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工商總局積極推行不含行政區劃企業名稱變更受理窗口前移試點工作,方便企業就近辦理名稱變更核準手續,受到企業和地方政府的好評。
依照有關規定,企業申請變更為不含行政區劃的企業名稱,要到國家工商總局辦理核準手續,並由總局發給企業名稱變更核準通知書。企業名稱經審查如不能通過,名稱更改後又要重新向登記地工商局提出申請,接受初審。現在,國家工商總局推出了不含行政區劃企業名稱變更受理窗口前移新措施,經國家工商總局授權,地方工商局可以直接受理不含行政區劃企業名稱變更申請。審查通過的,國家工商總局可直接通過網絡與地方工商局和企業溝通名稱變更事宜。
目前,經國家工商總局授權受理不含行政區劃企業名稱變更申請的地方工商局已有12個,分別是北京、上海、天津、重慶、廣東、廣西、福建、四川、湖北、安徽、江蘇和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