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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業和信息化部通知做好“十二五”規劃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1月22日   來源: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

工業和信息化部印發
《關於做好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十二五”規劃工作的意見》

    為做好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按照國家編制“十二五”規劃的有關要求,結合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實際,我部研究制定了《關於做好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十二五”規劃工作的意見》,並於日前正式印發。

    “十二五”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規劃工作涉及領域廣、覆蓋範圍大,任務艱巨,難度也很大,需要各地區、各單位、各司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密切合作,以開拓創新的精神和科學求實的態度,高效率、高質量地完成好各個階段的任務。

    附件:

關於做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十二五”規劃工作的意見

    即將進入的“十二五”時期,是我國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承上啟下的關鍵時期,也是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的重要時期。科學編制和有效實施“十二五”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各項規劃,對於妥善應對國內外發展環境重大變化,加快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促進我國工業由大變強,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為做好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按照國家編制“十二五”規劃的有關要求,結合工業和信息化發展實際,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十二五”規劃工作的重要意義

    發展規劃是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全局或部分活動在時間和空間上的戰略部署,是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重要依據。“十二五”規劃是實行大部制改革後第一次系統編制中長期發展規劃,做好規劃工作意義重大。

    (一)做好“十二五”規劃工作是加快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迫切需要。目前,我國工業化整體已進入到中期階段,但工業整體生産技術水平不高,大而不強。加快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仍是我國現代化進程中一項重要的歷史任務。隨著資源環境約束增強和國內外環境出現新變化,産業結構調整進入了需求結構、供給結構和要素投入結構全方位調整的新階段,發展方式轉變勢在必行。編制好“十二五”規劃,加強整體謀劃,理清發展思路,立足科學發展,著力自主創新,促進轉型升級,把實施重點産業調整振興規劃和長遠發展有機地結合起來,走出一條清潔發展、節約發展、安全發展、綠色發展、可持續發展的工業化新路。

    (二)做好“十二五”規劃工作是積極適應國際發展環境新變化的迫切需要。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仍在持續,全球經濟復蘇將要經歷一個緩慢而又曲折的過程,也將深刻改變全球産業競爭格局。為了儘快走出危機,世界各國紛紛加大科技投入,搶佔未來經濟和産業發展制高點的競爭更趨激烈。面對國際環境的新變化、新特點,“十二五”規劃編制過程中,必須站在新的歷史起點和經濟全球化的歷史背景下,堅持全球視野,加強戰略思維,深入研究國際産業規劃的動向及特點,剖析其戰略意圖,立足我國實際,制定相應戰略和規劃,塑造我國産業國際競爭新優勢。

    (三)做好“十二五”規劃工作是切實履行好職能、健全行業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工業、通信業的行業規劃、計劃。編制好“十二五”規劃,是貫徹落實中央實行大部制改革的重大決策、認真履行國務院賦予的行業管理職能的重要舉措。通過編制“十二五”規劃,建立健全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規劃體系,充分發揮規劃的導向和約束功能,是構建市場經濟條件下行業管理體系的迫切需要。

    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十二五”規劃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以加快發展方式根本性轉變為主線,以自主創新、深化改革、擴大開放為基本動力,從調整要素投入結構、供給結構和需求結構入手,著力推進工業轉型升級,著力推進現代産業體系發展,著力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著力推進軍民融合式發展,顯著提高發展的穩定性、協調性和可持續性,顯著增強産業國際競爭力和抗風險能力,為建設工業強國、構建信息社會打下堅實基礎。

    “十二五”工業和信息化規劃工作應堅持以下原則:

    體現科學發展的要求。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堅持從實際出發,遵循自然規律、經濟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正確處理好發展速度與結構、質量、效益、環境保護等重大關係。

    體現統籌兼顧的要求。將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籌起來考慮,把産業發展、企業發展、環境保護和惠及民生有機結合起來。既要立足應對國際金融危機,落實重點産業調整振興規劃;又要著眼長遠,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産業,為我國在“後危機”時代新一輪國際競爭中爭取主動權。

    體現開拓創新的要求。進一步解放思想、銳意創新,樹立戰略眼光,更新規劃理念,創新規劃思路,明確規劃主題,突出規劃主線,增強規劃的戰略性、宏觀性、政策性和可操作性。進一步深化改革,為産業升級、兩化融合、軍民結合提供制度保障。

    體現注重實效的要求。要堅持有所為、有所不為,控制規劃數量,做精行業規劃,突出專題性、特定領域的規劃,增強規劃的可操作性,減少空泛的、可操作性差的規劃,努力做到目標科學、思路清晰、重點明確、措施可行。

    體現民主決策的要求。規劃編制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聽取意見。建立有效的規劃社會參與制度,廣泛聽取行業協會、重點企業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建立規範化的論證、銜接、公佈和評估制度,增加規劃工作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提高決策的科學化和民主化水平。

    三、紮實做好規劃編制和實施中的各項工作

    (一)加強規劃前期重大問題研究。前期重大問題研究是規劃編制的重要基礎,直接影響規劃思路的形成,是規劃編制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關鍵環節。要高度重視規劃前期重大問題研究工,針對當前工業和通信業發展存在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抓緊開展相關基礎性研究,理清規劃思路,為開展“十二五”工業、通信業和信息化規劃工作奠定堅實的基礎。重大問題研究可通過公開招標、直接委託等多種形式組織開展研究。

