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8日下發了《關於充分發揮司法行政工作職能作用、促進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通知》,要求各級司法行政機關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統一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意識,把促進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作為當前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大力加強涉及農民工的法制宣傳教育、法律服務、法律援助和人民調解工作,有效預防和促進解決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通知強調,要認真做好農民工權益保護的法制宣傳教育工作,加強對用工單位和仲介機構管理人員的法制宣傳教育,督促企業落實清償被拖欠農民工工資的主體責任,依法按時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預防和減少拖欠或剋扣農民工工資現象的發生;深入農民工和用工企業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與農民工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強化社會各方面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意識,努力營造關心支持農民工的良好社會氛圍。
通知指出,要引導廣大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服務人員以調解協商方式解決涉及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法律糾紛,鼓勵和支持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對經濟確有困難又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酌情減收或免收服務費用;引導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服務人員積極參與建設領域工資拖欠糾紛的訴訟、非訴訟協商、調解活動,幫助建築業企業通過法律途徑及時收回工程款,促進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在法律援助方面,通知要求,要認真組織辦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對農民工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的案件,不再審查經濟困難條件,優先受理,快速辦理,對情況緊急或即將超過仲裁或訴訟時效的法律援助案件以及涉及人數眾多的群體性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後補辦手續;加強工作站點建設,在法院、勞動仲裁機構、外來務工人員集中地區建立便民服務窗口,延長服務時間,保持“12348”線路暢通,確保農民工及時獲得法律諮詢和法律援助;強化農民工法律援助異地協作,方便農民工異地維權。
通知還要求,要指導人民調解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檢查,做好矛盾糾紛排查預防和化解工作,發現拖欠工資問題或欠薪苗頭做到優先調解、妥善處置、案結事了,努力防止糾紛化解不力導致刑事案件的發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