施婦幼衛生健康計劃。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全面推行城鎮居民、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鞏固完善新農合製度,健全醫療救助體系。積極探索公立醫院改革,合理調整各類醫療機構的結構、佈局、功能。建立健全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推進基本藥物合理使用,合理控制醫療服務費用,重視發揮中醫藥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中的作用,滿足不同層次醫療服務需求。加強人口和計劃生育工作,落實人口計生工作目標責任制,穩定低生育水平。積極推行優生優育,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問題。

    完善社會保障體系。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提高企業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水平,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健全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完善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制定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推進各項社會救助制度的建設與整合,增強社會救助整體效能,特別要關注對困難臺胞臺屬、僑胞僑屬的救助。加大公共福利設施投入,推動發展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的社會福利事業,重視發展婦女兒童事業、少數民族事業和老齡事業,積極發展慈善事業。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改善殘疾人狀況。健全社會保障房制度,改進經濟適用房制度,完善廉租房政策和供應體系。

    加強和完善社會管理。加強民主法制建設,做好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工作,持續推進依法治省進程。健全基層社會管理體制,推進城鄉和諧社區建設。強化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暢通信訪渠道,認真對待和解決群眾合理訴求,積極預防排查、化解和妥善處理社會矛盾糾紛。強化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加強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完善“12315”消費維權網絡,深入開展食品藥品放心工程。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強化安全生産應急管理,加大重點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産監管力度,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深入推進“平安福建”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加強城鄉社區警務建設,嚴密防範和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八、加強生態文明建設

    (一)加大節能減排攻堅力度。嚴格落實目標責任制,完善節能減排的指標、監測和考核體系。強化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和環境影響評價,對新上項目嚴把産業政策關、資源消耗關、環境保護關。健全節能環保獎懲機制,完善差別電價、替代發電、以獎代補、區域限批等相關政策。加快重點節能工程和污染減排項目建設,嚴格節能減排重點項目管理,繼續推進污水垃圾處理産業化和建築節能,加強合同能源管理和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抓好重點領域和重點企業節能減排工作。建立淘汰補償機制,加快淘汰落後生産能力,加強節能減排新技術、新裝備的研發、引進與應用。推進循環經濟示範城市、園區和企業建設,建立和完善再生資源回收體系,促進重點行業廢棄物再利用和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促進節能、節水、節材、節地,全面推行清潔生産。

    (二)強化生態建設和保護。提高林地保護和管理能力,加強森林資源撫育更新,保持森林覆蓋率居全國首位。優化森林資源結構,提高森林資源質量,加快沿海防護林體系、生態公益林體系建設,強化森林資源的生態功能。加強水資源管理,完善取水許可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健全流域管理和區域管理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清理整頓水電開發項目,嚴格河道、海域採沙監管,強化江河湖庫等飲用水源地保護。完善閩江、九龍江、敖江等流域生態補償具體實施辦法,推動龍岩、汕頭、潮州建立汀江(韓江)流域治理補償機制,推進生態環境跨流域、跨行政區域的協同保護。推進國家環保模範城市、園林城市、衛生城市、文明城市、生態示範區、可持續發展實驗區、環境優美鄉鎮、綠色社區、生態村等生態示範創建工作。加強濕地和自然保護區管理,實施生物多樣性保護工程建設和對重要生態功能區的搶救性保護、重點資源開發區生態環境強制性保護、生態環境良好區和農村生態環境積極性保護、風景名勝資源和歷史文化街區嚴格保護,促進環境質量繼續名列全國前茅,使海峽西岸青山常在、綠水長流。

    (三) 加快環境綜合整治。堅持“誰污染、誰治理”,加強污染治理、監測和監管,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加強區域污染防控,加快整治重點流域、主要海灣和近岸海域。推進畜禽、水産養殖污染治理,發展農村沼氣,控制農業面源污染。加強台灣海峽海域水環境整治,實施陸源排海溯源追究,嚴格規範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管,治理海漂垃圾污染。加大力度整治城市內河、噪音和機動車污染。加快治理重點礦業開採區、重點水土流失區等生態脆弱區。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研究實施企業環境污染責任險、綠色信貸等政策措施,推進治理項目建設。加強區域環境安全危機防範,提高環境安全突發事件處置和應對能力。

