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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公辦省級示範性高中分配生指標將增至80%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0年03月11日   來源:河北日報

    考什麼教什麼、機械重復訓練、唯分數錄取、惡性競爭生源、以升學率作為評價學校和教師唯一標準……基礎教育中存在的種種頑疾均與中考等升學評價體系緊密相關。“指揮棒”如何體現素質教育導向?記者今天從省教育廳獲悉,河北省2010年中考政策除繼續擴大公辦省級示範性高中分配生指標至80%外,將繼續深化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在全省探索實行“升學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創新實踐成果評價”的綜合評價考試升學辦法。

    “省重點”分配生指標達80%

    2010年,各縣(市、區)所屬公辦省級示範性高中80%的公助生招生指標,依據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報考普通高中的學生人數,或依據各初中學校的在校在籍應屆初中畢業生數,按比例均衡分配到區域內每所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學校),並納入本地公助生錄取工作統一進行,實行分校錄取。

   綜合素質、創新實踐“必考”

    “即便考分再高,綜合素質評價如果‘腿短’,還是不可能升入省級示範性高中。”據省教育廳有關負責人介紹,本年度中考政策繼續深化了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將切實改變以初中升學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普通高中招生唯一錄取標準的做法,探索實行“升學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創新實踐成果評價”的綜合評價考試升學辦法。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既作為學生初中畢業成績,也作為其進入普通高中學校的升學成績。同等條件下,綜合素質評價優秀的學生優先錄取。

    此外,創新實踐獲獎成果評價作為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的必要條件,列入初中畢業生升學附加分項目,以鼓勵學生進行創新性、實踐性的學習。

    學科競賽成績不予加分

    省教育廳強調,河北省將嚴格控制和規範中考加分(或降分錄取)項目。除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國家政策規定,對品學特別優秀學生、烈士子女等優撫對象以及華僑子女、港澳臺學生、少數民族學生等實行加分(或降分錄取)之外,不準把普通高中招生與招商引資、吸引人才等各种經濟因素挂鉤,不得將任何學科競賽成績作為加分因素。

    另悉,河北省2010年中考將於6月21日至6月22日進行。(記者 郭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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