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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氣候變化談判特別代表舉行中外媒體吹風會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09年11月25日   來源:外交部網站

    2009年11月25日,外交部新聞司與中國記協聯合舉辦“新聞茶座”,邀請外交部氣候變化談判特別代表于慶泰大使就氣候變化問題向中外記者介紹情況並進行交流。來自美聯社、彭博新聞社、路透社、法新社、德新社、共同社、加拿大廣播公司、瑞士德、法語廣播電臺、瑞典電視臺、挪威《日報》、意大利《晚郵報》、荷蘭廣播電視協會、西班牙電視四台、新加坡《聯合早報》等30多個國家的100多名記者參加了本次活動。

    于慶泰表示,氣候變化問題是全人類面臨的嚴峻、現實的挑戰,需要各國通力合作,攜手應對。中國政府本著對本國人民和全人類負責的態度,高度重視氣候變化問題。中國政府充分認識到氣候變化問題的嚴重性和緊迫性,堅定不移地走可持續發展道路,採取了強有力的政策、措施和行動,積極應對氣候變化。

    2007年,中國政府制定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明確提出了應對氣候變化的具體目標。在方案中,我們提出到2010年單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並作為重要的約束性指標。我們還提出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費量達到能源消費總量的10%,到2020年達到15%左右,到2010年森林覆蓋率達到20%的目標。過去幾年裏,為確保實現這些目標,中國政府積極推進減緩氣候變化的政策和行動,在調整經濟結構、發展循環經濟、節約能源、提高能效、淘汰落後産能、發展可再生能源、優化能源結構、開展植樹造林等領域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顯著成效。即使面對嚴重的國際金融危機,我們應對氣候變化的決心也沒有動搖,行動也沒有鬆懈。根據中國有關部門公佈的數據,截至今年上半年,中國單位GDP能耗已經在2005年基礎上累計降低13%。我們還在繼續努力實現到2010年單位GDP能耗在2005年基礎上降低20%左右的目標,這相當於減少排放二氧化碳15億噸以上。在擴大可再生能源利用方面,2008年中國可再生能源佔一次能源消費總量的比例已達到9%。在植樹造林方面,中國已經是世界上人工林面積最大的國家。此外,我們積極擴大沼氣在農村的利用,2007年中國農村的沼氣用戶已達到2600萬戶,僅這一項措施就可以實現每年減排4400萬噸二氧化碳。不論從行動力度,還是實際效果看,中國為應對氣候變化所做出的貢獻同任何其他國家相比都毫不遜色。

    今年8月,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議,要求把積極應對氣候變化作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長期任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把應對氣候變化納入立法工作進程,這就保證了應對氣候變化將繼續是我們未來發展規劃的一項重要內容。今年9月,在紐約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上,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宣佈中國在未來10年將繼續採取有力措施:第一,爭取到2020年單位國內生産總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有顯著下降;第二,爭取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佔一次能源比重達到15%;第三,爭取到2020年森林面積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第四,大力發展綠色經濟,積極發展低碳經濟和循環經濟,研發和推廣氣候友好技術。

    于慶泰表示,中國積極應對氣候變化既是出於我們對人類社會未來負責任的態度,更是中國可持續發展的自身需要。今後中國將繼續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在發展經濟,消除貧困的過程中努力控制溫室氣體排放增長速度,為保護全球氣候做出應有貢獻。

    關於哥本哈根會議,于慶泰介紹説,哥本哈根會議是國際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一次重要會議,我們認為,這次會議的目標是在進一步加強《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全面、有效和持續實施方面取得積極的成果,重點是就減緩、適應、技術轉讓和資金支持做出明確、具體的安排,一是要確定發達國家在《京都議定書》第二承諾期應當承擔的大幅量化減排指標,確保未批准《京都議定書》的發達國家承擔具有可比性的減排承諾;二是做出有效的機制安排,確保發達國家能夠兌現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技術轉讓和能力建設支持的承諾;三是發展中國家在得到發達國家技術、資金和能力建設支持的情況下,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下根據本國國情採取適當的適應和減緩行動。