    九、切實加強對貫徹落實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加強黨建、強化保證。黨的領導是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根本保證。要大力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為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提供強有力的思想、組織和作風保證。繼續紮實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努力把科學發展觀貫穿于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的全過程。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提高各級黨委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本領和能力,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改進領導方式和工作方法。進一步加強幹部隊伍建設,加大幹部培訓力度,健全完善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幹部考核評價體系。不斷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經常性的幹部考察工作制度,進一步完善選人用人決策機制,堅持“五重五不簡單”,牢固樹立公正選人和科學用人的正確導向,提高黨員幹部隊伍整體素質,使之成為推動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骨幹力量。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做好農村、企業、城市社區和機關、學校、新社會組織的黨建工作,著力發揮各級黨組織的堅強堡壘作用,不斷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加強作風建設,大興求真務實之風,堅持忠誠履責、盡心盡責、勇於負責、敢於問責,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健全黨內監督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實行黨政領導幹部問責。堅持不懈地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堅決查辦阻礙發展的違紀違法行為,圍繞規範權力運行、健全市場機制、完善仲介組織深化制度建設,從源頭上預防腐敗,紮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為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提供良好環境。

    (二)明確責任、精心組織。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要倍加珍惜重大歷史機遇,高度重視,堅持“四求作為”,認真貫徹落實《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和要求。主要領導親自抓、負總責,建立責任機制,切實把《意見》落實到當前各項具體工作中。充分發揮黨的統一戰線在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中的法寶作用,最大限度地團結動員統一戰線廣大成員、海內外閩籍社團和鄉親積極參與海西建設。各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和群眾組織要充分發揮廣泛聯絡各界群眾的優勢,找準位置,主動融入,積極作為,發揮作用。各設區市、縣(市、區)要抓好組織實施,結合實際情況,抓緊制定本地區貫徹《意見》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要求,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省直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能分工,精心籌劃,分解任務,主動對接,跟蹤細化並積極推動《意見》的分工方案及具體支持政策等早日出臺。加強研究,超前謀劃,抓緊編制好《海峽西岸經濟區發展規劃》,努力把落實《意見》與制定規劃及長遠發展目標等銜接起來,充分體現《意見》對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指導作用。突出重點,強化協調,對重大政策、重點項目和重要資金支持要成立專門工作班子抓緊抓實,把責任落實到部門、到單位、到人員。要加強督促檢查,把貫徹落實《意見》情況列入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考核評價範圍,作為工作實績評定和幹部獎懲的重要內容。

    (三)勇於探索、持續實幹。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發揚敢拼會贏、敢闖敢試的精神,不斷拓展作為空間。尊重基層和群眾首創精神,鼓勵積極探索、大膽實踐、先行先試,創造寬鬆環境,始終保持發展生機與活力。立足當前,乘勢而上,把貫徹落實《意見》與當前工作結合起來,與實現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目標任務統籌起來,積極應對風險挑戰,持續擴大投資,激活消費需求,努力穩定出口,加快推進産業優化升級,切實改善民生,毫不放鬆推進發展,力求取得階段性成果。注重運作,遵循規律,講求科學的工作方法,緊緊抓住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突出項目帶動和品牌帶動,集中財力辦大事,集中力量求突破,並以此推動面上工作。著眼長遠,加強調查研究,對事關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全局的重大問題,積極探索解決問題的新方法新方式。深入了解並及時掌握《意見》貫徹落實中的新情況新問題,強化指導,及時幫助基層和企業解決難題。

    (四)加強協作、集聚合力。牢固樹立全局觀念,努力發揮各自作用,準確定位、主動作為,形成各地區各有其位、各盡所能、佈局合理、分工協作、優勢互補、聯動發展的格局。加強與周邊地區的溝通協作,緊密聯絡,整合優勢,互聯互動,合作發展,共同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省直有關單位要明確分工,互相支持配合,積極做好與國家部委的溝通銜接工作,用好用足用活中央各項支持政策,在資金投入、投資比例、項目支持、布點與審批、土地利用等方面逐項逐條落實到位。強化服務意識,豐富服務內容,創新服務方式,提升對基層和企業的服務水平。進一步增進團結,同心協力,廣泛凝聚各方面的智慧與力量,激發創新、創造、創業的熱情,組織動員全省廣大幹部群眾,最大限度地把全社會的發展積極性引導到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上來。

    (五) 營造氛圍、奮發進取。牢牢把握輿論宣傳工作的正確導向,大力宣傳黨中央國務院對福建的支持和關心,大力宣傳《意見》的重大意義,大力宣傳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新成就,使之轉化為推動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強大精神力量。圍繞海西建設中與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熱點難點問題,切實做好引導社會思潮和凝聚社會共識工作,鞏固和發展積極健康向上的主流意識,樹立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良好形象。加強分類指導,以點帶面,及時總結和推廣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中改革創新、先行先試的好經驗、好做法,形成典型示範效應。弘揚艱苦奮鬥的精神,繼續保持和發揚近年來形成的謀求發展的意識、攻堅克難的精神、應對風險的氣勢、服務全局的合力、拓展創新的氣魄、鍥而不捨的韌勁,進一步持續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良好形勢、趨勢、態勢和氣勢,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努力把宏偉藍圖變為光輝燦爛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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