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甘肅省教育廳獲悉,甘肅省財政廳和甘肅省教育廳近日聯合發出通知,為甘肅省11個市的19個城區下達以獎代補專項資金3675萬元,用於補助2009年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
據了解,對足額落實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基本標準的市、區給予獎勵,是今年省政府確定的為民辦的“12件27項實事”的內容之一。為了落實這項實事,甘肅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制定了《甘肅省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公用經費獎勵性補助實施管理辦法》。根據《辦法》,從2009年春季學期開始,甘肅省對財政預算內足額落實了城市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基本標準的市、區給予了30%的獎勵。
據了解,公用經費以獎代補專項資金是公用經費的組成部分,必須按照規定全部用於學校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等公用經費開支,不得用於發放教師津補貼、基本建設和償還債務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