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和《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要求,由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編制。本報告總結了2009年度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以及國家安全生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在履行安全生産監管、煤礦安全監察行政執法職責過程中面向社會公眾發佈安全生産信息的情況。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公開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和下一步工作共三部分。
一、概述
安全監管總局始終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2009年,按照全國政務公開領導小組第九次全體會議精神和2009年全國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要求,緊緊圍繞“安全生産年”活動,在積極推進安全生産執法、治理和宣傳教育行動,加強安全生産法制體制機制、安全保障能力和安全監管監察隊伍建設中,明確分工,強化公開監督,創新公開形式,完善公開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完善主動公開工作機制。一是制定發佈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印發了《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辦法》,明確了主動公開的工作程序和流程;二是制定了《安全監管總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細則》、《安全監管總局政府信息目錄體系編制規範》和《安全監管總局機關政府信息內容分類表》等工作制度,對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審核、發佈進行了規範;三是在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上開闢了政府信息公開欄目,及時公開政府信息,自覺接受公眾監督。
(二)健全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機制。印發了《安全監管總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細則》,明確了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程序、時限及文書樣式。在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欄目,開通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網上辦理系統,實現了社會公眾申請公開、更正政府信息的網上受理和答覆,充分體現了便民原則。
(三)建立政府信息發佈協調機制和保密審查機制。印發了《安全監管總局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規定對發佈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要實現進行溝通、確認;公開可能影響第三方合法權益的政府信息,要書面徵求第三方意見;內部涉及多個部門的信息,要由主辦部門牽頭協調辦理。在公文審核過程中,增加了公開屬性確定和信息發佈保密審查環節。
(四)多渠道公開政府信息,確保社會公眾知情權。一是在充分發揮安全監管總局政府網站政府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的同時,還通過召開新聞發佈會、門戶網站訪談、設立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查閱室以及向有關圖書館、檔案館寄送公告等方式,多渠道免費向社會公眾提供安全生産方面的政府信息服務。二是對主動公開的各類政府信息,基本上都在産生的當日或第二天即在政府網站發佈,對於重大事件或信息,還以新華社通稿的形式或通過《人民日報》、《中國安全生産報》、《中國煤炭報》等新聞媒體向社會發佈。
二、安全生産信息公開情況
(一)主動公開方面。
安全監管總局發佈安全生産信息主要有政府網站、新聞發佈會和印發《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公告》(以下簡稱《公告》)三種途徑:
1.2009年,通過政府網站共發佈安全生産信息20297條(其中,安全監管總局網站發佈信息19244條,煤礦安監局網站發佈信息816條,應急指揮中心網站發佈信息237條),發佈公文公告信息457條(其中,國務院安全生産委員會辦公室公文32條,安全監管總局公文329條,煤礦安監局公文69條,應急指揮中心公文27條),發佈領導講話信息6條。
2.全年共舉辦各類新聞發佈會2場,其中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辦1場,介紹2009年上半年全國安全生産情況及安全生産控制指標實施情況,在安全監管總局機關舉辦1場,公佈2009年一季度安全生産情況。
3.全年共編輯出版《公告》12期,並分別向國家圖書館、首都圖書館、國家檔案局中央檔案館、安全監管總局檔案館、北京市檔案館和北京市政府信息查閱中心等寄送了各期《公告》。
4.全年在新華網、中國網、新浪網等網站上開展專題訪談20多次,面向社會公眾重點解讀了安全生産“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等有關政策。
(二)依申請公開方面。
2009年,安全監管總局共收到並辦理社會公眾申請公開安全生産信息2件,申請更正安全生産信息1件。經審核辦理,出具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告知書1份,非本機關掌握政府信息告知書1份,不予更正政府信息告知書1份。
(三)復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安全監管總局本年度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和依申請公開、更正政府信息産生的行政復議和訴訟事件。
(四)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年度在政府信息公開中沒有發生相關收費和減免情況。
三、存在問題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推進全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國安全生産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尚未全面開展。下一步,安全監管總局將加大工作力度,儘快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推廣到垂直管理的全國煤礦安全監察系統和直屬事業單位及社團組織,使安全生産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全面覆蓋安全生産所涉及的行政許可、行政執法、資質資格認定、評估評價等工作。
二是進一步修訂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一年來工作表明,安全監管總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制度完善方面仍有欠缺。下一步,將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安全生産工作新情況、新變化,對現有政府信息公開制度進行修改完善。
國家安全生産監督管理總局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