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日前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組成的調研組評估驗收,確認海南省實現了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成為全國第18個實現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省份,目前全國已有19個省(市)進入這一行列。
據介紹,在海南省2008年實施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之前,實行以市縣為單位統籌,可以通俗理解為“分灶吃飯”,存在著許多弊病,主要是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分散,調劑功能不強,抵禦各種風險的能力較弱,特別是多個市縣和農墾還存在收不抵支,威脅養老金的按時足額發放。
海南省自實施省級統籌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截至2009年12月,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167萬人,參保人數年均增長一成。今年養老金上調後,全省企業離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已經突破1100元,達到1120元左右。特別是,海南省結合農墾體制改革將40多萬農墾職工和離退休人員納入省級統籌範圍,農墾五項保險移交地方屬地管理,統一了養老保險政策,確保了養老金髮放,補發了歷史拖欠,清繳了長期欠費,實現了省級統籌的重要突破。農墾退休職工的人均養老金水平,與全省人均水平的差距在逐步縮小。
“省級統籌還實現了省內人員流動無障礙轉移。”有關負責人説,參保人員在本省範圍內流動,只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和個人賬戶檔案,不轉移個人賬戶基金,簡化了經辦程序,提高了工作效率,促進了人員流動。(記者袁鋒 通訊員汪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