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
司法部決定將活動延長至年底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進一步發揮法律援助在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職能作用,司法部27日下發《關於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意見》,決定將“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延長至2010年年底。
意見指出,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是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認真履行法律援助職責、切實服務困難群眾的有效載體,是提高法律援助能力和水平、推動法律援助工作深入發展的重要途徑,對於促進解決涉及困難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問題,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各地要把深化主題活動作為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把便民理念落實到工作的每個環節和各個方面,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務困難群眾的能力,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化解社會矛盾的水平。通過深化主題活動,促進形成依法有序表達訴求、及時有效解決問題的社會環境,推動提高社會服務管理水平,保障司法公正。
意見要求,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要圍繞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在繼續推行十項便民措施的基礎上,突出抓好四個方面工作:一是拓展服務領域,注重從源頭上解決困難群眾利益問題。密切關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及時滿足困難群眾法律援助需求。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中的作用,努力解決當事人的合法合理訴求。做好輿情分析工作,做好預警預案,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二是突出重點服務對象,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工作。針對特殊人群不同特點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服務。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不在學、無職業青少年、流浪乞討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幫助工作。在辦案過程中密切關注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的意見建議。三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促進公正廉潔執法。
完善法律援助與公檢法部門的銜接配合機制,保證訴訟活動順利進行,促進案件公正審理;明確法律援助服務標準,規範法律援助行為,確保為當事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援助。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體系,強化辦案質量管理,提高服務質量。推行援務公開,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健全法律援助民意溝通機制,主動接受社會和受援人監督,提高法律援助公信力。建立法律援助人員教育培訓長效機制,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體水平。四是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效果。適應困難群眾實際需要,推行方便群眾申請的服務方式,變坐等群眾為主動服務。改進案件指派方式,逐步推行點援制,不斷提高專業化服務水平。積極開展法律援助異地協作,方便當事人異地申請和獲得法律援助。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努力實現案結事了。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在化解矛盾糾紛的同時讓困難群眾感到滿意、感受溫暖。
意見強調,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注重統籌協調,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活動有序有力推進。要把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作為司法行政機關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重要內容,爭取納入地方黨委、政府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整體部署,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入手,認真落實好各項任務。各級法律援助機構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認真落實“三個納入”要求,為推進主題活動深入開展、加強改進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和保障。各地要繼續加大法律援助宣傳力度,集中宣傳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舉措、新進展、新成效,大力宣傳表彰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典型,不斷擴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會影響。
據悉,2009年6月,司法部在全國部署開展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集中推行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加強便民服務窗口建設、拓寬申請渠道等十項便民措施。(法制日報 記者周斌)
司法部關於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
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意見
司發(2010)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司法局: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進一步發揮法律援助在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職能作用,司法部決定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將活動延長至2010年底。現就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提出如下意見:
一、提高思想認識,增強責任感使命感
當前,我國正處於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戰略機遇期和社會矛盾凸顯期,改革發展穩定的任務艱巨繁重。深入推進社會矛盾化解、社會管理創新、公正廉潔執法三項重點工作,著力解決影響社會和諧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基礎性問題,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政法工作的一項重要任務,也對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做好新形勢下法律援助工作,依法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有利於預防化解涉及困難群眾切身利益的矛盾糾紛,從源頭上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促進形成依法有序表達訴求、及時有效解決問題的社會環境;做好新形勢下法律援助工作,運用法律手段促進解決特殊人群幫教管理問題,有利於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在社會管理創新中的職能作用,推動提高社會服務管理水平;做好新形勢下法律援助工作,不斷強化法律援助公正廉潔服務,有利於促進法律正確實施,保障司法公正,切實讓困難群眾感受到社會主義社會的公平正義。
2009年6月,司法部在全國部署開展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這是法律援助工作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生動實踐。活動開展以來,各地按照統一部署,積極推行十項便民措施,不斷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加強便民窗口建設,拓寬申請渠道,簡化受理審查程序,努力滿足困難群眾法律援助需求。通過開展主題活動,法律援助機構人員工作作風進一步改進,服務質量進一步提高,困難群眾得到了實實在在的幫助。
