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底,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限制生産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國辦發[2007]72號,以下簡稱《通知》),該政策被國內外媒體稱為中國的“限塑令”。《通知》規定:從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産、銷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簡稱超薄塑料購物袋);從2008年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要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限塑令”出臺後,得到了國內外的高度評價和廣大消費者的積極擁護,取得了明顯成效。與“限塑令”實施前相比,全國超市塑料袋使用量減少了2/3左右,減少塑料消耗約27萬噸,加上其他商品零售場所可減少塑料消耗40-50萬噸,每年可節約石油240萬噸-300萬噸,減少二氧化碳排放量760-960萬噸。
“限塑令”頒布實施後,有關部門和各地積極貫徹落實,採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具體措施。國家發展改革委及時修訂産業政策,將超薄塑料購物袋列為淘汰類産品,禁止在全國生産、銷售和使用。商務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制定完善相關管理規定,為“限塑”創造政策環境。海南省制定頒布了《海南經濟特區限制生産運輸銷售儲存使用一次性塑料製品規定》,率先以地方性法規形式明確“限塑”要求。雲南省進一步加大了“禁塑”力度,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在全省範圍內禁止生産、銷售、使用一切塑料購物袋。杭州市大力推廣紙袋、無紡布袋等替代産品,舉辦環保袋設計大賽,製作了十萬隻環保袋,免費分發到學校、社區、超市和農貿市場,對“限塑”工作起到了良好的推動作用。廣大商家積極響應,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標準採購銷售塑料購物袋,並在顯著位置張貼告示,對塑料購物袋明碼標價,實行有償提供。經過一年多的努力,全社會的“限塑”意識、環保意識、節約意識明顯增強,出現了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籃子,重復使用耐用型塑料袋的可喜現象,形成了“少用塑料袋,共建綠色家園”的良好氛圍。
為切實鞏固“限塑”成果,推進“限塑”工作,7月下旬,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委對全國各地的“限塑”情況進行了檢查,將在總結各地經驗基礎上,完善政策措施,進一步鞏固限塑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