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違法廣告公告
工商廣公字[2009]7號
近年來,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有關部門不斷加大電視直銷廣告的監管力度,依法規範電視購物欄目所涉及的美容、藥品、醫療器械等産品廣告。但是隨著電視直銷廣告數量不斷增多,各類虛假違法廣告日益突出。為此,國家工商總局近期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電視臺衛視頻道播放的電視直銷廣告進行了集中監測。
據監測顯示,28家省(區、市)電視臺衛視頻道的58個産品的電視直銷廣告涉嫌違法。主要違法表現是:對産品制法、成分、性能或者效用進行虛假誇大宣傳;使用絕對化用語或者使用前後效果對比等形式誇大産品功效;使用專家、患者、消費者名義和形象做保證,或者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功效;普通食品使用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直接或間接地宣傳治療、保健作用;普通用品冒充醫療器械宣傳治療作用,誇大療效。
現對以下涉嫌嚴重違法電視直銷廣告予以公告:
1.水果瘦電視直銷廣告;
2.睡睡瘦電視直銷廣告;
3.聯邦戴戴瘦電視直銷廣告;
4.紅顏膠囊電視直銷廣告;
5.巴瑪雅祛疤電視直銷廣告;
6.疤毋痕電視直銷廣告;
7.花開富貴金手鏈電視直銷廣告;
8.T99鈦離子魔環電視直銷廣告;
9.築本T8魔鏈電視直銷廣告;
10.美國腰椎王電視直銷廣告;
11.金鈦能量降壓表電視直銷廣告;
12.比力斯魔環電視直銷廣告;
13.量子麗全能魔環電視直銷廣告;
14.金鎮抗疲勞手鏈電視直銷廣告;
15.年輕鈦降壓表電視直銷廣告;
16.奧斯力神奇魔環電視直銷廣告;
17.貴度全能魔鏈電視直銷廣告。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對電視直銷廣告的監管,對違法發佈的電視直銷廣告,依法嚴厲查處。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