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從河北省法院獲悉,《河北省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聯動機制規定》日前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這標誌著河北省開始推行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聯動機制,通過建立統一管理、統一協調、高效運行的執行工作體制,有效防範和遏制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加大力度解決“執行難”問題。“聯動機制涉及範圍廣、力度大、操作性強,對於促進執行工作,將起到關鍵作用。”省法院執行局副局長呂建國表示,執行工作涉及方方面面,要解決“執行難”問題,既需要人民法院加大執行工作力度,也需要各有關部門支持配合。
這26個部門分屬黨委、人大、政府、政協、法院、檢察院等系統,按照該規定,在執行和協助執行工作中,這些部門都有各自的權力和責任。具體工作方式為:由省委政法委牽頭成立省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聯動機制領導小組,工作載體為省執行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包括26個部門。
聯席會議定期聽取人民法院關於執行工作的情況彙報,了解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部署支持人民法院組織集中清理執行積案活動,協調督辦特別重大、疑難、複雜的執行案件,重點協調督辦受地方或者部門保護主義非法干預,涉及政府機關、部隊、國有企業以及拖欠農民工工資和建設領域工程款、申請執行人為特困群眾等執行難案件,對重點案件實行掛牌督辦、領導包案。(記者 周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