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開展“世界狂犬病日”宣傳活動的通知
衛辦疾控函〔2009〕77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中國健康教育中心:
2009年9月28日是第3個“世界狂犬病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有關要求,現就做好“世界狂犬病日”宣傳活動的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我國狂犬病疫情的嚴峻形勢,積極爭取當地政府的支持,主動協調公安、農業、食品藥品監管等相關部門共同參與,使宣傳活動更加深入、有效。
二、今年的宣傳主題是“動員全社會,共同關注狂犬病”。各地要圍繞主題,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新聞媒體,通過開展現場諮詢、發放宣傳資料、播放公益宣傳片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普及狂犬病防治知識,努力營造全社會共同關注和參與狂犬病防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三、各地特別是狂犬病高發地區要根據本地實際,深入農村和基層開展宣傳活動,重點宣傳狂犬病的危害、犬只登記管理、犬只免疫及人群暴露後處置常識,提高群眾對狂犬病防治知識的知曉率。
四、中國健康教育中心要積極協調有關媒體,做好國家級宣傳活動的組織和籌備工作。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要在積極開展宣傳活動的同時,做好全國宣傳活動的技術支持。
五、請於2009年10月31日前將此次宣傳活動開展情況報我部疾病預防控制局,並對2010年“世界狂犬病日”宣傳活動提出建議。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