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發改委日前公佈了經國務院批准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目錄(試行)》,該《目錄》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據了解,根據現行《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企業從事符合條件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徵、減徵企業所得稅。此次公佈的《目錄》分別對公共污水處理、公共垃圾處理、沼氣綜合開發利用、節能減排技術改造和海水淡化共5大類17小類的環境保護、節能節水項目的具體條件進行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