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四川省委、省政府下發《關於全面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進行全面部署,涉及主要目標、管理內容、基礎建設等5大方面22項內容。
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是關係我省長遠發展的戰略任務,是當前我省一項重大而緊迫的工作。《決定》指出,要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督促檢查,以災後恢復重建和擴大內需為契機,以治理涉及民生的環境衛生、容貌秩序為切入點,以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為突破口,按照“清潔化、秩序化、優美化、制度化”的標準(以下簡稱“四化”標準),強力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決定》明確了主要目標:通過持續開展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到2011年底,全省所有縣級以上城市、80%的鄉鎮、60%的村莊達到“四化”標準,縣級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生活污水處理率等主要環境指標力爭達到全國平均水平和西部地區領先水平,全省人居環境和容貌秩序明顯改觀,與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生産生活相適應的環境、市政等基礎設施更加完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的工作機制和長效管理機制基本健全,形成呈現容貌改觀、環境管理有序、城鎮品牌提升、發展環境優化、居民素質提高的局面,為推進“兩個加快”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為人民群眾創造清潔優美的工作生活環境。
《決定》要求,要加強管理,切實解決影響城鄉環境的突出問題。規範城鄉垃圾收運處理,重點治理城鎮街道、城鄉結合部、集貿市場、“城中村”及本轄區公路、河溝、堰塘、橋梁、鐵路周邊、公共廁所等衛生死角;規範城鄉戶外廣告、牌匾、霓虹燈設置,重點治理廣告亂貼亂畫頑症;規範城鄉車輛停放,重點治理車輛亂停亂放、無序佔道停車、阻礙交通危及安全問題;規範城鄉攤點擺設,重點治理亂擺攤點、跨門經營、佔道經商等問題;規範建築工地管理,重點治理施工現場噪音擾民、揚塵污染及建築垃圾污染城市道路和環境問題;規範城鄉居民集中居住區管理,重點治理“城中村”、城鄉結合部居民生活環境。
《決定》要求,要強化建設,大力改善城鄉環境面貌。加快風貌改造步伐,著力解決城鄉建設管理水平不高的問題;加快城鄉污水與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著力解決設施不足、運行不暢的問題;加快園林、綠化基礎設施建設,著力解決綠化覆蓋率低的問題;加快推進城鄉居民文明素質建設,著力解決部分城鄉居民文明、衛生意識較差的問題;加快城鄉環境綜合治理相關行業的改革,著力解決機制不活、行動乏力的問題。(記者劉佳 實習生王渝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