面對新形勢、新任務,“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要取得更大成效,法律援助工作要取得更大發展,必須圍繞貫徹落實全國政法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進一步拓展主題活動的廣度和深度,擴大活動規模,豐富活動內容。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是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適應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認真履行法律援助職責、切實服務困難群眾的有效載體,是提高法律援助能力和水平、推動法律援助工作深入發展的重要途徑,對於促進解決涉及困難群眾切身利益的民生問題,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具有重要意義。
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認識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使命感,把深化主題活動作為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重要抓手,努力把便民理念貫穿到法律援助服務的全過程,落實到工作的每個環節和各個方面,不斷增強法律援助服務困難群眾的能力,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化解社會矛盾的水平,為實現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作出新的貢獻。
二、突出工作重點,提升活動效果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要圍繞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在繼續推行十項便民措施的基礎上,適應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法律援助需求,突出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拓展服務領域,注重從源頭上解決困難群眾利益問題。密切關注轉變經濟發展方式、調整經濟結構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繼續推動將與民生問題緊密相關的權益保護事項納入法律援助補充事項範圍,進一步擴大法律援助覆蓋面,及時滿足困難群眾法律援助需求。組織引導法律援助人員積極參與徵地拆遷、勞動爭議、食品藥品安全、教育醫療、環境保護等案件辦理工作,切實維護困難群眾合法權益。充分發揮法律援助在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中的作用,建立法律援助介入信訪工作機制、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依法積極介入群眾關注的社會熱點難點問題,協助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依法妥善處理和化解涉法涉訴信訪問題、群體性糾紛、突發性事件,努力解決當事人的合法合理訴求。著眼于預防社會矛盾,做好輿情分析工作,及時發現規律性、傾向性問題,做好預警預案,為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評估社會穩定風險和制定政策提供參考,防止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的事件發生,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
(二)突出重點服務對象,積極參與社會管理創新工作。將農民工、零就業家庭、殘疾人、老年人等列為重點援助對象,針對其不同特點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服務,幫助他們依法解決就業、就醫、就學等方面的切身利益問題。做好服刑人員、勞教人員和刑釋解教人員法律援助工作,促進其教育改造轉化,順利融入社會。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不在學、無職業、流浪乞討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員未成年子女、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幫助工作。在辦案過程中密切關注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加強和改進社會管理的意見建議。
(三)建立健全長效機制,促進公正廉潔執法。完善法律援助與公檢法部門的銜接配合機制,保證訴訟活動順利進行,促進案件公正審理;探索建立值班律師制度,在刑事訴訟各階段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刑事被害人提供諮詢服務,依法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維護司法公正。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審查、決定、指派、承辦等各個環節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行為規範,細化服務標準,完善工作流程,確保為當事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援助。探索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質量評估體系,開展評估試點工作,強化辦案質量管理,加強對案件的考核評估,提高服務質量。推行援務公開,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法律援助申請條件、範圍、程序等有關事項;充分發揮網絡公開、便捷、高效的優勢,開展網上受理、審批及指派工作,以公開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健全法律援助民意溝通機制,暢通社情民意表達渠道,擴大公眾對法律援助工作的有序參與,主動接受社會和受援人監督,做好意見反饋,提高法律援助公信力。建立法律援助人員教育培訓長效機制,著力加強思想政治建設、業務能力建設、作風建設,切實提高把握運用法律政策能力、群眾工作能力、信息化應用能力、突發事件處置能力,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整體水平。
(四)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效果。適應困難群眾實際需要,推行電話申請、網絡申請、郵寄申請、上門受理等服務方式,深入農村社區、工廠工地等困難群眾集中的區域巡迴受案,變坐等群眾為主動服務。改進案件指派方式,根據案件性質、法律援助人員特長等因素指派案件,逐步推行點援制,不斷提高專業化服務水平。積極開展法律援助異地協作,方便當事人異地申請和獲得法律援助,降低維權成本。堅持“調解優先”原則,尊重當事人意願,根據案情需要引導當事人採取調解、和解等非訴訟方式解決紛爭,努力實現案結事了。總結推廣一些地方將社工服務引入法律援助工作的經驗,多做理順情緒、平衡心理的工作,注重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在化解矛盾糾紛的同時讓困難群眾感到滿意、感受溫暖。
三、強化組織領導,紮實有序推進
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各級司法行政機關和法律援助機構的一項重要工作,各地要切實加強領導,注重統籌協調,採取有效措施,確保活動有序有力推進。
(一)切實加強領導。要把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作為司法行政機關積極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重要內容,爭取納入地方黨委、政府推進三項重點工作的整體部署,圍繞黨委、政府中心工作,從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入手,認真落實好各項任務。要研究制定深化主題活動的實施方案,細化工作目標,明確任務要求,制定具體措施,紮實深入推進活動開展。要及時掌握本地區活動整體推進情況,加強工作指導,強化監督檢查,務求取得實效。
(二)落實工作保障。為確保深化主題活動取得實效,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認真落實“三個納入”要求,為推進活動深入開展、加強改進法律援助工作提供必要條件和保障。要落實好國家政法經費保障體制改革的有關政策,不斷提高經費保障水平,改善法律援助機構辦公辦案條件,加快推進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設。注重做好抓基層、打基礎的工作,加強對基層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導,配齊配強基層人員力量,提高基層法律援助工作能力。要合理配置資源,實現優勢互補,加大對老少邊窮地區的扶持力度,促進法律援助區域協調發展。
(三)加大宣傳表彰力度。要緊緊抓住深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務”主題活動的有利契機,繼續加大法律援助宣傳工作力度,把主題活動作為宣傳工作的重要內容,統一部署,統籌安排。要著眼于創出品牌、形成規模、造出聲勢,深入開展有特色有影響的宣傳活動,集中宣傳法律援助工作的新舉措、新進展、新成效,大力宣傳表彰法律援助工作先進典型。司法部將在活動期間,適時召開座談會,總結交流經驗,在全系統舉辦“法律援助便民窗口建設示範單位”和“全國百優法律援助精品案例”評選活動,在活動結束時,對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各地貫徹落實本意見的情況請及時報部。
司法部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