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財政立足於民族團結進步,共同繁榮發展,深入推進民族團結進步創建工作,近年來通過資金、項目、政策等多方面的大力支持,使全省民族地區社會事業得到加速發展。
著力支持民族地區教育事業加快發展。近三年來,省財政安排資金16.5億元,重點支持了“兩基”攻堅、寄宿制學校建設、中小學危房改造、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落實、教育佈局調整、現代遠程教育試點及加大對家庭貧困學生助學金補助力度;提高了農村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保障水平,2008年提高了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小學由每生每年150元提高到225元,初中由250元提高到375元。對玉樹、果洛、黃南等地寄宿制學生生活費補助標準由每生每年650-700元提高到初中生1100元、小學生1000元;對海南、海北、海西及黃南州同仁縣、尖扎縣牧區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標準增加到初中生1050元,小學生950元。為使民族地區特別是民族地區牧民子女受到良好的高中階段教育,安排專項資金在省外和省內教育發展比較好的地區異地辦班。同時,大力支持民族地區普及科學知識,推廣使用先進適用技術,促進民族地區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堅持統籌兼顧,提高了寄宿制學校學生生活費補助標準,並把中小學校舍危房改造補助標準從400元提高到1000元。2008年安排校舍維修改造資金8200萬元,使民族地區入學人數大幅增加,辦學條件大為改善,教學質量明顯提高。
著力支持民族地區公共衛生體系建設。支持完善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制度,實現了提前3年全面覆蓋民族地區的目標,2008年補助標準從每人54元提高到104.3元。完善農村牧區三級衛生服務體系,推進農村牧區村衛生室建設,2007-2008年共安排資金1.1億元,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建設3194個村衛生室,並建立了村衛生室運轉管理長效保障機制。同時,為青南三州及環湖地區配備了161輛鄉村流動衛生服務車,有效解決了農牧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
著力支持構建民族地區社會保障體系。三年來,省級財政部門用於民族地區的各類社會保障支出達22.6億元。其中,社會保障類補助支出4.9億元,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已廣泛覆蓋到城鎮各類企業單位、個體工商戶及自由職業者;用於優撫和社會福利救濟的支出7.8億元,支持完善社會救助體系;啟動了農村低保機制,納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的人數達到14.8萬人。
著力支持民族地區基層文化陣地建設。三年共安排資金3.9億元,支持擴大藏語電視節目覆蓋面、實施了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支持民族語影視譯製工程以及支持實施廣播電視“村村通”、農村電影放映和文化進村入戶、農(牧)家書屋等工程。投入3690萬元,重點用於維修塔爾寺、保護《古蘭經》、《大藏經》等民族文化遺産。
著力加大對民族地區基層政權建設的支持力度。計劃用兩年時間,整合資金4.52億元,完成全省鄉鎮政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以整體提升鄉鎮政權的服務功能。建立健全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長效機制和村幹部報酬動態增長機制。加大了對維護社會穩定和公檢法司等部門的投入,支持建立維穩經費長效保障機制。
認真落實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和獎勵扶助政策。2005年,為減輕民族地區財政負擔,將“少生快富”省與州財政承擔比例從原來4︰6調整為6︰4,之後又提高了“少生快富”和“獎勵扶助”政策的獎勵和扶助標準,補助標準從1000元提高到3000元,並採取“直通車式”發放,確保了獎勵資金落實到位。同時,不斷增加計劃生育手術費補助,到2008年,補助民族地區的計劃生育手術費達到2764.4萬元。
扶持人口較少民族加快發展。為了保護好人口較少民族的民族文化,各級財政在安排項目上給予傾斜照顧的同時,專門安排人口較少民族發展資金,從2006年到2008年,在中央財政的大力支持下,全省共安排少數民族發展資金9850萬元。(作者 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