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09年第四季度全國建築市場不良行為信息上報情況的通報
建市招函[2010]3號
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直轄市建委(建設交通委):
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建築市場不良行為信息上報工作的通知》(建辦市函[2002]560號)的要求,現將2009年第四季度全國建築市場不良行為信息上報情況通報如下:
一、建築市場不良行為信息報送情況
2009年第四季度,各地共上報信息76條,其中涉及建設單位30條、施工單位40條、監理單位5條、檢測單位1條。經審查符合行政處罰規定且公開發佈的信息68條。上報情況較好的是:廣東、湖南、廣西、海南、北京、天津、福建、浙江等地。
二、建築市場不良行為信息報送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部分地區由於機構調整或人員變更等因素導致工作責任人仍未落實、信息上報工作不能正常開展。
2、部分地區上報信息時不嚴格按照不良行為標準及處罰依據填寫,存在實際處罰內容與法律依據條文不符的情況。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請各地繼續加大建築市場不良行為信息上報工作力度,嚴格按照《建築市場誠信行為信息管理辦法》規定,及時、準確、全面上報不良行為信息。沒有落實工作責任制的地區要儘快落實、上報工作責任人員。
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市場監管司
二〇一〇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