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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事業單位改革進入實戰 大部年內完成崗位設置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08月14日   來源:江蘇省人民政府網站

    記者昨日(8月13日)從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江蘇省4萬多家各級事業單位將通過實行聘用制新辦法,實現140多萬事業單位人員由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轉變,由行政任用向平等人事主體轉變,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轉變。“按需設崗,競聘上崗,以崗定薪,合同管理”;大部分單位的崗位設置方案年底前完成,將作為聘用人員、確定崗位等級、調整崗位以及核定工資的依據。

    此次參加崗位設置的事業單位類別包括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主要承擔社會事務管理職責的事業單位和主要承擔技能操作維護、服務保障等職責的事業單位。對部分未定類別及主體崗位的單位,可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按職能分工,分別報黨委組織部門或政府人事部門核準。根據規定,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和事業單位已經轉企改制為企業的,均不列入崗位設置管理的實施範圍。擬參公管理但尚未獲准的事業單位,原則上先進行崗位設置,待參公後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已批准列入轉企改制名單、尚未實施轉企改制的事業單位,不在崗位設置管理之列。

    據了解,經費來源主要由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必須在編制員額範圍內設崗。經費來源部分由財政支持或經費自理的事業單位,如確因事業發展需要,現有人員超過編制員額的,可按“現有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設崗。“現有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一是有正式的用人關係,事業單位與職工之間簽訂了聘用合同;二是有正式的工資關係,事業單位按照國家和省有關事業單位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相關規定,明確了職工的工資待遇;三是經由同級組織人事部門認可。

    在首次開展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工作中,對事業單位現有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將按照現聘職務或崗位進入相應的崗位。如果現有在冊的正式工作人員結構比例超過了核準的崗位結構比例的,可先超比例聘用,並通過自然減員、交流、低聘或解聘等辦法,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首次崗位聘用時,超過核準比例的專業技術人員,只能進入相應層次專業技術崗位的最低等級。在達到核準的結構比例之前,原則上不得晉陞更高等級崗位。對少數超比例嚴重的單位,為避免現有人員結構的不合理影響未來人才的成長,可採取“退二進一”辦法實施調整,逐步達到規定的結構比例。

    在教育、科研、衛生等專業性比較強的事業單位,由於其領導崗位及管理工作的特殊性,一些領導人員需具一定的專業技術背景,因而産生了身在管理崗位、仍然兼任專業技術工作的“雙肩挑”現象。此次全省事業單位改革明確,事業單位人員原則上不得同時在兩類崗位上任職,因行業特點確需兼任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嚴格控制數量。

    據悉,事業單位只有按照核準的崗位設置方案進行崗位設置和崗位聘用,並報經組織人事部門備案認定後,才能按新聘崗位兌現崗位工資。新的崗位工資從備案認定後的下月起開始兌現。事業單位在崗位設置期間,跨崗位類型聘用和破格聘用(任職)等,原則上暫停辦理,待單位崗位設置工作完成(即崗位設置方案經核準並完成首次崗位聘用)後再按照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和人員聘用的相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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