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元旦、春節期間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暴發流行和重大動物産品安全事件,農業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畜牧獸醫部門加強“兩節”期間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動物衛生與動物産品安全監管、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安全監管等工作。
一是進一步加強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紮實開展免疫工作,加強疫情監測報告,認真落實疫情舉報核查制度,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置疫情,不斷強化應急準備,規範應急程序,加強應急值守。切實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進一步加大生豬疫情監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力度。在做好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的同時,進一步強化人畜共患病防控工作。
二是進一步加大動物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力度。進一步規範産地檢疫和屠宰檢疫,強化流通環節檢疫監管,嚴厲打擊屠宰、經營、運輸病死動物及其産品違法行為。“兩節”前組織集中監督檢查,重點加強養殖、屠宰加工、流通,特別是活禽市場交易等環節(場所)的動物防疫監管。
三是強化獸藥安全監管和獸藥殘留監控。強化獸藥安全監管,嚴禁經營使用禁用獸藥,從源頭上控制禁用獸藥和假冒偽劣獸藥流入養殖環節。積極開展獸藥殘留監控和綜合治理,加大獸藥殘留檢測力度,加大安全用藥宣傳指導力度。保障動物産品質量安全。
四是加強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室管理。嚴格落實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責任制和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加強動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保藏管理,狠抓獸醫實驗室生物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進一步規範高致病性動物病原微生物實驗活動。
五是切實加強對各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各省(區、市)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進一步細化各項工作內容,明確工作責任。加強監督指導,深入基層開展督查工作。要建立有效溝通協調機制,及時通報新情況、新問題,採取有效措施,降低動物疫情發生風險,保證動物衛生及動物産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