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浙江省各級檢察機關加大查辦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犯罪力度,立案查處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095件、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42件,查處廳級幹部15人。這是記者從1月9日結束的全省檢察長會議上獲悉的。
2009年,浙江省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75009人,起訴94869人,在檢察環節保持了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在查處的貪污賄賂案件中,貪污賄賂大案981件、瀆職侵權大案94件,涉及科級以上領導幹部670人,其中處級以上180人,包括廳級15人。同時查辦了一批損害民生民利的職務犯罪案件,通過民事督促起訴等形式,促使有關部門追回國有資産8億余元。
省檢察院檢察長陳雲龍出席會議並講話。(記者 黃宏 通訊員 沈簡軒 閆擁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