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國家統計局福建調查總隊獲悉,一季度,福建省城鎮居民收入平穩增長,人均可支配收入6428元,同比增長7.7%。扣除價格因素後,實際增長4.8%。其中,城鎮居民最低收入群體收入快速增加,最低收入戶人均可支配收入2215元,同比增長19.8%。
城鎮居民收入平穩增長的主要原因是福建省加大民生政策出臺力度,提高最低工資標準和基本養老金。從3月1日起,各地調整了最低工資標準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最高的市縣增長45.8%,最低也增長20%。同時,今年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也于2月實施到位。符合這次待遇調整的75.23萬名全省統籌企業退休人員普遍調整增加了基本養老金,省級統籌範圍內月人均增加養老金147元。另外,家庭就業面提高,促使收入增加。城鎮居民平均每戶家庭就業率達56%,同比提高1個百分點。(記者 潘園園)