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稅務系統政風行風建設的意見》,明確了進一步加強稅務系統政風行風建設的指導思想、工作目標、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要求各地稅務機關通過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和強化監督檢查,堅決糾正損害納稅人利益的突出問題,不斷提高納稅服務的質量和效能。
《意見》明確了進一步加強稅務系統政風行風建設的指導思想: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實施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年~2012年工作規劃》及國家稅務總局《實施辦法》,以黨風帶政風促行風,以隊伍建設為基礎,以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為根本,堅持糾建並舉、重在建設,完善長效機制,堅決糾正損害納稅人利益的不正之風,著力解決群眾反映的突出問題,以政風行風建設的新成果取信於民。
《意見》提出,到2012年,要進一步健全齊抓共管的政風行風建設責任機制和稅務人員職業道德規範、從業行為準則,初步形成防治不正之風的長效機制,稅務部門的執法行為更加規範,納稅服務更加優化,解決損害納稅人利益突出問題的成效更加明顯,有效投訴不斷減少,納稅人滿意度有新的提高。《意見》明確了進一步加強稅務系統政風行風建設的主要任務是,堅決糾正損害納稅人利益的突出問題,著力強化對“兩權”運行的監督制約,不斷提高納稅服務的質量和效能,更加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努力創建作風優良、群眾滿意的稅務機關,建立健全防範不正之風的長效機制。
《意見》強調,要大力推進部門內控機制建設,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落實到部門、崗位、人員,通過清理職權、科學分權、公開亮權、制度控權,實現各部門由被動接受監督向主動防控轉變,強化自我發現、自我糾正、自我完善和持續改進的能力,促進權力規範透明高效運行。
《意見》首次明確,要著力解決信息技術運維中納稅人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對嚴重損害納稅人利益的信息技術運維單位,依法限制其參與稅務信息化項目。
《意見》要求,各級黨組和領導幹部高度重視政風行風建設,按照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要求,切實承擔起組織領導的政治責任,主要領導要對重大事項親自部署,對重點工作親自督促,對重要問題親自協調;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充分發揮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的職能作用,協助黨組抓好政風行風建設。同時,各級稅務機關要把政風行風建設納入稅收工作總體部署,與業務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要採取明察暗訪、專項檢查、定期報告等有效形式,開展自查自評自糾工作,進一步強化對政風行風建設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據了解,全國各級稅務機關近年來始終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宗旨,大力加強政風行風建設,堅決糾正損害納稅人利益的不正之風,努力建設群眾滿意的稅務機關,樹立了良好的社會形象。2008年,在地方各級政府組織的行風評議活動中,全國稅務系統有近60%的參評單位名列群眾滿意率前三名。其中,參加政風行風評議活動的44個省級稅務局中,8個單位獲得免評,18個單位獲得第一名;171個地級稅務局、1395個縣級稅務局獲得第一名。
國家稅務總局黨組成員、中央紀委駐總局紀檢組長馮惠敏指出,隨著形勢的發展變化,稅務系統政風行風建設面臨著許多新情況和新問題,尤其是在當前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努力保持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時代背景下,進一步加強稅務系統政風行風建設,對於更好地履行稅收職能、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稅收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