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近日公佈《北京市義務教育學校教職工績效考核試行辦法》。今後,教師若在工作日期間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或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將無法通過學年度考核,學校也不會為其發放學年獎。
績效考核分為四個等次
試行辦法突出對教師品德、能力、知識、業績等方面的要求,具體內容包括:職業道德、工作表現和工作績效。其中,職業道德包括政治表現和師德師風,對於教師而言,主要考查執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的情況。而績效考核主要考查教師教學效果、教研成果、育人成效、專業發展的情況,其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幾種情況通不過學年度考核
按照規定,教師出現以下幾種情況學年度考核將被評定為不合格:有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行為,造成嚴重後果的;有其他嚴重違反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行為的;在工作日期間到校外社會辦學機構兼職兼課、有償培訓,組織學生接受有償家教或培訓,經批評教育拒不改正的;其他時間從事有償家教或未經學校同意從事兼職等活動影響本職工作,情節嚴重的;出現嚴重責任事故的;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的;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20個工作日的;拒不接受培訓、交流、支教、班主任、教學安排及其他工作任務,情節嚴重的;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到紀律處分的。
考核不合格可解聘
市教委表示,一旦教職工學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應予以低聘、轉崗或解聘,學年獎也不予發放,原則上不能繼續受聘在原崗位,在教師崗位的人員如繼續任教須低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後再聘任到相應教師崗位;如流動到其他專業技術崗位鬚根據情況予以低聘;如流動到管理或工勤技能崗位,需按新崗位進行聘任。
據悉,各學校將建立健全教職工績效考核檔案,考核工作結束後,考核結果將存入本人檔案。調動工作時,績效考核檔案隨同人事檔案一併轉移。
禁止有償家教仍缺監督機制
據了解,目前北京市中小學學年獎校際差異較大,從3000元至5000元不等,還有的學校更高。
對於將績效考核與學年獎挂鉤的做法,一些中小學校長認為,對於教師從事有償家教將起到一定的制約作用,對於嚴格遵守師德規範的教師,也是一種激勵和肯定。但是,這個舉措並不能理解為全面禁止有償家教,“畢竟,還缺乏有效的監督機制。”(記者 賈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