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記者從河南省發改委獲悉,《河南省産業集聚區發展考核辦法》近日出臺,有關部門將根據這一辦法對全省確定的180個産業集聚區進行綜合考核排序,並於每年4月底前向社會公佈。
據了解,考核體系由5項內容8項指標組成,將分別從總量、效益、質量、進度和科技創新等方面綜合評價産業集聚區發展水平。8項指標分別為法人企業(單位)營業收入,稅收收入,法人企業(單位)從業人員,投資強度,萬元規模以上工業總産值能耗降低率,單位土地使用面積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學需氧量排放量,當年新增建成區面積,高新技術企業營業收入佔集聚區營業收入比重。
這些列入考核體系的指標數據將分別來源於國土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稅務等相關部門,省統計局根據這些部門提供的數據對産業集聚區進行綜合排序併發布結果。
又訊 4月6日,記者從省政府獲悉,河南省加快産業集聚區發展的財政激勵政策已經出臺。全省將從2010年起對産業集聚區和城市新區分別實行核定基數、超收或增收獎勵的財政激勵政策。
這一政策一是對集聚區實行“核定基數、超收全返、一定三年”的財政激勵政策,將以2009年為基期,核定集聚區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收入考核基數,2010~2012年各集聚區當年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收入超過收入考核基數按比例上繳省財政部分全額獎勵縣(市、區)。二是對新區實行“核定基數、增收全返、一定三年”的財政激勵政策,對2009年新區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收入基數進行核定後,在2010~2012年3年間把新區當年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收入比上年增收按比例上繳省財政部分全額獎勵給所在省轄市。(記者 楊淩 實習生 張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