    于慶泰強調,哥本哈根會議取得成功的關鍵是要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及其《京都議定書》,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堅持“巴厘路線圖”授權。中國政府將繼續以積極、建設性態度參加最後階段的談判,與國際社會一道為推動哥本哈根會議取得成功發揮積極、建設性作用。

    隨後,于慶泰大使回答了記者提問。

    關於中方對丹麥宣佈放棄在哥本哈根會議上形成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以一個具有政治約束力的文件取而代之持何態度,于慶泰表示,會議成果的實質內容要比成果文件的名稱更為重要。不論哥本哈根會議的最終成果叫什麼名稱,它都應當遵循《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巴厘路線圖”所確立的原則和有關規定,其結果不能偏離“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這一基本原則。另外,哥本哈根會議的最終成果應鎖定在過去兩年談判中有關各方已經實現的進展和取得的共識。

    關於中國是否認為哥本哈根會議仍有可能達成一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文件,于慶泰表示,一個會議産生的最終文件,它的實質內容核心是關鍵。過去兩年我們在談判過程中確實用了許多時間放在一些邊緣問題和技術問題上,沒有按照“巴厘路線圖”的要求聚焦到談判進程的核心任務上,我們為什麼談了兩年沒有取得足夠的進展,我的看法是因為發達國家在談判過程中沒有顯示出足夠的誠意來,這也是廣大發展中國家的一致看法。現在哥本哈根會議距離我們還有非常短的時間,我們應該致力於用好餘下的時間推動哥本哈根會議取得成果,即遵循《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基本原則和“巴厘路線圖”的有關規定,鎖定談判過程中已經取得的進展。

    關於在哥本哈根會議上各國是否都應承擔更多責任,于慶泰表示,問題的關鍵不在於我們講什麼,而在於我們做什麼。中國人的一個理念是言必信,行必果。如果我們説到的事情做不到,同時又講我們要做更多的事情,結果未必好。我們對哥本哈根會議的期待和要求是很簡單的,即大家應該做承諾做的事情,把承諾落到實處。

    關於中國對哥本哈根會議有何期待,于慶泰表示,在未來的談判中,我們會繼續以積極、建設性的態度與各方一道努力去推進共識,推動成功。我們的立場和態度非常明確,哥本哈根會議是一次非常重要的國際會議,為了人類共同利益,為了有效地應對氣候變化,這次會議應該成功,也必須成功。中國對會議成果的要求是非常明確的,即各自國家切實履行自己應該承擔的義務和應該採取的行動,也就是説,根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確立的“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和有關規定,各自國家把自己應該承擔的義務、應該採取的行動做好,這樣我們就可以有一個成功的哥本哈根會議。

    關於國際上要求中國等新興發展中國家在氣候變化問題上承擔更多的責任,于慶泰表示,在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方面,我們需要有一個合作的基礎,這個基礎就是“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這是整個國際社會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共同確立的原則。科學家的研究表明,我們今天面對的氣候變化問題是發達國家在過去一兩百年的時間裏,在其工業化的過程中長期排放二氧化碳累計造成的結果。從1750年到現在,大氣當中累計排放的二氧化碳有80%以上是發達國家排放的,這是我們今天面對氣候變化問題的根本原因。從這個意義上講,發展中國家是受害者,所以在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的過程當中,我們必須明確兩點:第一,這是共同的挑戰,需要我們攜手應對。第二,根據歷史責任,根據各自國家的能力,要作出不同的貢獻。公約對於發達國家應承擔的義務和發展中國家應該採取的行動做了明確規定。這不是發展中國家或中國的主張,而是包括發達國家在內的整個國際社會的共識。否定“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這一原則,也就損害了國際合作的基礎。因此,要求中國、印度和其他一些發展中國家承擔類似于發達國家的義務是不公平的,也違背了公約所確立的這一原則。對於發達國家來講,他們應該更多考慮是如何把自己的承諾落在實處,而不是向發展中國家提出種種與公約原則相背離的不合理要求。

