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山西省地方標準《客運出租汽車營運服務規範》正式出臺。該標準的發佈實施將更好地促進山西省旅遊服務素質的提高和管理水平的改善,同時可以更好地滿足乘客要求和維護廣大客運出租汽車經營者及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整體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據悉,此類地方標準目前僅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少數城市發佈實施。該標準由省客運管理處、晉中市客運管理處、晉中市質監局榆次分局、晉中市晉建客運服務有限公司、靈石縣靈通出租汽車公司、榆社縣平安出租汽車公司等單位共同起草。
標準內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的有關規定,參考國家和地方的一些相關資料,結合山西省境內客運出租汽車營運服務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經過對有關部門和相關的專業技術人員多次徵求意見和討論協商後逐步完善。最後省質監局有關標準化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以及有關專家對標準內容逐條審定後一致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