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下午,五屆海南省政府第47次常務會議原則性通過了《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該意見全文不到5000字,卻有一系列關係到千家萬戶的切實舉措。會後,省教育廳廳長胡光輝接受記者專訪,對《意見》中六大重點內容和改革創新進行了介紹。
舉措一:農村義務教育
管理“以縣為主”進一步理順
據了解,以往海南省的鄉鎮中小學和村教學點,不少是由鄉鎮甚至是村來管理,由於缺乏相應的資質,農村中小學教師招聘、考核和校園維護等方面難以實行長期有效的規範管理。
胡光輝介紹説,《意見》明確要求海南省進一步理順“以縣為主”的農村義務教育管理體制,各市縣教育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轄區內中小學教師統籌規劃和綜合管理,依法履行對中小學教師的資格認定、招聘錄用、職務評聘、培養培訓、調配交流和考核管理等職能。
此外,農村中小學校長的選拔、聘任、培訓、考核、交流也歸口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管理。
舉措二:教師“全員招聘”打破鐵飯碗
根據《意見》,海南省還將加大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進力度,積極推進中小學校教職工崗位設置管理和崗位聘任工作,實行公開招聘、競聘上崗、按崗聘用、科學考核、合同管理,形成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
“教育人事制度改革,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教師‘全員招聘’,通過簽聘用合同的方式,打破以往教師的‘鐵飯碗’,激活教師隊伍。”胡光輝説。
在此基礎上,海南省還將建立農村中小學教師績效考核和激勵機制。
舉措三:嚴把教師“入口”關打破終身制
“隨著績效工資的提高,海南省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基本與當地公務員拉平。在享受‘準公務員待遇’的同時,中小學教師也要實行‘準公務員’管理,建立教師資格準入、退出和新任教師補充機制。”胡光輝説。
一是嚴把教師“入口”關,嚴格執行教師“持證上崗”制度,教學人員必須具備與教學崗位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嚴禁聘用不具備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任教。
二是開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註冊試點,對不符合教師任職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教師資格,打破教師資格終身制。對師德表現差、業務水平低,不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績效考核不合格的教師,採取脫崗培訓、調離教學崗位等措施。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教師,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教師,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此外,從今年開始,全省各市縣中小學補充新任教師全部實行公開招聘、擇優錄用,不得再以其他方式和途徑自行聘用教師。
舉措四:實施農村教育
工作者“千百十”培訓工程
《意見》還提出加大教師培訓力度和改革培訓方式,強化海南省農村中小學教師的全員培訓和農村短缺學科教師培訓等專項培訓,要求五年內對全省縣級以上骨幹教師全部輪訓一遍。同時,實施農村骨幹教師、校長和教育管理工作者“千百十”培訓工程,省級每年組織1000名農村骨幹教師、100名校長、10名市縣教育局局長進行培訓。
舉措五:本科師範生任教農村大學學費可代償
有志於服務基層的大學生注意了,為了給農村教師隊伍補充新鮮“血液”,海南省將實施“普通高校師範專業本科畢業生到經濟欠發達地區任教學費補償計劃”。
在今後5年內,每年從省內外重點師範院校招聘一批師範專業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到海南省國家級和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市縣學校任教,服務期5年。其中沒有享受國家代償學費的學生,由省、市縣財政從任教第2年起按每人每年5000元代償學費,連續4年。
舉措六:中小學教師住房納入保障性住房建設統籌安排
“住有所居”是老百姓的最大夢想之一。據胡光輝介紹,海南省著力解決教師住房問題,將全省中小學教師住房納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設統籌安排,各市縣政府在分配經濟適用房、雙限房、公共租賃房等住房時,對符合條件的教師要優先安排。
《意見》還提出,各地可根據本地實際在縣城或鄉鎮集中建設教師住宅,改善教師住房條件。市縣政府要把教師在校工作時的週轉住房建設列入中小學校基本建設規劃,合理制定標準,統一建設。原則上不在校區建設産權到個人的教師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