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有序做好青海省玉樹地震災區
醫療衛生救援工作的通知
衛發明電〔2010〕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4月14日,青海玉樹發生7.1級地震後,在黨中央、國務院的堅強領導下,青海省及受災地區各級衛生部門積極投入抗震救災工作中,全國各地醫療衛生人員十分關心災情,各地衛生部門積極組織醫療衛生救援隊伍趕赴災區支持抗震救災工作。截至目前,玉樹災區已實現醫療救治全覆蓋,成功完成了重症傷員的轉運工作。但由於此次地震災區空間極為有限,大量房屋倒塌或受損成為危房,基本沒有接待能力,加之餘震不斷,交通不便,又地處海拔3700多米的高原地帶,夜間氣溫均在零度以下,如大量人員前往災區,將給救災和安置工作帶來新的困難。
根據國務院抗震救災總指揮部、青海省抗震救災指揮部17日聯合通知要求,為進一步有序做好支援地震災區的有關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各地區各級衛生部門,近期原則上暫不要自行安排工作組和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前往災區;
二、各地區非緊急救援人員、志願者等各界群眾若已組織醫療衛生救援隊,各地衛生部門要積極做好溝通工作,勸阻不要自行前往災區,以支援災區的抗震救災工作;
三、已派駐災區的醫療衛生救援隊伍的,納入抗震救災總指揮部各工作組統籌安排,並與當地做好溝通協調工作。
衛生部辦公廳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