    對於有人認為歐盟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作出許多承諾,而中國的承諾則非常模糊,于慶泰表示,歐盟確實作出了許多承諾,但如果把其行動同承諾比較一下,還有相當的差距。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中,包括歐盟在內的發達國家承諾在2000年把自己的溫室氣體排放降低到1990年的水平,我們可以看一看歐盟國家在2000年是不是在行動上履行了承諾。《京都議定書》規定了每一個歐盟國家應該實現的減排指標,也就是在2008年到2012年這5年時間裏,不同的歐盟國家要以一定的百分比減少自己排放的水平,基礎年是1990年,不同國家有不同的指標,大致説來對歐盟的整體指標應該是7%—8%,這也是歐盟的承諾。現在已經是2009年底,我們注意到有些歐盟國家的排放並沒有減下來,反而在增加。此外,在公約中,包括歐盟在內的發達國家都承諾要在氣候變化領域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資金和技術轉讓,幫助發展中國家增強應對氣候變化的能力,這是上個世紀1992年作出的承諾,到目前為止基本上沒有落實到行動上。

    關於中國近期是否會公佈單位GDP排放的具體減排目標,于慶泰表示,應當從總體上看待中國在應對氣候變化方面的措施,單位GDP排放的指標只是我們一系列重大措施中的一項。舉一個例子,胡錦濤主席在9月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上講到我們在未來10年要增加4000萬公頃造林,我請教過林業專家,專家告訴我,4000萬公頃的造林相當於600億棵樹,也就是説在今後10年裏中國要為世界每一個人種大約10棵樹,這些樹種下去以後,在未來許多年裏都會發揮碳匯的作用。總的來説,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決心不會動搖,行動力度不會減弱。

    關於中國的溫室氣體排放何時達到峰值,于慶泰表示,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要取決於很多方面的因素。研究人員發現,發達國家在其發展過程中溫室氣體排放的曲線具有一些共性。在一個國家工業化、城市化快速發展的階段,能源消耗以及相應産生的排放總體上呈比較大幅增長的趨勢。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的完成,也就是所謂的後工業時代,隨著人口增長的穩定,一個國家的排放會經歷從增長,到增長幅度逐漸平緩,到達到峰值,到出現下降的趨勢。許多發達國家已經處於完成了工業化、城市化快速發展的階段,進入了所謂的後工業時代。像中國這樣一個發展中國家,排放何時能夠達到峰值要取決於很多因素。首先要看我們的發展階段,我們的科技水平,我們的人均GDP,我們的資源稟賦,還要看國際合作的力度,尤其是在技術方面的合作力度。目前,峰值問題還是中國許多學者和研究機構正在研究的問題。

    關於中國致力於2020年把可再生能源佔能耗總量比例提高到15%的目標是否太過保守,是否將在哥本哈根會議上宣佈新目標,于慶泰表示,中國政府有關指標是通過反復論證得以確定的,最終確定的數字已具有相當的挑戰性,也是中國政府認為可以經過努力去爭取實現的指標。但中國政府對擴大對可再生能源、非化石燃料能源利用態度明確,將繼續加強這方面的努力。

    關於國際報道中“中國溫室排放居世界第一”的提法,于慶泰表示,溫室氣體排放不能只看當前,不看歷史,當前大氣當中累計的溫室氣體80%源自發達國家,中國只佔餘下20%裏的一部分。不能只看總量,不看人均,中國有13億人口,當前人均排放只是發達國家的1/3、1/4甚至1/5。不能只看生産,不看消費,排放的另一面是能源消耗和經濟發展,在經濟社會發展、提高生活水平方面,我們不可能接受中國人只享有發達國家1/3、1/4甚至1/5權利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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