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委員、公安部黨委書記、部長孟建柱的重要指示精神,2月27日,公安部召開緊急視頻會議,向全國公安機關通報廣東普寧“2·26”煙花爆竹特大爆炸事故情況,對進一步加強元宵節安全保衛工作做出部署安排。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黃明主持會議並講話。公安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會議。
黃明指出,2月26日20時,廣東省普寧市軍埠鎮石橋頭村發生一起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的特大爆炸事故,造成19人死亡、50人受傷的嚴重後果,影響惡劣,教訓深刻。目前,元宵節在即,各地要認真汲取廣東普寧爆炸事故的教訓,本著“人民安全重於泰山、人民利益高於一切”的精神,進一步加大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和社會面管控工作,堅決防止再次發生煙花爆竹爆炸事故、重特大火災事故、群死群傷擁擠踩踏事故和影響惡劣的刑事案件。
黃明強調,要進一步加大組織領導、組織發動力度。各地公安機關要緊緊依靠黨委、政府,迅速聯合安監、質檢、工商等部門,全面強化煙花爆竹生産、經營、儲存、運輸、燃放等各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要採取超常規措施,深入基層、社區、單位、村莊,把基層組織、村(居)委會、治保力量都發動起來,把各項職責任務分解量化到具體部門、單位和人員,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實到位。
要進一步加大清查行動力度。27日、28日兩天之內,各地公安機關要迅速會同有關部門對社會面所有煙花爆竹批發企業、零售網點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對發現銷售偽劣煙花爆竹和裝藥量過大、超標準違規煙花爆竹的,要一律查封收繳,妥善處置。對違反規定將應由專業單位、人員燃放的大型禮花彈等A級煙花爆竹産品,銷售給普通群眾燃放的經營企業、零售網點,要立即責令停業整頓,從嚴予以行政處罰。要積極配合安監、工商等部門,進一步加大對非法生産、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活動的查禁取締力度。對社會面上的煙花爆竹零售點、燃放點要普遍進行檢查,加強對文物保護單位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産、儲存單位,以及人員密集的居民區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場所的看護巡查,及時制止各類違規燃放行為。
要進一步加強元宵節各類大型活動安全監管力度。各地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嚴格對群眾性大型喜慶活動的安全監管。對已經審批的各類大型活動特別是焰火晚會、元宵燈會,要對舉辦地點和相關設施的安全條件進行再檢查、再落實,凡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立即報告黨委、政府,下決心停辦。對批准舉辦的大型活動,要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安全責任,確保絕對安全。對未經審批擅自舉辦的,要堅決予以制止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要進一步從嚴從緊加強社會面管控工作。元宵節期間,各地公安機關要切實強化社會面巡邏控制和重點單位、重要部位安全防範,積極發動各種群防群治力量,加強對繁華街區、旅遊景區、集貿市場和公共汽車、軌道交通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巡邏防控,嚴密防範、嚴厲打擊街頭“兩搶”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防止元宵節期間發生影響惡劣的重大惡性刑事案件,確保廣大群眾度過一個平安、祥和、歡樂的元宵節。(潘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