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
國資發綜合[2009]329號
各中央企業:
為進一步加強中央企業安全生産工作,防止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今冬明春中央企業安全生産形勢的穩定,現就做好今冬明春的安全生産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強化各項基礎工作
近期我國連續發生了多起重、特大生産安全事故,特別是2009年11月21日,黑龍江省龍煤集團新興煤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生産安全事故,造成108人死亡,教訓十分慘痛。中央企業安全生産形勢雖然總體穩定,未發生特別重大生産安全事故,但事故多發的局面依然未得到有效遏制。據初步統計,今年1-11月,中央企業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産安全事故27起,死亡155人,事故起數比上年同期增加2起,死亡人數比上年同期減少7人。中央企業要結合企業的安全生産現狀,認真貫徹《國務院安委會關於深刻吸取黑龍江省龍煤集團鶴崗分公司新興煤礦“11.21”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安全生産工作的通知》(安委明電〔2009〕3號)精神,查找安全隱患,舉一反三,警鐘長鳴。
抓好安全生産工作是中央企業必須承擔的政治責任和社會責任,是中央企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最直接的體現。中央企業要提高對安全生産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安全生産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堅持不懈地抓緊抓好企業安全生産各項基礎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為企業經營發展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加強領導,切實做好歲末年初安全生産各項工作
歲末年初是企業生産經營任務的繁忙時期,也是生産安全事故的多發期,各中央企業要針對企業生産經營工作的實際情況,加強組織領導,採取有針對性措施,切實做好各項安全生産工作。
(一)落實安全責任,科學組織生産經營活動。
各中央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産責任制,將安全生産責任落實到企業決策、執行和監督各個層面,落實到生産經營各個環節、每個崗位,要科學組織生産經營活動,堅決杜絕年終為搶産量、搶進度、搶效益而超能力、超強度、超定員組織生産的現象發生。
(二)突出防範重點,切實做好安全生産的各項工作。
涉及煤礦生産的中央企業要進一步加強煤礦瓦斯治理的各項工作,認真貫徹和嚴格執行“先抽後採、監測監控、以風定産”的瓦斯治理方針,強化抽採利用、完善通風系統、加大治本力度,加強現場管理,嚴防瓦斯、坍塌、透水事故發生。建築施工企業要針對年底建築施工任務緊、施工隊伍流動性加大的特點,進一步加強工程隊伍、機械裝備和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堅決消除習慣性違章現象,切實防止坍塌、墜落等事故的發生。危險化學品生産及儲運企業要嚴格遵守生産、儲存、運輸、處置的各項規程,特別是要做好運輸環節的整治工作,防止交通事故引發的安全生産事故和環境污染事件發生。電力企業要針對冬季低溫雨雪和大風等極端天氣的特點,加強設備管理,落實現場安全措施,確保供電萬無一失。其他中央企業要加強對關鍵環節、重要部位、重點設備及重大危險源的管控,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切實強化管控,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各負其責。
(三)加強教育培訓,提高全員安全技能和意識。
當前,一些企業還存在安全生産責任落實不到位、現場管理不嚴格等問題。 “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現象,以及“低標準、老毛病、壞習慣”等不良作風仍然較為嚴重。各中央企業要進一步加強各級各類人員特別是基層崗位和一線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提高全員安全生産技能和意識,並堅決克服盲目樂觀、僥倖鬆懈思想。
三、加強應急和值班工作,嚴格執行生産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中央企業要針對冬季天氣、環境特點,制定和完善冬春季節生産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應急救援組織機構、隊伍、裝備和物資等應急資源,完善應急救援工作機制,加強與所在地地方政府的協調聯動,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應急演練。要認真做好雨雪冰凍等自然災害的預警、預防工作,及時發佈預警信息,落實防範措施,嚴防自然災害引發生産安全事故。要加強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管理,切實做好對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檢查,進一步完善人員疏散預案,嚴防踩踏、火災事故發生。
各中央企業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産調度值班和領導幹部帶班、值班制度。企業各級領導,特別是安全生産第一責任人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落實好安全生産各項措施,及時掌握安全生産動態,確保歲末年初生産穩定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要確保信息暢通,嚴格執行報告制度,一旦發生生産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等突發事件,要組織力量妥善處理,最大限度地控制或減少事故損失,並及時按規定程序報告有關部門和國資委。
國務院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