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專門通知,要求湖南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切實加強防控甲型H1N1流感的中藥材、中藥飲片及湯劑、香囊質量監管。
通知作出了四條具體要求:一是用於配製中藥湯劑或香囊的中藥材、中藥飲片必須從合法渠道購進,並經檢驗合格後方可投料配製使用。二是配製中藥湯劑或香囊,必須嚴格按有關處方和工藝規定投料,制定質量控制標準,對每批配製的中藥材、中藥飲片購進、投料、檢驗和銷售建立真實、完整的批配製記錄,並建立批留樣制度,每批的留樣和記錄作為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檢查的內容,確保每批配製的産品質量可以追溯。三是配製的中藥湯劑、香囊,其包裝應符合藥用包材的規定或其他有關規定,並附有使用説明書,對使用人群作出明確規定。中藥湯劑的使用説明書應包括以下內容:處方組成、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注意事項、貯藏、有效期、配製單位等。四是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加強對本轄區內配製的中藥湯劑或香囊的質量監管,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防控甲流中藥材、中藥飲片製品的質量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