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財政部代理招標發行了河北、上海、浙江、陜西等四個省份的第二期債券110億元,發行利率為2.24%。至此,財政部首次代理30個省份(不含西藏)和5個計劃單列市發行2000億元2009年地方政府債券的任務順利完成。
為了做好地方政府債券代理髮行工作,財政部採取了三項措施:一是制定規範的代理髮行、兌付規章制度,面向資金實力雄厚、承銷經驗豐富的甲類國債承銷團成員發行。二是根據宏觀經濟形勢和債券市場趨勢,統籌安排國債和地方政府債券發行。三是採取債券“打捆”招標方式,減輕國債承銷團成員的投標工作量,提高發行工作效率。
財政部採用市場化招標方式,代理髮行地方政府債券,以及代辦還本付息工作,大幅度提高了地方政府債券的發行效率和市場信譽,既有利於及時滿足地方政府資金需求,促進積極財政政策的有效落實,又有利於降低地方政府債券籌資成本,推動地方政府債券市場健康發展。在市場化招標發行中,廣大國債承銷團成員和機構投資者給予了積極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