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謀劃2010年和“十二五”時期少數民族文化建設工作,文化部近期分別召開基層文化幹部、有關專家和少數民族地區文化部門同志座談會,大家共同為少數民族地區文化建設出謀劃策。
分步推進少數民族地區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十二五”期間,少數民族地區的縣級文化設施要填平補齊,重點新建市(州)文化設施,保護和鞏固好鄉鎮文化設施。對少數民族地區文化設施應擬定建設標準,同時要重點解決好設施的建、管、用問題。
建立少數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運行經費保障機制。對少數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應根據地域特點、自然條件、民族分佈、經濟發展水平等不同情況,分類指導,分別測算公共文化服務運行保障經費。對少數民族地區圖書館、文化館和鄉鎮綜合文化站運行保障經費從設施面積、工作成本、服務任務等方面著手,進行科學、合理的測算。
加強少數民族地區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這主要集中在活動、資源、隊伍、管理四個方面。國家要組織重要的具有導向性、帶動性的少數民族文化活動,研究制定針對少數民族文化活動的政府財政政策和補助性政策,從活動方式和活動內容上積極引導扶持少數民族地區文化活動的開展。依託文化共享工程和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工程,推進少數民族地區數字文化資源建設,保護少數民族文化遺産資源。強化少數民族地區文化隊伍建設,落實鄉鎮綜合文化站的編制,從政治、文化安全的角度解決文化站編制問題,強化隊伍培訓。
認真研究策劃“春雨工程”,扶持少數民族地區文化建設。“春雨工程”要與少數民族需求相符合,通過建設具有少數民族特點的文化場所,建立少數民族文化交流平臺,編寫少數民族文化讀本,保護和發展民族村落文化,舉辦少數民族節日活動,扶持少數民族文化人才等措施。工程應注重培養少數民族文化發展的土壤,以免使項目流於形式主義,變成政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