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方便、快捷、優質、高效的精細化公共服務,明確責任主體,接受監督,日前,國土資源部辦公廳出臺《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首問負責制度暫行辦法》,規定部行政審批事項和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等公共服務事項的諮詢、辦理,按照“一站式”服務的要求,“誰受理,誰負責到底”的原則,實行首問負責制。
《辦法》規定,政務大廳統一辦理部行政審批事項和政府公開申請材料的接收、形式審查、過程督辦,以及接收回執、補正與受理通知、審批結果、答覆意見的送達等工作,提供一條龍“窗口”服務。
《辦法》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到國土資源部諮詢、申請辦理行政審批或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等公共服務事項時,政務大廳接受詢問或申請的首位工作人員即為首問負責人,首問負責人根據崗位職責對諮詢、辦理事項負責到底。對屬於首問負責人崗位職責範圍的事項,必須認真給予解答並及時辦理。可以當場辦結的,須當場辦結;不能當場辦結的,向申請人説明辦理時限。對不屬於首問負責人崗位職責範圍,但屬於政務大廳職責範圍的事項,首問負責人要負責告知或指引到相關的工作崗位,該崗位工作人員相應成為首問負責人。政務大廳主任對政務大廳實施首問負責制負總責。
《辦法》規定,實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對於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紙質與電子文檔一致的行政審批報件,當場接收;對於手續、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等不具備受理條件的行政審批報件,或在司局審查過程中需要補正的,必須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辦理程序、必備或需補正的材料,列出補充材料目錄清單,並告知申請人暫時不能受理或需要補正的原因。
《辦法》規定,嚴格執行限時辦結制度。政務大廳工作人員和相關司局主辦人員,在申請報件的接收、補正、受理、審查等各個環節,都應遵照行政審批事項辦事指南規定的法定時限,按時辦結。政務大廳通過“行政許可審批業務督辦系統”了解辦理情況,對行將超期的申請報件,及時提醒有關會審單位如期辦結,並定期匯總辦理情況報會審會通報。
《辦法》還規定,政務大廳工作人員要統一制服、佩戴實名胸卡,在服務窗口設立崗位桌牌,提供實名制服務,接受監督。工作人員不得以任何藉口刁難、推諉、拒絕辦理或拖延處理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