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北京在全國率先擴大了廉租房保障覆蓋面,將廉租房準入標準從人均月收入300元提高到580元。
■2008年,廉租房保障再次“擴面”,準入標準從人均月收入580元提至697元。
■2009年底,通過實施廉租房租金補貼政策,北京市共解決了約1.9萬戶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投入資金2億多元。
北京保障房建設2010年繼續提速,以往以售為主的分配思路也正在向租售並舉轉變。廉租房、公租房,從名稱中可以看出,這兩種帶有出租性質的政策性住房無疑將成為實現這一轉變的重要支撐。3月21日從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隨著2007年至2009年三年100萬平方米、合2萬套廉租房建設任務的相繼落實,2010年廉租房實物配租全面展開,北京市廉租房保障有能力由發放租金補貼為主逐步轉為發放補貼與實物配租並重。
2001年,北京市開始實施廉租房政策,將保障對象嚴格限定在低保和優撫的住房困難家庭。主要做法是以發放租金補貼為主,實物配租為輔。2005年,北京在全國率先擴大了廉租房保障覆蓋面,將廉租房準入標準從人均月收入300元提高到580元。2008年,廉租房保障再次“擴面”,準入標準從人均月收入580元提高到697元。這一次“擴面”,全市享受廉租房政策租金補貼的家庭在2008年當年新增6232戶,超出之前四年廉租房補貼戶數的總和。其中,對符合準入條件的60周歲以上老人、嚴重殘疾人員、患有大病人員和承租危房及面臨拆遷的家庭實行廉租房實物配租,經過一段時間的輪候,優先搖號選房。
目前,城八區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低於7.5平方米的低收入家庭,按人均保障使用面積10平方米、每平方米40元/月的標準發放租金補貼,由其到市場上自行選擇租住房屋。
截至2009年底,通過實施廉租房租金補貼政策,北京市共解決了約1.9萬戶城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投入資金2億多元。
為進一步加大廉租實物住房解困力度,2009年,北京市出臺了相關文件,明確將廉租實物住房配租對象擴大到連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兩年及以上的家庭,以及家庭收入連續兩年低於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認定標準,廉租房保障形式也從以發放租金補貼為主逐步轉為發放補貼與實物配租並重。
按照北京市政府的規劃,2010年將新開工建設和收購廉租房4000套,同時加快2萬套在建房源的配租,實現符合實物配租條件的廉租家庭應保盡保。
相對於租金補貼方式,增加廉租房實物配租比例意味著更大的政府投入。北京市財政局最新公佈的統計數字顯示,2009年北京財政投入38.5億元用於廉租房建設,新建和收購了16個項目。
在公租房方面,2009年,北京市出臺了政策性租賃房建設管理辦法,準入範圍是符合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標準,但買不起房或者具備“三房”資格正在輪候的、需要解決過渡住房需求的家庭。同時也鼓勵産業園區建設公租房解決自有職工住房需求,農村集體組織建設公租房解決來京務工人員的住房需求。公租房的設立主要是引導居民轉變住房消費理念,提倡租房也是好的選擇。另外,過去保障性住房分配是以售為主,現在要實現租售並舉。(劉宇鑫)(原始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