    (二)建立健全規劃體系。規劃體系是指以總體規劃為統領,以行業規劃、專題規劃和區域規劃為支撐,由此形成科學合理、層次分明、互為補充、有機銜接的一系列規劃組合。按照“履行職能,科學合理,突出重點,有機融合”的基本原則,建立健全工業和信息化規劃體系。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規劃分為兩個層次,即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含行業規劃、專題規劃及區域規劃)。總體規劃主要提出總體目標、思路、方向、任務和重大生産力佈局意見,是指導行業規劃、專題規劃、區域規劃的重要依據。專項規劃是以特定領域或行政區域為對象編制的規劃。各地可結合實際,力爭使更多的專項規劃納入本級政府重點專項規劃。

    (三)精心組織規劃編制。要組織高效、精幹、專業的規劃編制隊伍,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在規劃編制過程中可採用書面調研、實地調研、召開專家和企業座談會等多種形式開展調查研究。要著重建立兩個制度,一是建立健全規劃編制的公眾參與制度,要增強規劃工作的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在條件具備的前提下,可通過互聯網、報紙期刊、電話等多種形式徵集社會各界和市場主體對規劃文件的意見;二是實行編制規劃的專家論證制度,加強規劃評估論證工作,除本部門、本系統的專家參與評估論證外,還要吸收相關部門的專家參加評估論證。在規劃編制過程中,鼓勵採用路線圖、規劃帶重大工程和建設項目等方式,創新規劃編制方法和規劃表現形式。

    (四)加強規劃間的銜接協調。各級各類規劃要按照下級規劃服從上級規劃、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服從總體規劃的原則,進行有效銜接協調。要充分發揮總體規劃的統領作用,行業規劃、專題規劃及區域規劃要依據總體規劃,在指導思想、目標、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等方面與總體規劃實現有機對接,各層次規劃之間不得存在相互矛盾。規劃銜接的主要內容包括宏觀調控的重要指標,優勢支柱産業發展,重要資源開發以及重大項目佈局和重大政策等。下一級主管部門編制的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總體規劃應與上一級主管部門編制的總體規劃、專項規劃進行必要銜接。

    (五)積極探索規劃實施機制。在繼續發揮規劃的指導性功能的同時,增強規劃在區域空間結構、重大生産力佈局、節能減排等方面的約束性功能。要進一步將發展規劃與國家産業政策、財稅金融、法律法規等手段有機結合起來,形成政策和調控的合力。要研究確定一批關係全局、意義深遠、帶動作用強、政府組織實施的重大工程。要充分依託執行規劃的“主體”,對於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項目加強引導。對於部分規劃,可制定配套性文件或法規,對規劃實施進一步延伸和細化。

    (六)建立規劃的後評估和調整機制。規劃編制部門要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適時組織開展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評估,及時發現問題,認真分析産生問題的原因,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建議。評估工作可以由編制部門自行承擔,也可以委託其他機構進行評估。評估結果要形成報告,作為修訂規劃的重要依據。如果規劃對象未來實際情況與規劃預測存在較大差異,應及時對規劃進行調整和修訂,按照相關工作程序進行報批和發佈。

    四、工作進度安排

    規劃編制過程要嚴格遵循工作程序,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前期研究階段(2010年3月份以前)

    組織實施“十二五”規劃重大前期研究課題;起草形成“十二五”工業和信息化規劃基本思路;編制“十二五”規劃工作實施方案,落實必要的專項工作保障經費。

    (二)編制起草階段(2010年4月-2010年9月)

    研究制定“十二五”工業和信息化規劃編制計劃;繼續深化重大專題研究,做好規劃編制的有關調研工作,召開相關會議聽取意見和建議,集中力量編寫完成“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和各專項規劃(草案)。

    (三)論證銜接階段(2010年10月-2011年3月)

    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組織專家論證,完成規劃銜接,進一步修改完善“十二五”《規劃綱要》(草案)和各專項規劃(草案),形成規劃(草案)送審稿。

    (四)審批發佈階段(2011年4月-2011年下半年)

    《規劃綱要》和各專項規劃完成論證和銜接,並進一步修改完善,按規定程序報部或國務院審定後,分批組織發佈。

    (五)實施評估階段(2011年-2015年)。

    提出分年度落實“十二五”規劃綱要的目標任務,制定具體措施,努力完成綱要提出的目標任務;加強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和中期評估。

    五、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思想認識。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要加強“十二五”規劃編制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規劃編制領導小組,主要負責同志任領導小組組長。根據需要,成立若干規劃編制小組,承擔規劃研究、起草和必要的銜接工作。要從規劃編制工作過程也是落實職責、履行職能、鍛鍊隊伍、加強行業管理過程的高度來認識和對待“十二五”規劃工作。

    (二)重視隊伍建設,保障工作條件。在各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組建過程中要重視和保留一批長期從事規劃研究和編制、熟悉行業情況的規劃工作專門人才。各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通信管理局要加強規劃工作人員基礎理論知識和業務知識的學習,拓寬知識面;加強對國內外經濟形勢和行業發展趨勢的分析和判斷;加強調查研究,積累第一手資料,在實踐中提高發現問題、研究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規劃編制工作所需經費,按照綜合考慮、統籌安排的原則,商同級財政部門予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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