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農業部漁業局、漁政指揮中心在甘肅蘭州召開全國漁業行政執法督察工作會議。中紀委駐農業部紀檢組監察局、政策法規司、漁業船舶檢驗局及三個海區漁政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漁業主管部門和漁業執法機構的相關負責同志90余人出席了會議。會議對建立漁業執法督察體系和工作機制,開展督察工作進行了部署。來自江蘇、浙江、山東、廣東、黑龍江、湖南等省的負責同志就各省近年來開展督察工作的經驗作了典型發言。同時與會人員對今後開展漁業行政執法督察工作可能會出現的問題進行了討論和交流。
農業部漁業局局長、中國漁政指揮中心主任李健華在會上做了重要講話。講話回顧了近年來漁政隊伍建設所取得的成績和經驗,並就在新時期加強漁政隊伍建設提出了指導性意見。
李健華強調:回顧多年來開展漁政隊伍建設的實踐和積累的寶貴經驗,我們要深刻認識到“管行業,必須管行風”。要深入貫徹農業部《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業系統政風行風建設的意見》,把行風建設作為工作的重要職責,高度重視,認真抓好;要堅持文明執法、公平執法,防止發生濫用權力和不作為的現象;要切實加強和改進思想作風、學風、工作作風和領導作風,營造風氣正、思上進、幹事業、求發展的良好氛圍,建設服務創新、和諧效能、務實清廉的系統。各地要以農業部《漁業行政執法督察規定》的出臺為契機,切實加強內部監督和行風建設,做到監督關口前移,實現“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同時要加大對審批、發證、補助發放、罰沒、收費等執法過程中易出現問題的部位和環節的監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